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枣阳市新市镇西李湾村村民委员会枣阳市新市镇西李湾村道路提档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jgj-cs-2023-gc081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枣阳市新市镇西李湾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枣阳市金管家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兰15971112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枣阳市新市镇西李湾村道路提档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南城和谐路中段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JGJ-CS-2023-GC0810
项目名称:枣阳市新市镇西李湾村道路提档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94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94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枣阳市新市镇西李湾村道路提档工程。(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 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阳市南城和谐路中段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南城和谐路中段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南城和谐路中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 (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 2023 年度任意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 (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 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新市镇西李湾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枣阳市新市镇西李湾村三组
联系方式:13545323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枣阳市金管家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南城和谐路中段
联系方式:1597111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兰
电 话: 15971112999
枣阳市新市镇西李湾村道路提档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南城和谐路中段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JGJ-CS-2023-GC0810
项目名称:枣阳市新市镇西李湾村道路提档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94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94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枣阳市新市镇西李湾村道路提档工程。(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 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阳市南城和谐路中段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南城和谐路中段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阳市南城和谐路中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 (在有效期内);
授权委托人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 2023 年度任意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 (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 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新市镇西李湾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枣阳市新市镇西李湾村三组
联系方式:13545323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枣阳市金管家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南城和谐路中段
联系方式:1597111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兰
电 话: 1597111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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