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无线网络覆盖政府采购合同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500]qzscgzx[gk]2017063
预算金额91.5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廖红莹0595-22386608
公告正文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无线网络覆盖政府采购合同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泉州毅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QZSCGZX[GK]2017063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无线网络覆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核心交换机+无线控制器插卡 核心交换机+无线控制器插卡 2 232000 S7506E+LSQM1WCMX20 合同签订后 (40 ) 天内交货 3年免费质量保修期
1 1-2 内置天线放装AP 内置天线放装AP 1 250000 WA5320 合同签订后 (40 ) 天内交货 3年免费质量保修期
1 1-3 外置天线放装AP 外置天线放装AP 1 43680 WA5320E 合同签订后 (40 ) 天内交货 3年免费质量保修期
1 1-4 宿舍AP管理中心 宿舍AP管理中心 33 168300 WT1024-X-EI 合同签订后 (40 ) 天内交货 3年免费质量保修期
1 1-5 宿舍AP 宿舍AP 540 340200 WTU430-EI 合同签订后 (40 ) 天内交货 3年免费质量保修期
1 1-6 无线网络设备 无线网络设备 1 915820 HD1601004/S5560X-54F-EI 合同签订后 (40 ) 天内交货 3年免费质量保修期
合计: 195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伍万元整(¥19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3交付条件:项目完工,且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 货物必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验收步骤:第一步:出厂检验。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统一软件设置和安装,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甲方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甲方(或甲方授权单位)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第二部:安装调试和初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由甲方(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和乙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等逐项检验,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集成,系统集成完成后,由甲方(或甲方授权单位)对设备和系统集成组织初验。第三步:项目验收:由甲方组织,对所购货物主要指标(如设备配置、品牌指标、可靠性、稳定性等)、培训情况进行验收,如设备测试不合格,或乙方提供的培训服务未能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要求,验收将不予通过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付中标价90%;使用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中标价10%。(甲方应在乙方竣工后7日内组织验收,如未能按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约5%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供应的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36个月)到期之日

10、违约责任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合同条款选择)}}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份,送备案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 泉州毅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泉州东海滨城嘉祥路801号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泉州软件园研发启动区5号楼第四、五层
单位负责人: 刘文开 单位负责人: 黄榕城
委托代理人:
李萍 潘峰楠 廖红莹
委托代理人:
邱丽娟
联系方法: 0595-22386608
联系方法: 18960335522
开户银行: 工行泉州东海支行 开户银行: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
账号: 1408828609022000661 账号: 9070217010010000008804


签订地点: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签订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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