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公物-竞争性磋商-GW2023-QY126-商务大数据平台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22.0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09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彬0592-22793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7
公告正文



厦门公物-竞争性磋商-GW2023-QY126-商务大数据平台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大数据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GW2023-QY126商务大数据平台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人民币22.09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商务大数据平台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预算:22.09万元 ,项目内容: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内容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包括系统方案设计、深化设计、系统开发与系统集成、系统实施、硬件设备到货和上线、试运行阶段、系统验收等阶段),提供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项目协调管理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周期:开始监理至项目运维期结束。数量,1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还需提供所属总公司开具的唯一授权书。总公司不得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且总公司不得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否则各方均为无效响应。 2、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 a.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b.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资信):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要求: 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b.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c.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d.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二、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3-04-04 12: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100元;

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04-07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3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04-07 09:00:00】

2、开启地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 开启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厦门采购招标网发布信息公告。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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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大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33号2楼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92-5160211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陈彬、贾博娴、郑莹莹

联系电话:0592-2279326、2219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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