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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做好首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续签工作的通知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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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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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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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鄂药采联办〔2023〕12号 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为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持续扩大改革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鄂冀晋内蒙古辽闽赣豫湘琼渝川贵藏陕甘宁新新疆兵团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CYLM-2021-1)》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首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续签工作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关于做好首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2〕2号)中所有中选药品纳入续签范围,见附件。 二、续签执行日 纳入续签范围的品种,自2023年4月30日执行第二个采购协议期。 三、采购协议量 纳入续签范围的品种,各流水号药品仍按首年约定采购量确定协议量。 四、有关要求 (一)纳入续签范围的品种,按照《关于做好首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2〕2号)规定,组织签订采购协议、落实各项配套政策,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供应、使用和回款。 (二)各地医保部门要主动联系有关单位,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和属地医药机构按要求做好相关品种续签工作,确保首批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续签工作平稳实施。 附件: 续签品种清单 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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