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单位征集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单位征集项目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的项目地点: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2招标范围: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含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各村社区、经开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拟招标项目单项合同价在平政办发〔2019〕60 号规定标准(5 万元)以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控制价编制,如在合同期间相关规定调整,招标人可相应进行调整。
2.3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2024年12月
2.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5本次推荐中标人数为8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征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征集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http://phxptztb.pinghu.gov.cn:8010/login)。
4.2 征集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2 月 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征集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312475640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年 2 月 8日。招标人将于 2023年2月9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4日 9时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办理。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除超级网银外)、保险电子保函。电汇、网银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
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573-8562008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023 年 2 月 3 日
本招标项目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单位征集项目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的项目地点: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2招标范围: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含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各村社区、经开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拟招标项目单项合同价在平政办发〔2019〕60 号规定标准(5 万元)以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控制价编制,如在合同期间相关规定调整,招标人可相应进行调整。
2.3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2024年12月
2.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5本次推荐中标人数为8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征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征集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http://phxptztb.pinghu.gov.cn:8010/login)。
4.2 征集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2 月 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征集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312475640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年 2 月 8日。招标人将于 2023年2月9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4日 9时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发布。
7. 特别说明
7.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办理。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除超级网银外)、保险电子保函。电汇、网银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
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573-8562008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023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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