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旬阳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抗旱救灾工程-吕河镇二佛寺村二组、平定河灌区供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AZC-ZFCG-2023031001
项目名称:旬阳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抗旱救灾工程-吕河镇二佛寺村二组、平定河灌区供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抗旱救灾工程-吕河镇二佛寺村二组、平定河灌区供水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84,534.8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吕河镇二佛寺村二组、平定河灌区供水工程施工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784,534.8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抗旱救灾工程-吕河镇二佛寺村二组、平定河灌区供水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抗旱救灾工程-吕河镇二佛寺村二组、平定河灌区供水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经年检合格的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声明);(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至 2023年03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3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加盖原色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82265521@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3.下载文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水利局
地址:旬阳县城关镇观极路2号院
联系方式:13891543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安众创空间咨询(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C座0701室
联系方式:15009151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009151362
建安众创空间咨询(西安)有限公司
1 采购公告
2 变更公告
3 结果公告
4 废标/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