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院内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经我院医疗器械装备委员会讨论、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我院拟采购一批医疗器械等物资(详见清单)。为完成好该物资政府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欢迎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来我院参加院内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询价时间:2023年6月20日上午8:30开始;
2、询价地点:北院行政楼四楼4019室(暂定),如有变动见通知;
3、要求:在满足临床需求和产品要求的前提下,请优先提供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目录内的限价产品,其次是其它性价比较高的产品。
4、注意事项:
1)请按表格1的格式填写好两份报价清单、配置清单、省内收费标准,要求内容完整并加盖单位红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不予受理);
2)单价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须提供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的授权书;(提供相关产品在其它医院或地方的合同、发票、中标通知书等,最好是省内同级医院至少三份。)
3)医疗设备提供3份产品彩页,近两年内市场成交价(中标合同原件,如是合同复印件请加盖红章并签字承诺与原件一致)的相关材料;提供有效期内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列入我院黑名单。
5、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0795-3223132(采购科),0795-3237586(纪检监察室)。
宜春市人民医院采购科
2023.6.14
表格1:
院内询价报价清单
(宜春市人民医院)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元)
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备案凭证号或注册证号
1、是否中小企业?
2、配置清单(必填)
3、所需耗材、价格(必填)4、用户名单
5、产品优势
6、是否要对接医院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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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价:元

报价单位(加盖单位红章):报价时间:
联系人:联系电话:
表格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 属于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使用部门
物资名称、拟采购数量
产品要求
耳鼻喉科
耳鼻喉科诊疗工作台1台

显微镜工作站1台

CO2激光1台

鼻内镜器械套装1套

耳钻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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