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高新区漓江路等五条市政道路(EPC)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6644002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宿迁高新区漓江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宿豫发改投资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
2.2项目建设规模:宿迁高新区漓江路等五条市政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总投资额约36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宿迁高新区漓江路等五条市政道路(EPC)工程监理项目服务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2年9月,建设周期为360日历天,以每条道路实际进场施工之日开始计算。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3.6亿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每条市政道路工程量的50%时付至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2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4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签订之日为准)付至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70%;审计结束且缺陷服务期满后按实结算付清余款。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监理中标费率。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高新区漓江路等五条市政道路(EPC)工程监理项目服务,服务范围包含宿豫高新区漓江路(陆庄路-峨眉山路)、华山路(宿豫大道-张家港大道)、太行山路东延(漓江路-杨舍路)、金沙江路南延(华山路-开发大道)、金沙江路(开发大道-京杭大道)五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路灯工程、桥梁工程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缺陷责任服务期。
3. 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5.3.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在监项目上承担监理工作。
5.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5.4.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4人(具体要求应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第 4.1 条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5.4.2 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7人(具体要求应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第 4.1 条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企业或总监理工程师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9日 09:00至2022年08月04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
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6.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通过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8日 09:3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8.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开发大道1号 |
地 址: |
江苏省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楼 |
联系人: |
朱家鸣 |
联系人: |
夏静静 |
电 话: |
0527-84498031 |
电 话: |
0527-88811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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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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