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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翁家岭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报告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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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1、地块信息

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翁家岭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地块位于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翁家岭村。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8°8′55.295″,纬度:28°27′49.007″。根据红线图可知,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2001m2(合3亩)。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附件8.4),本次调查地块土地历史利用类型主要为水田,地块现状为已进行开工建设,根据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附件1),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建设用地。

2、调查结论

广丰区芦林街道翁家岭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2001㎡(合3亩)。地块历史为水田,于2024年全部转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通过现场踏勘,截止调查时,该地块现状已经开工建设。

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主要有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大气沉降主要考虑为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等,通过对地块内及地块周边500m范围的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生产项目,未进行过工矿生产活动,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规模化养殖,未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周边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周边工业企业不涉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重点监管行业”,通过对周边企业生产中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产物情况分析及“三废”处置情况分析,结合区域风向、地下水流向等情况判断周边污染物迁移至本地块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调查活动可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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