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场乡浅塘港数字化水生态项目
招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服务类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道场乡浅塘港数字化水生态项目,招标人为湖州东苕溪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估价约26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HZXE20220727017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道场乡浮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西南侧河道,北起村道经浮玉路(桥)南至湖山大道。 (2)项目概况:道场乡浅塘港数字化水生态项目,实施数字化水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增设碳和漂浮湿地、投放针对性的水质改良剂、安装喷泉式曝气机等改善河道水质。此外增设景观座椅、人文展示牌、设置沿河观景平台、亲水台阶,为周边居民亲水赏景创造条件,在确保水质稳定的同时增加景观性,争创“水美乡镇”。 (3)招标内容:本次对河道进行分段治理,通过水质处理、沿岸种植挺水植物、清理两侧驳岸加强绿化、加强堤岸等水利设施建设及河道清淤实现最终目标;在河道内设置直径不小于3米的碳和漂浮湿地,湿地不少于15座;对河道中的建筑垃圾、树枝杂物、可见淤泥等进行清理,保持河道通畅;河道中安装喷泉式曝气设备,设备不少于7套,使河道具有多样性生态系统;打造不小于400米生态护岸;河道两岸增设人文标牌和科普标牌,景观平台不少于2座,亲水台阶不低于3座,同时设置数字化系统对河道图像及数据进行实时反馈;进行为期1年植被养护及水质应急处理保证水生态稳定。 (4)服务期及供货要求:本项目运维服务期:项目完工后1年;设备供货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中标后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 (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库的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吴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xing.gov.cn/)首页“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州东苕溪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杭长桥南路
122号3幢1楼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
13967286722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星洲国际
10幢5楼
联
系
人:蔡伟洪
电
话:
0572-2567837
、
17858936803
监督小组:
湖州东苕溪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小组
地址:湖州市杭长桥南路
122号3幢1楼
联系人:易杰
电
话:
0572-2592331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0572-2220028、13023622671、4009980000 CA锁相关问题咨询客服: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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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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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招标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及供货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及现行国家标准。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预备会提疑截止时间 | / 年 / 月 / 日 |
1.10.3 | 预备会书面澄清的时间 | / 年 / 月 / 日 |
1.12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投标人提疑回复函; |
2.2.1 | 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 | 2022 年 8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 |
2.2.3 | 提疑、答疑澄清的方式 | 提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提问,进行提疑;或于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其他交易栏--招标公告”中相应工程的公告中的“提问”区进行提疑;答疑澄清: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发布。查看答疑: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交易主体-相应工程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其他交易-招标公告相应工程公告中的“答疑信息”区随时查看系统中有关该工程的答疑澄清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2.3.1 |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 年 8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59 秒 |
3.1 | 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 | ☑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其他: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3.5.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签字或盖章(含电子签章)的按要求执行。 |
4.1 | 投标文件上传及包封要求 | 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的投标文件递交模块上传;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 年 8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未成功解密的,予以退还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即可。网址:http://49.4.53.110/BidOpening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上传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1、投标截止前30分钟,由招标代理机构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做好网上不见面开标准备;2、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锁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线等待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解密信号;3、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情况、解密要求、在线公布现场监督、见证人员;4、投标人需在系统开启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网上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导入等全程操作;6、对网上开标过程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直接在线提疑,同时由招标人在线进行回复;7、宣布开标结束。注: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全程操作必须在直播视频中完成,不得随意离开。交易中心见证人员、现场监督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并签字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从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定标方式(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7.2 | 评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期为不少于3日。 |
7.5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履约保函或☑保险保单及保险保函/凭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2%。注:采用保险保单及保险保函/凭证的应符合《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湖建发【2018】211号、《湖州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项目共保体中标公示》等文件内容,由首席保险人出具。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中标后中标人再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书面文件)4份、完整投标文件的电子版1份,电子版以U盘或光盘的形式提供。2、其他事项请参照招标答疑。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0万元。报价超过上述任意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在线解密;2、招标人对各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整个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
投标人硬件设备要求 | 各投标人需要保障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硬件要求符合以下内容: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代理公司开标指令)。2.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4.内存要求在4G以上。5.要求正确安装湖州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开标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摄像头范围,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资格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资格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1.4.3及招标公告要求等 |
资格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签字盖章 |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 |
资格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编制 | 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或扫描件模糊、辨认不清 |
资格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书唯一 | 未出现“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情形 |
资格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其他 | 不同投标人未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资格文件审查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文件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条资格文件主要内容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
资格文件审查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用信息查询 | 评标时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的真实性进行查询,查询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查询平台”为主,不限于其他渠道经查证属实的信用信息。 |
技术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资格文件一致 |
技术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签字盖章 |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 |
技术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编制 | 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或扫描件模糊、辨认不清 |
技术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响应 | 符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的要求 |
技术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其他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 |
技术文件审查 | 技术评审 | 详见技术分评定标准 | |
商务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资格文件一致 |
商务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签字盖章 |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 |
商务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编制 | 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无字迹或扫描件模糊、辨认不清 |
商务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开标记录表和投标函报价一致 |
商务文件审查 | 形式评审标准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商务文件审查 | 商务评审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商务文件审查 | 商务评审 | 投标报价 | 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
商务文件审查 | 商务评审 | 服务期及供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商务文件审查 | 商务评审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商务文件审查 | 商务评审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商务文件审查 | 商务评审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4项规定 |
评标分值计算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评标分值计算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标:20分技术标:80分 |
评标分值计算 | 2.2.1 | 权重 | 商务标:100% 技术标:100% |
评标分值计算 | 2.2.2 | 技术标评定 | 按第三章2.2.2条规定评定 |
评标分值计算 | 2.2.3 | 商务标评定 | 按第三章2.2.3条规定评定 |
评标分值计算 | 2.2.4 | 商务标得分 | 按第三章2.2.4条规定计算 |
最终得分 | 最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 ||
串标形为 | 3.4 | 串通投标的判定 | 按第三章3.4规定 |
序号 | 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
1 | 对项目现有问题的梳理及针对本项目验收标准的解决方案 |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前期理解情况,对现有问题的梳理,符合本项目要求,理解到位,科学,合理的,最高得5分;欠缺或理解不到位的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2、按照验收标准提供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合理、切实的,最高得5分;欠缺或不完善的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 0-10分 |
2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工作要点、关键点及对应性措施,提供的需求分析详尽、准确,方案要符合安全达标、生态健康、管理高效和人水和谐四个方面,针对项目提供应急方案和数字化平台展示。满足项目方案要求的得7-10分;方案欠佳但基本合理的,得4-7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4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0分 |
3 | 项目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 |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针对质量保障、进度安排与采购需求切合性,节点之间细化合理性,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性评分,措施科学有效的得6-8分;措施欠佳但基本合理的,得3-5分;措施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2分。 | 0-8分 |
4 | 运维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的深度进行综合评分: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规范、可操作,得6-8分; 项目实施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规范、可操作,得3-5分;项目实施方案缺乏科学、合理、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得0-2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0-8分 |
5 | 项目人员配备 | 1、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拟派的团队人员配置情况进行打分,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组成人员的素质、技术能力、经验和人数等情况综合评分,技术能力强,经验丰富,人数配备齐全的得6分,技术能力,经验欠缺或人数配备不完善的每项扣1分。2、本项目负责人同时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的加6分。【证明材料为: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注册企业聘用合同。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0-12分 |
6 | 企业认证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3、投标人具有省级环保协会生态修复设计能力认证,得2分;4、投标人具有省级环保协会生态工程总承包能力认证,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相关证书有效的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 0-9分 |
7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参与河湖治水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水治理相关的数字化智慧系统集成项目,每个项目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0-15分 |
8 | 企业实力 | 1、投标人为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得2分;2、投标人为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得2分;3、投标人河长管理软件通过第三方测评的,得2分。(政策分加分需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0-6分 |
9 | 河湖数字化管理能力 | 投标人提供与河湖数字化管理能力的相关认证,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 0-2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 | |||
企 业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 | |||
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 |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 |||
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 |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情况 |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情况 |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 |||
投标人声明 | 以上内容是本投标人信用信息的真实反映,如未如实反应而骗取投标资格或影响中标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无条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
商务报价 | 小写: 元,大写: 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合同签订时间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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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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