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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通惠街道殡仪服务站(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通惠街道殡仪服务站(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115002220093120271/2023-00325[发文字号]綦发改审批〔2023〕371号[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体裁分类]公文[发布机构]綦江区发展改革委[有效性]有效[成文日期]2023-12-13[发布日期]2023-12-21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通惠街道殡仪服务站(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你单位《关于审批通惠街道殡仪服务站(一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綦新城管委文〔2023〕19号)收悉,为实现西南地区殡葬产业数字化一体发展,全力打造西南数字殡葬产业示范区,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通惠街道殡仪服务站(一期)二、项目代码:2312-500110-04-01-138950三、项目业主: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四、建设地点:綦江区通惠街道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通惠街道殡仪服务站拟以一类殡仪服务站的标准建设,占地面积约11亩,房屋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设置接待服务区、遗体处置区、守灵区、祭拜区、办公区、餐厅,停车场、休息室等殡仪服务设施。六、总投资:3000万元。七、建设工期:24个月。八、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綦江府办〔2023〕4号)等文件要求,在项目设计、施工等建设内容或环节中,严格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相关要求,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接文后,请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待办理完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附件下载:关于同意通惠街道殡仪服务站(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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