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用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实训装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8月10日 08: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通用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实训装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0日 08: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建忠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58635522 | ||
采购单位 | 天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台县始丰西路1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6-839972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台县三星科创园3幢31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58635522 |
项目概况
通用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实训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P-TT2024006(招)
项目名称:通用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实训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通用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实训装备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用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实训装备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2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天台县始丰西路1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庞晓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997221
质疑联系人:庞晓敏
质疑联系方式:13058844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台县三星科创园3幢310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建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58635522
质疑联系人:任驰
质疑联系方式:1825863552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天台县财政局
地 址: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传 真: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9353856
附件信息:
通用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实训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7.3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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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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