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CS招-2017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龙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方里河道北岸整治)(勘察设计),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7]1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所需建设资金属于财政资金,由中交公司先行垫付,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龙江街道北店、南宅、坊里、隆中、柏渡、先强村,海口镇后路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建设规模:对龙江下游的方里河道北岸段(河道中心桩号K5+112.413-K8+272.988,现状河道北侧河道边线至拟建防洪左侧堤岸之间的区段)进行河道疏浚,总长度3161米。新建方里河道北岸段左侧堤岸3987.517米(不含孟厝闸上游连接86.2米)河道左岸的先强河汇入龙江处布设先强排涝闸站一座。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堤岸工程,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排涝闸站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内容主要包括堤岸工程,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排涝闸站工程等。
2.4计划开工日期:/。
2.5工程质量要求:
(1)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规程、规范编制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2)设计中所选用的产品和设备应先进和适用,不得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停(禁)止使用的产品和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①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相应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人员;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5楼
电话:0591-85153783 ;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
电话:0591-28062846
联系人:小何
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一层)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福清市水利局 0591-85169717
福清市龙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方里河道北岸整治)(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FZCS招-2017027
1、问:设计勘察人员配备要求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提交证明材料以什么证书为准?水利行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只有考试合格后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目前没有注册执业证书,也无法体现单位名称等信息。
答:若没有注册执业证书,则以考试合格后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为准。若资格证书上无法体现单位名称等信息,则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社保缴费证明要求的“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是指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
2、招标文件第6页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8条其他 8.10 修改为:“若设计人为福建省外勘察设计单位且尚未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内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办理完毕登记备案手续;若设计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招标文件第36页“附表:其他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中的“备注?”修改为:拟派出人员所涉及的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标注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4、招标文件第6页“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8条其他 8.8款”删除。
5、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 2017年8月8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适用于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编号: FZCS招-2017027
本招标项目于 2017 年8月29日 9:30时在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福清市龙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方里河道北岸整治)(勘察设计)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对龙江下游的方里河道北岸段(河道中心桩号K5+112.413-K8+272.988,现状河道北侧河道边线至拟建防洪左侧堤岸之间的区段)进行河道疏浚,总长度3161米。新建方里河道北岸段左侧堤岸3987.517米(不含孟厝闸上游连接86.2米)河道左岸的先强河汇入龙江处布设先强排涝闸站一座。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堤岸工程,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排涝闸站工程等。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评标参数:K =50.00%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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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福建省永川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源有限公司、福建省恒宇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否决投标 |
商务标投标函中未填写设计项目总负责人 |
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细则8(10)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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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设计项目负责人: 刘亚丽 勘察项目负责人: 陈书涛
设计费投标报价: 叁佰肆拾柒万柒仟柒佰叁拾元(小写:3477730元) ;
勘察费投标报价: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所附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下浮50%计取。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7 年 8 月 30日至 2017 年 9 月2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5楼
电话:0591-85153783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
邮政编码: 350011 ,联系电话: 0591-28062846
传真: 0591-28062881 ,联系人: 小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福清市水利局 0591-85169717
日期: 2017 年 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