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至2026年度东山园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二标段)征求意见公告
金额
1289.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z2081-202301-02f
预算金额1289.85万元
招标联系人彭子健0717-63343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真1587251392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YCZ2081-202301-02F
(二)项目名称:2023年至2026年度东山园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二标段)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7-2023-00146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苑街办辖区(部分区域)及南苑街办辖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及社会空地。大连路以西(往伍家岗区方向)东山园区辖区主次道路。共计18条道路,横到边纵到底,对标段范围全覆盖。详见《东山园区二标道路环卫作业等级及面积汇总表(仅供参考)》。作业范围和标段间的分界线以采购方的意见为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服务(作业)内容
1、道路冲洗、洗扫、洒水,保洁作业,积水清理清除。
2、人行道清洗洒水、人工清扫保洁、杂草及积水清除。
3、废弃物的收集清理,交通护栏、隧道装饰板、垃圾容器及其周边的清(擦)洗保洁(含消毒工作),其他城市家具的清(擦)洗保洁;雨水井排水孔疏通和清洗,绿化带保洁,野广告治理。
4、公厕维护管理及爱心驿站管理(含消毒工作)。明细表附后。
5、落叶期需增加人工清扫频次,清扫的落叶单独装袋(垃圾袋自备)并堆放到采购方规定的地点,堆放点按采购方规定的式样放置指示牌(中标方自备);防汛期按要求安排人员值守并完成其他防汛工作,值守人员数量根据防汛预警级别确定并服从采购方指挥调度:蓝色5人、黄色10人,橙色15人,红色20人。
6、被污染路面突击整治、应急抢险和重要活动环卫保障。
7、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发现人行道和车行道各类井盖缺失、损坏或其他影响行人安全、车辆通行的事项需及时报告采购方。
8、环卫作业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对标段范围全兜底。
9、各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扶贫等公益活动。
10、相关信息采集、统计,问题的整改回复等工作和采购方安排的其它工作。
服务内容若有调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三)项目预算(预算控制最高价):1289.85万元,服务期为3年。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2023年09月28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8日17时00分止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服务商通过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提问”模块,在“需求公示提问”栏目下将相关意见进行反馈。 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项目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一)每年的招标控制价中包括的6万元应急抢险和重要活动环卫保障费用,为固定费用,投标方不得调整。此费用不在每月的作业费中支付,根据采购方的工作安排,按《应急抢险、重要活动环卫保障计费单价明细表》测算,据实支付。
因新增或道路维修等造成环卫作业项目增减的,按如下公式核增、减费用:各单项招标控制单价×数量×单项下浮比例(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13﹪),相应的作业人员同步增、减。
二)作业要求:
(一)机械作业:
1、先冲洗后洗扫,每天3:00-6:00使用6-10吨(立方米)高压清洗车对车行道进行全面清洗作业(每台车安排1名辅助人员),彻底清除路面压实的泥土、油污等,确保路面干净见本色。
2、安排2台5-8吨洗扫车对已清洗的车行道进行洗扫,一级道路在7:30前完成第一次洗扫,下午12:30-16:30进行第二次洗扫作业;洗扫作业时,,根据路面污染程度随时调整作业车辆行车速度但第一次洗扫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第二次洗扫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同时必须开启绿化带喷水系统及北斗定位系统。三级道路在7:30前完成一次洗扫,若因有车辆停放造成洗扫作业受阻的道路可安排在下午12:30-16:30进行洗扫作业。
3、洒水(喷雾)降尘作业:每年夏秋季(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00、12:00-14:00和15:00-17:00分别对所有一级道路实施三次洒水(喷雾)降尘作业,每年冬春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00和15:00-17:00分别对所有一级道路实施二次洒水(喷雾)降尘作业,大气污染防控期间按要求增加洒水(喷雾)降尘作业频次。
4、车行道护栏用护栏清洗车每月清洗1次。
(二)人工清扫:
1、一级:每天对人行道进行一次人工清扫;
2、二级:每2天对人行道进行一次人工清扫;
3、三级:每3天对人行道进行一次人工清扫。
禁止扫保合一。落叶期对落叶区域上、下午各增加一次清扫。
(三)其他作业:
1、作业范围内的休闲(休息)桌椅、果皮箱和垃圾桶每半个月冲洗1次,每天保洁不少3次。
2、标段范围内所有道路上路牌、交通和公厕指示牌、公汽站台等城市家具每月冲洗一次(供电设施除外)并做好日常保洁。
3、人工保洁作业:
3.1作业范围内所有道路、绿化带、城市家具、休闲(休息)桌椅、排水设施等的保洁和人行道人工清扫,积水、杂草清除;废弃物的收集清理;横到边纵到底,全兜底。
3.2车行道保洁员必须配备电动车(需上牌),不得使用人力三轮车,缩短巡回保洁时间间隔。
3.3确保雨水井、排水孔畅通和洁净;
3.4按要求安排中午(11:30-14:00)和夜间(18:00——22:00)保洁人员不得少于10人。
3.5学校、幼儿园在上、放学期间需增加周边保洁人员。
(四)野广告治理:路面、墙面、行道树、城市家具等标段范围(可视)内的野广告清理达标。专人1人负责,不得从事其他工作
(五)公厕管理:开放时间详见公厕开放时间表;落实一人一厕、一厕一卡、一客一洁;化粪池清掏间隔时间≤6个月;每个月清洗一次管道式新风除臭杀菌机效滤网;做好各种记录,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达到二类公厕管理要求。二标段公厕专职管理人员8人,专职管理人员除注明允许的兼任的工作外,不得兼任其他工作,见附表。
(六)人工清洗作业:
1、人行道和隧道装饰板、安全岛(渠化岛)人工清洗,每月二次。
2、标段范围内人行道护栏(包含人行天桥护栏)每月人工擦洗一次。
(七)作业时间:
1、人工清扫:每年冬春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天7:00前完成、每年夏秋季(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6:30前完成。
2、人工保洁:每年冬春季每天作业时间7:00至22:00,每年夏秋季每天作业时间6:30至22:00。
3、休闲(休息)桌椅、果皮箱和垃圾桶、安全岛、城市家具等清洗作业应避开交通高峰期,尽量在7:30前完成作业。
4、暴雨等极端天气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及时安排突击整治,夜间产生的问题在次日7:30前必须完成整治工作。
(八)其他要求按《宜昌市环境卫生作业标准》(2023年牌)和招标文件执行。
三)作业质量:
1、严格按《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评估标准》、《宜昌市环境卫生作业标准》(2023年)、《宜昌高新区市政、绿化、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和招标文件执行。
2、合同期内,采购方和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修订、增设的考核标准、工作要求和制度等,中标方均应无条件遵守和服从。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宜昌市汕头路5号
联系人姓名:彭子健
联系电话:0717-633437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项目联系人:孟真
联系电话:15872513925
(一)采购编号:YCZ2081-202301-02F
(二)项目名称:2023年至2026年度东山园区环境卫生服务项目(二标段)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7-2023-00146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苑街办辖区(部分区域)及南苑街办辖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及社会空地。大连路以西(往伍家岗区方向)东山园区辖区主次道路。共计18条道路,横到边纵到底,对标段范围全覆盖。详见《东山园区二标道路环卫作业等级及面积汇总表(仅供参考)》。作业范围和标段间的分界线以采购方的意见为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服务(作业)内容
1、道路冲洗、洗扫、洒水,保洁作业,积水清理清除。
2、人行道清洗洒水、人工清扫保洁、杂草及积水清除。
3、废弃物的收集清理,交通护栏、隧道装饰板、垃圾容器及其周边的清(擦)洗保洁(含消毒工作),其他城市家具的清(擦)洗保洁;雨水井排水孔疏通和清洗,绿化带保洁,野广告治理。
4、公厕维护管理及爱心驿站管理(含消毒工作)。明细表附后。
5、落叶期需增加人工清扫频次,清扫的落叶单独装袋(垃圾袋自备)并堆放到采购方规定的地点,堆放点按采购方规定的式样放置指示牌(中标方自备);防汛期按要求安排人员值守并完成其他防汛工作,值守人员数量根据防汛预警级别确定并服从采购方指挥调度:蓝色5人、黄色10人,橙色15人,红色20人。
6、被污染路面突击整治、应急抢险和重要活动环卫保障。
7、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发现人行道和车行道各类井盖缺失、损坏或其他影响行人安全、车辆通行的事项需及时报告采购方。
8、环卫作业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对标段范围全兜底。
9、各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扶贫等公益活动。
10、相关信息采集、统计,问题的整改回复等工作和采购方安排的其它工作。
服务内容若有调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三)项目预算(预算控制最高价):1289.85万元,服务期为3年。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2023年09月28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8日17时00分止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服务商通过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提问”模块,在“需求公示提问”栏目下将相关意见进行反馈。 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项目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一)每年的招标控制价中包括的6万元应急抢险和重要活动环卫保障费用,为固定费用,投标方不得调整。此费用不在每月的作业费中支付,根据采购方的工作安排,按《应急抢险、重要活动环卫保障计费单价明细表》测算,据实支付。
因新增或道路维修等造成环卫作业项目增减的,按如下公式核增、减费用:各单项招标控制单价×数量×单项下浮比例(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13﹪),相应的作业人员同步增、减。
二)作业要求:
(一)机械作业:
1、先冲洗后洗扫,每天3:00-6:00使用6-10吨(立方米)高压清洗车对车行道进行全面清洗作业(每台车安排1名辅助人员),彻底清除路面压实的泥土、油污等,确保路面干净见本色。
2、安排2台5-8吨洗扫车对已清洗的车行道进行洗扫,一级道路在7:30前完成第一次洗扫,下午12:30-16:30进行第二次洗扫作业;洗扫作业时,,根据路面污染程度随时调整作业车辆行车速度但第一次洗扫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第二次洗扫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同时必须开启绿化带喷水系统及北斗定位系统。三级道路在7:30前完成一次洗扫,若因有车辆停放造成洗扫作业受阻的道路可安排在下午12:30-16:30进行洗扫作业。
3、洒水(喷雾)降尘作业:每年夏秋季(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00、12:00-14:00和15:00-17:00分别对所有一级道路实施三次洒水(喷雾)降尘作业,每年冬春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00和15:00-17:00分别对所有一级道路实施二次洒水(喷雾)降尘作业,大气污染防控期间按要求增加洒水(喷雾)降尘作业频次。
4、车行道护栏用护栏清洗车每月清洗1次。
(二)人工清扫:
1、一级:每天对人行道进行一次人工清扫;
2、二级:每2天对人行道进行一次人工清扫;
3、三级:每3天对人行道进行一次人工清扫。
禁止扫保合一。落叶期对落叶区域上、下午各增加一次清扫。
(三)其他作业:
1、作业范围内的休闲(休息)桌椅、果皮箱和垃圾桶每半个月冲洗1次,每天保洁不少3次。
2、标段范围内所有道路上路牌、交通和公厕指示牌、公汽站台等城市家具每月冲洗一次(供电设施除外)并做好日常保洁。
3、人工保洁作业:
3.1作业范围内所有道路、绿化带、城市家具、休闲(休息)桌椅、排水设施等的保洁和人行道人工清扫,积水、杂草清除;废弃物的收集清理;横到边纵到底,全兜底。
3.2车行道保洁员必须配备电动车(需上牌),不得使用人力三轮车,缩短巡回保洁时间间隔。
3.3确保雨水井、排水孔畅通和洁净;
3.4按要求安排中午(11:30-14:00)和夜间(18:00——22:00)保洁人员不得少于10人。
3.5学校、幼儿园在上、放学期间需增加周边保洁人员。
(四)野广告治理:路面、墙面、行道树、城市家具等标段范围(可视)内的野广告清理达标。专人1人负责,不得从事其他工作
(五)公厕管理:开放时间详见公厕开放时间表;落实一人一厕、一厕一卡、一客一洁;化粪池清掏间隔时间≤6个月;每个月清洗一次管道式新风除臭杀菌机效滤网;做好各种记录,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达到二类公厕管理要求。二标段公厕专职管理人员8人,专职管理人员除注明允许的兼任的工作外,不得兼任其他工作,见附表。
(六)人工清洗作业:
1、人行道和隧道装饰板、安全岛(渠化岛)人工清洗,每月二次。
2、标段范围内人行道护栏(包含人行天桥护栏)每月人工擦洗一次。
(七)作业时间:
1、人工清扫:每年冬春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天7:00前完成、每年夏秋季(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6:30前完成。
2、人工保洁:每年冬春季每天作业时间7:00至22:00,每年夏秋季每天作业时间6:30至22:00。
3、休闲(休息)桌椅、果皮箱和垃圾桶、安全岛、城市家具等清洗作业应避开交通高峰期,尽量在7:30前完成作业。
4、暴雨等极端天气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及时安排突击整治,夜间产生的问题在次日7:30前必须完成整治工作。
(八)其他要求按《宜昌市环境卫生作业标准》(2023年牌)和招标文件执行。
三)作业质量:
1、严格按《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评估标准》、《宜昌市环境卫生作业标准》(2023年)、《宜昌高新区市政、绿化、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和招标文件执行。
2、合同期内,采购方和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修订、增设的考核标准、工作要求和制度等,中标方均应无条件遵守和服从。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宜昌市汕头路5号
联系人姓名:彭子健
联系电话:0717-633437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项目联系人:孟真
联系电话:1587251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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