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2-44000-04-01-198317
预算金额2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0
公告正文
投资项目代码
2112-44000-04-01-198317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红军过粤北重点展示园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红军过粤北重点展示园建设项目二标(EPC+O)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红军过粤北重点展示园建设项目二标(EPC+O)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韶关市仁化县城口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确定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养护、经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
(1)设计部分
项目总体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编制(如需审图须经有资质的审图公司审图合格)、工地现场服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内容
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高科技数字化展品展项和体验项目的创意、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等,以及长征文化内容的策划、制作、开发,系统软件等知识产权的开发。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竣工备案等工作。
(3)运营工作内容
① 运营范围:范围以项目建设红线为准,运营工作范围包括不限于红线范围所有的建筑物、游乐设施、设备、道路、绿化等的养护与经营。
② 运营标准要求
A、参照国家景区标准进行管理与维护。
B、质量保证:建立健全有序高效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打造高素质高品位高效率好形象员工团队。
C、综合目标:
a.安全事故指标达标率100%;
b.客户满意度大于85%;
c.前三年游客年度增长率不小于30%。
D、品牌宣传
打造一系列仁化本土文创产品;
餐饮、文创产品、农产品统一宣传;
每年举办不少于5个节庆活动。
  ③中标方投资额约定:
A、中标方须承诺投入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投入用于本项目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创意、策划、设备(飞行影院)、运营等,中标方须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有序安排,并在项目投入运营当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投入。如因甲方付款、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投资完成期限以双方协商为准。
B、中标方如未能按照约定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总投资额,发包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向发包方补缴差额投资金额,如中标方拒不履行,发包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将已投入资产无偿转让给发包方并终止中标方的项目运营权。
C、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创意、策划、高科技数字化设施设备(飞行影院)、运营等,以及项目定制研发、文化创意、设备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等,整体项目开办、运营费(其中运营费不超过投资总金额的20%)等,以及长征文化内容的开发、系统软件的开发等知识产权的创意、设计、制作、研发等。
④特许经营:
项目特许权:甲方授权乙方运营和维护该项目的同时,乙方在运营过程中应接受甲方依法依规进行监督和管理。
特许经营权的内容:红线范围内经营性项目的整体经营和管理权,包括门票、广告专营权、商业业态专营权、场地租赁专营权等。
特许经营权期限: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自本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起算。
权益分配:特许经营期间所有的建筑物、游乐设施、设备道路、绿化等的养护及由此产生和一切费用由中标承担,前15年由中标人采取收费模式独立运营,自负盈亏(GOP为正);项目运营满15年后,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5:5比例进行年净利润分红;项目运营满20年后,中标人投资于该项目的资产归招标人所有。如需延续运营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共同投资运营,中标人享有优先签约权。
运营范围内养护标准:按景区养护标准执行。
资产处置:运营期满或合作终止新建、改建及其附着物归招标人所有。
运营退出机制:
甲方及有关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较大安全隐患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次数累积达3次/年以上或者中途退出经营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在运营期对本项目终止合作。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提前终止,双方各自承担因不可抗力给自身造成的损失,不向对方追偿
招标规模:招标人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估算投资(含基本预备费)2150万元、设计费81万元,其他费用69万元。中标方须承诺投入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投入用于本项目建设,中标方投资金额以甲方按规定选取具有造价资质的第三方审定为准。如因甲方付款、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投资完成期限以双方协商为准。
招标内容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7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3104 平方米,构筑物面积(不计容)311平方米。包括对原老粮仓区域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修缮施工、铺设水电、建设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等配套旅游服务设施、周边环境景观进行整治提升;长征文化内容系统性、主题化、数字化开发;沉浸式长征文化数字体验项目设计、生产、安装、调试。
工期

(1)本项目设计、施工工期:共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运营期限:20年(乙方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开始运营)。
最高投标
限价
贰仟叁佰万元整(¥23000000.0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个 。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4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④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④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③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③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A类资质。
④运营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等)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类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持有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5.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广东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2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待定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4仁化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5.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30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行政服务中心12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化分中心)
发布公告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招标人
仁化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地址
仁化县新城路2号
招标人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0751-680031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北48号(韶关分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
0751-8293897
招标监督机构
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业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
0751-635457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招标人(盖章):仁化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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