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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新闻信息统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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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应急〔2023〕138号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23年上半年,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应急管理中心工作,把主题教育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效结合,深入宣传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展示了应急人的新形象,提高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知晓率,扩大了应急科普知识的覆盖面。现将2023年上半年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新闻信息统计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发布情况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动作为,高位推动,以全面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中心工作宣传为重点,通过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2023年上半年,省应急管理厅在中央、省级、市州主流媒体发稿350余篇,较2022年上半年同期增长20%;厅官方网站发布信息2100余条,微信发稿700余条,阅读量达300余万次;厅官方微博发布微博350余条,阅读数量过百万。

西宁市应急管理局投稿103篇,采纳36篇;海东市应急管理局投稿72篇,采纳32篇;海北州应急管理局投稿45篇,采纳18篇;海西州应急管理局投稿60篇,采纳27篇;海南州应急管理局投稿29篇,采纳15篇;黄南州应急管理局投稿16篇,采纳10篇;果洛州应急管理局投稿29篇,采纳20篇;玉树州应急管理局投稿30篇,采纳10篇。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充分认识加强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足职责定位,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项宣传任务落实落地,为进一步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6月30日,全厅编发党建简报32期、主题教育简报33期、“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简报28期、应急管理动态93期、应急管理简报32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简报26期、普查办简报3期,均较上年同期增长22%。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信息稿件存在语句不通顺、用词不规范,甚至出现错别字、漏字缺字等现象。大部分信息稿件存在宣传会议多,交流业务少;重虚话套话多,提练总结少的情况。

(二)审核不严格。部分市州应急管理局充当“二传手”,直接将县(区)信息稿件推送至省应急管理厅OA信息报送系统,未进行严格审核、综合整理等规范化管理。其次,部分市州应急管理局仅报送本级信息,未将辖区县、乡等基层和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总结报送。

(三)时效性不强。部分市州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信息报送不及时,存在当下不报送、过时才报送的现象。

(四)信息报送不主动。部分市州应急管理局未能达到每周至少2篇,厅机关个别处室、厅属个别单位未能达到每周至少1篇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立足“全灾种、大应急”理念,以主题教育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信息稿件“量”与“质”的辩证关系,强化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不折不扣贯彻好全省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舆论支持。

(一)在“量”字上下功夫。当前汛期、暑期、旅游旺季叠加,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要紧盯城镇燃气、危化品、经营性自建房、园区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旅游景点、建筑施工、消防、防汛救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安全生产“六进”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天然气使用、预防溺水、防汛救灾知识宣传力度,主动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配合协作、主流媒体协同发声,持续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和图片视频留存工作。

(二)在“质”字上做文章。要聚焦主题教育,立足阶段性业务宣传报道,注重主题教育与主责主业有效结合,注重思路扩散与总结提炼有效融合,注重小切口、微视角与大安全、大应急有效贯穿,着力提升写稿、改稿、投稿质量,加强精心创作、细致修改、反复研读全过程指导、审核,认真把好政治关、内容关、文字关,努力推出一批叫得响、推得出的宣传稿件。

(三)在“精”字上见真章、出实效。要紧扣《青海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广泛宣传发动“全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面总结提炼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焦点,进一步增强宣传基层一线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力度,大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支持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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