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sh17-fw24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紫君180022889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受发包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委托,现对福建销售分公司共享律师服务组织谈判采购,本谈判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发包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采购进行公开谈判。
一、项目编号: ZY23-SH17-FW242
二、项目名称:福建销售分公司共享律师服务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3.1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中石油福建公司及下属11家分公司共享法律顾问律师库,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申报情况,择优录取律师事务所入选中石油福建公司共享律师库。
(二)根据中石油福建公司、所属分公司及股权单位的一般需要:
1. 解答日常的法律咨询。
2. 草拟、制订、审查及修改规章制度、协议、合同、招标文件等法律文书,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 应要求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审查、修订、起草招标人外部往来函件。
4. 应要求对决策事项、项目合作、债权债务、资产处置等进行法律评价,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项目等进行事前法律论证,法律风险排查,提供应对方案;应经营需求,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5. 应要求对经营活动有关的洽谈、谈判、调研、专题会议等,提供法律服务,就经营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一般为2日内提供法律意见书。
6. 提供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进行现场法律服务;服务期满前一个月提供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报告,展示服务成果。
7. 应要求不定期提供最新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动向。
8. 应要求协助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三)根据中石油福建公司、所属分公司及股权单位的专项需要:
1. 经委托后,提供如诉讼(含民商事、行政、刑事)、仲裁(含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及申诉等专项法律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另行商谈,但应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标准优惠收取。
2. 按照委托处理与公司有关的民商事、刑事或行政纠纷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的,结案后出具书面的案件分析。
3. 处理公司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商事、刑事或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4.其它专项法律服务。
3.2 服务范围
   本次入库律师事务所计划8家,入库律师事务所根据实际需求提供诉讼或非诉法律服务。重点服务专业领域为:
1.合规;2.建设工程与承包;3.解散、破产清算;4. 并购重组;5. 竞争法与反垄断;6. 资源环境;7. 劳动法;8. 知识产权;9. 海商海事;10. 侵权;11. 争议解决;
3.3标段划分
本项目拟招标的入围数量:8家。
N为经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9时,由招标人依排名顺序,选择排名前8位的投标人为入围服务商;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N<9时,由招标人依排名顺序,选择排名前N-1位的投标人为入围服务商;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3时,谈判失败。   
3.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有效期3年。
3.5 报价方式:固定单价。
3.6 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对公转账。
3.7 服务地点:福建省内。
四、资质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1.2 律所专职执业律师应至少具有15人以上(含15人);全国性的律所其专职执业律师应为100人以上(含100人),其中,在福建分所执业律师应不少于20人(含20人);
4.2业绩要求:
近3年来(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为大型企业提供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劳动管理等领域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经验,该业绩证明由服务商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3.信誉要求(以下4.3.1和4.3.2信誉要求的实际查询结果以谈判现场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4.3.1谈判厂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系统截图。
4.3.2谈判厂商、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系统截图。
4.4人员要求
提供法律服务须组成3人及以上的专业律师团队;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明、执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4.4.1 主办律师需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4.4.2 主办律师须获得执业证书五年及以上。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4日16时前:(1)按5.2规定的谈判文件售价,按5.3要求支付谈判文件费。支付费用前,请先确认你公司已注册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china.zcjb.com.cn)账号,且本项目公告仍处在可报名状态。
(2)登陆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china.zcjb.com.cn)在线报名(具体流程请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报名信息中的“*报名所需材料”中,应上传“谈判文件自助购买系统”内完成交费截屏(用于工作人员快速解锁)。
5.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购买谈判文件方式:
①登录谈判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谈判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②谈判文件自助购买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也无账号的见5.3③),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服务商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③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服务商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无需办理中国石油UKey,提交注册资料后与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5.4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已在招采进宝全国专区完成在线报名,且按5.1要求完成附件上传的潜在服务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潜在服务商报名次日,在网上解锁,解锁后潜在服务商可在招采进宝全国专区下载谈判文件。
5.5潜在服务商在谈判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潜在服务商注册邮箱中将收到标书费电子发票的邮件,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6编制谈判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服务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china.zcjb.com.cn)首页“客服中心”栏目;在线办理地址为:https://bid.zcjb.com.cn/bca/product/dymca/zcjb/caApply.htm。
5.7潜在服务商如对谈判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china.zcjb.com.cn)提出。
六、谈判文件的递交
6.1本次谈判为交易平台线上开评标,谈判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服务商可通过“招采进宝全国专区交易平台”在线参与谈判。*服务商应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完成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前,服务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
6.2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下同)详见7.1,服务商须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文件,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前,服务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改为密码)为谈判响应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服务商的原因导致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发包人不予受理。谈判响应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谈判响应文件。
6.3 纸质文件: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6.4潜在服务商应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 2万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
①服务商在谈判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谈判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操作路径:登录商城→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谈判保证金详情)
②谈判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服务商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不接受服务商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网上谈判):2023年8 月31 日9时(北京时间);
7.2谈判地点(网上谈判):招采进宝全国专区交易平台和腾讯会议。
7.3谈判说明:发包人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谈判,服务商采用远程谈判的形式,准时参加线上谈判,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服务商需使用CA(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谈判记录进行电子签名(签名时间为10分钟)。因服务商原因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邀请函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招采进宝全国专区(http://china.zcjb.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9楼
项目承办人:姚工
联系方式:0591-63072267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部门负责人:尚曌喆
联 系 人: 罗紫君
电    话: 18002288980       
电子邮件:187360257@qq.com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3年8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