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宁市袁花镇许桥路200号1幢等四处土地及房屋转让项目(标的3:袁花镇双百路8号19幢土地及房屋转让)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202114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先生0573-876578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 交易公告

本中心受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宁市袁花镇许桥路200号1幢等四处土地及房屋转让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进行披露,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2021148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产权证号

交易起始价

(元)

保证金(元)

1

袁花镇许桥路200号1幢土地及房屋

4195.28

1380.30

浙(2020)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4116号

8281483

10000

2

袁花镇许桥路200号3幢土地及房屋

3757.34

922.40

浙(2020)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4118号

6451353

10000

3

袁花镇双百路8号19幢土地及房屋

2973.70

980.70

浙(2020)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55273号

5840347

10000

4

袁花镇双百路8号55幢土地及房屋

3426.27

1134.70

浙(2020)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55306号

8271016

10000

注:标的为新建标准厂房,未使用过,项目已完工。无抵押、出租、优先权、查封等情况。

三、项目规定

1.竞买人须取得袁花镇阳光科技小镇工业项目准入审查意见书。

2.竞得人需服从属地政府和园区管理单位(海宁市袁溪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与袁花镇政府签订《工业标准厂房投资管理协议》,与园区管理单位(海宁市袁溪实业有限公司)和园区物业服务单位(现为浙江鸿翔豪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阳光科技小镇园区管理规约》,与园区管理单位(海宁市袁溪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园区安全生产协议》。

四、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五、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书面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六、看样时间及联系人

看样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10日(工作时间);

看样联系人:高杉,联系电话:18556509657。

竞买人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可以要求看样联系人一同前往现场。若竞买人未要求看样联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或未前往实地看样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实地看样的相关权利,并已对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

竞买人在交易申请前,应仔细审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权证或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现场门牌是否标识或标识是否正确等),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担尽职调查责任。

七、报名

竞买人完成线上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即完成项目报名。

1.线上注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9:00 ~ 12月10日16:00。

报名方式:竞买人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流程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操作说明视频教程可扫描本公告末尾二维码直接观看,或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 “报名视频教程”栏观看。

2.缴纳保证金

2.1缴纳时间:同报名时间

竞买人应于2021年12月10日16:00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2.2保证金缴纳方式:

(1)微信支付

竞买人可直接在报名系统中通过微信支付缴纳。选择微信支付的,无需对微信账户充值,付款时通过微信绑定的银行卡直接付款即可。

(2)转账

保证金应单笔足额缴纳。竞买人可通过网银转账或非现金柜面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两种方式,向报名系统中竞买标的提示的指定账户转款(不同标的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报名多个标的的,其保证金应分别单独缴纳),缴款账户也可在系统的《报名电子确认单》上查看。

2.3保证金缴纳流程: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第2款。

2.4保证金代缴

保证金允许代缴,缴款人名称与竞买人不一致的视为缴款人替竞买人代缴保证金。竞买人与代缴人就保证金代缴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与中心无涉,中心有权对保证金缴纳、退还、转款、没收等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2.5 保证金有以下情况的作误入款退回,视为报名不成功:

(1)保证金未缴入指定账号的;

(2)保证金未足额缴纳;

(3)保证金超额缴纳的;

(4)保证金到账超时的;

(5)同一标的保证金分多笔缴纳的;

2.6保证金互不开收据。

3.资格审查

竞买人完成线上注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后,携带下述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1资格审查时间:同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3.2资格审查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一楼要素交易窗口(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联系电话:0573-87657826)。

3.3审查资料:

(1)提供袁花镇阳光科技小镇工业项目准入审查意见书;

(2)竞买申请表(附件1);

(3)竞买承诺书(附件2);

(4)报名电子确认单(网上注册报名后打印);

(5)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上述若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自然人委托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同一委托代理人仅可接受一位竞买人的授权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委托代理人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同竞买人签署和处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4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一经确认,不得撤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无竞买资格:

(1)不符合受让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3)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

(4)无相关证照或相关证照已过期或失效的;

(5)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委托他人代理,委托资料不齐全或多个竞买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书面竞价

竞买人完成项目报名后,即可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与竞价。

竞价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00;

竞价地点:本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成交原则: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应标的若仅一人递交报名申请资料,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则采取不改变该交易标的已公布的条件直接成交,该竞买人成为竞得人;该竞得人在报名时提交的《竞买承诺书》中承诺的起始价作为成交价;若对应标的有两人及以上递交报名申请资料的,则对该交易标的进行书面竞价,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竞价会,竞价规则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交易成交总价计算,以每个标的成交总价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向竞得人按以下标准收取:

(1) 100万元(含)以下的,按成交金额0.8%;

(2)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5%;

(3)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4%;

(4) 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3%;

(5) 超过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2%;

(6)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1%;

(7) 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08%,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签订合同

1.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合同样本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2.《成交确认书》、交易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一、付款及履约保证金

1.付款时间:竞得人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缴纳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

3.履约保证金:无。

十二、保证金的退转

1.竞得人无违约的,其保证金在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付清款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由转让方向中心出具《退保证金通知函》,交易中心在收到《退保证金通知函》后三个工作日原路退还(不计息)。

竞得人违约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第十三款违约责任。

2.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3.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其保证金作误入款立即原路返还(不计息),如竞买人缴款的入账信息不全,中心将在在竞买人完善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竞买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中心将在审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不计息)。

4.保证金退还涉及代缴的,均原路退还至代缴人账户。

十三、违约责任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1.竞买人应价后撤回的;

2.因竞买人原因(不按时参加竞价会或参加竞价会但所有竞买人均对于起始价不应价)导致所报标的流标的;

3.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4.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放弃受让的;

7.拒绝签订合同的;

8.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价款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竞买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需承担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其保证金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四、交易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五、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三号楼)4楼405;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573-87657826。

项目交易文件请点击本链接下载。

报名视频教程二维码: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第二部分 网上报名流程

1.注册报名

竞买人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微信)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1.1电脑端

1.1.1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1.1.2点击网站左侧“要素交易网上报名系统”。

1.1.3点击“注册”按钮注册账号。

1.1.4选择“个人”或“企业”(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填报,该身份一旦确认不得变更,竞买人将以此身份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等手续。

1.1.5请认真阅读页面的文字提示后,自行设置账号与密码:

账号:6位及以上,字母、数字或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密码:8位及以上,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身份证号码:选择“个人”身份的填写竞买人的身份证号,选择“企业”身份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须为参与本次竞标的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真实身份证号,由系统检验,竞价后竞买人凭身份证确认中标资格。

手机号码:输入竞买人(或企业经办人)手机号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验证码将在5分钟发送,竞买人将收到的验证码填写在输入框内,并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注册成功后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跳转至登录页面。

1.1.6使用上一步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登录要素交易网上报名系统。

点击左侧菜单栏“(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将竞买人真实信息填写完整并点击“提交”按钮。

点击左侧菜单栏“(第二步)签订竞价协议”:请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勾选“我已经阅读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服务条款”, 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网上竞价协议的签订。

点击“(第三步)报名竞价标的”,点击选中“产权交易”类别,选择您要参与的竞价标的,点击“报名”按钮,若选择多个标的的可以继续添加其他标的。

点击“(第四步)打印电子确认单”,通过短信验证后可点击下方“打印”按钮,打印或保存电子确认单,该单据在缴纳保证金、登录竞价系统、确认中标资格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

1.2手机端(微信)

1.2.1竞买人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

1.2.2进入公众号点击“报名竞价”,进入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1.2.3点击注册账号。

1.2.4选择“个人”或“企业”(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填报,该身份一旦确认不得变更,竞买人将以此身份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等手续。

1.2.5请认真阅读页面的文字提示后,自行设置账号与密码:

账号:6位及以上,字母、数字或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密码:8位及以上,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身份证号码:选择“个人”身份的填写竞买人的身份证号,选择“企业”身份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须为参与本次竞标的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真实身份证号,由系统检验,竞价后竞买人凭身份证确认中标资格。

手机号码:输入竞买人(或企业经办人)手机号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验证码将在5分钟发送,竞买人将收到的验证码填写在输入框内,并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注册成功后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跳转至登录页面。

1.2.6使用上一步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登录要素交易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点击“交易报名”栏进入交易报名;

点击“(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将竞买人真实信息填写完整并点击“提交”按钮。

点击“(第二步)签订竞价协议”:认真阅读协议内容,确认并勾选“我已经阅读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服务条款”,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网上竞价协议的签订。

点击“(第三步)报名竞价标的”:选中您要参与的竞价标的(点击右上角的“+”键,选择项目类型:“产权交易”),点击报名标的,点击“确定”按钮,若选择多个标的的可以继续添加其他标的。

点击“(第四步)获取电子确认单”,通过短信验证后打印或截屏保存电子确认单,该单据在缴纳保证金、登录竞价系统、确认中标资格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

2.缴纳保证金。

点击“(第五步)缴纳保证金”,选择“方式一”或“方式二”其中一种进行缴纳,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2.1通过微信支付的,选择“方式二”(微信支付缴纳),点击“立即微信支付”按钮,手机端直接缴款,电脑端通过系统弹出的二维码扫码支付。

2.2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选择“方式一”,根据系统提示的账号或根据《报名电子确认单》(第四步)中指定的账号,以转账方式(网银或非现金柜面缴款)单笔缴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3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系统对应标的保证金缴纳状态将显示“已确认到账”,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可参与网上竞价。

2.4保证金未缴纳或缴纳不成功的,系统将显示“未确认到账”,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缴纳保证金,以取得竞价资格完成项目报名。

2.5竞买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证金,如保证金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影响竞价的,则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本系统将在保证金缴纳、竞价、资格审查等环节提供短信提醒服务,请竞买人尽量关闭短信屏蔽,以免错过提醒短信。

第三部分 竞价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标的有两人及以上报名的竞买人)

本项目采用书面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竞价会现场。

1.书面竞价规则

竞价开始后,竞买人在主持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一次性书面报价,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的,确定有效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为该标的的竞得人,其报价为该标的的成交价,有效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竞得人;竞价标的有优先权人并行使其优先权的,则优先权人以有效最高报价竞得该标的。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唱标记录表》上签名或盖章。

报价保留到元,且不得低于各标的交易起始价,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并修正小写报价,报价未保留到元的四舍五入保留到元并修正报价。竞买人报价低于交易起始价、拒绝修正报价或未报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其他规定

2.1 竞买人进入竞价会现场后,遵守开标纪律,对故意扰乱现场秩序的竞买人,工作人员有权劝其退场并取消其竞买资格。

2.2竞买人不按时参加竞价会或竞买人中途退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过程不因竞买人的中途退场而中止。

2.3竞得人当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按第一部分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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