鹤峰县高铁连接线(351国道燕子绕镇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ESHF-202204GL-00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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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HF-202204GL-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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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高铁连接线(351国道燕子绕镇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已由鹤峰县人民政府以(鹤峰县人民政府(202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鹤峰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鹤峰县城,止于清湖村,路线全长约24公里,拟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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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2)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两阶段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招标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他工作;(3)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业主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上一阶段成果资料经审查批复后,需报发包人同意,方可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5-31。 其中:合同签订且资料齐备后5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60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阶段的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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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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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本公告后附件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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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4月28日至2022年05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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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19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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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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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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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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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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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件: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应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可批复文件; 2.勘察设计工作的证明材料应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满足(1)、(2)要求的一个合同,也可由两个分别满足(1)、(2)要求的合同组成; 4、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指工可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 5.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明确反映甲、乙方全称、合同签订时间、工作内容、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1.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 2、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指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 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明确反映甲、乙方全称、合同签订时间、工作内容、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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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