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顺市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30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04002024000E5C
项目名称:安顺市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二次招标)
项目序列号:ZFCG202412056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安顺市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
标项1
标项名称:安顺市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二次招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在安顺市建立主要交通干道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能实现对城市交通空气质量的实时监测,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安顺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有效的职业证书。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无需缴纳或免税的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无 。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原件,无需提交【1-6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1-6项】资格证明材料要求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②以上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③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④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视为满足资格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2月27日 00时00分
地点: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方式: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30 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
开标时间:2024-12-30 09:30:00
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安顺市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二次招标): 10000.00元(壹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12月27日16点00分前
(2)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帐 号:0333001400000001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
(4)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迎晖大道9号
项目联系人:张朋程
项目联系方式:18334230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兴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6号楼3203
项目联系人:毛浩宇
项目联系方式:15885012814
特别提醒:
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份(.ASTF格式)。
 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投标人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
文件预览:
交易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