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30]
于都县琵琶水库、仓前水库、下栏水库、红旗陂、高陂水库水源及
中型灌区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都县琵琶水库、仓前水库、下栏水库、红旗陂、高陂水库水源及中型灌区建设工程总承包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招标人为于都县振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于都县琵琶水库、仓前水库、下栏水库、红旗陂、高陂水库水源及中型灌区建设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于都县各乡镇
2.3项目概况及资金情况:
于都县琵琶水库、仓前水库、下栏水库、红旗陂、高陂水库水源及中型灌区建设工程总承包,包括仓前水库饮用水源及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高陂水库水源及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琵琶水库饮用水源及中型灌区建设工程、下栏水库水源及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红旗陂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等五个项目,项目总投资62500万元,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含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勘察设计费)约53281.82万元。其中:
①琵琶水库饮用水源及中型灌区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改造主干渠1.1 公里、骨干干渠30.3 公里,改造各类渠系建筑物12 座,配置巴歇尔量水堰7 座、电磁流量计11 个,改造水厂取水泵站1 座,配套建设浑水管、供水网管延伸、供水加压泵站和现有水厂提挡升级等。项目总投资125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191.69 万元。
②仓前水库饮用水源及中型灌区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骨干干渠23.1 公里、支渠14.8 公里,改造各类渠系建筑物56 座,配置电磁流量计7 个,新建水厂取水泵站1 座,配套建设浑水管、供水网管延伸、供水加压泵站和现有水厂提挡升级等。项目总投资13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14.98 万元。
③下栏水库水源及中型灌区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水陂5 座,骨干干渠21.9km、支渠47.9km,各类渠系建筑物54 座,配置电磁流量计13 个,新建水厂取水泵站1 座,配套建设浑水管、供水网管延伸、供水加压泵站和现有水厂提挡升级等。项目总投资120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518.97 万元。
④红旗陂中型灌区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骨干干渠31.3 公里,水陂2 座,重建进水闸4 座,整治排水沟15 公里,改造渠(沟)系建筑物8 座,新建低压输水管道15.8 公里,设立自动引水测量设施12 套,管道流量检测设施7 套,新建水厂取水泵站1 座,配套建设浑水管、供水网管延伸、供水加压泵站和现有水厂提挡升级等。项目总投资13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16.31 万元。
⑤高陂水库水源及中型灌区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骨干干渠12.2 公里、支渠0.2 公里,新建干渠16 公里、分水口18 座,配置巴歇尔量水堰16 座,电磁流量计11 个,草皮护坡1.8 万平方米,新建水厂取水泵站1 座,配套建设浑水管、供水网管延伸、供水加压泵站和现有水厂提挡升级等。项目总投资12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802.87 万元。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复确认的实施内容为准。
招标范围:于都县琵琶水库、仓前水库、下栏水库、红旗陂、高陂水库水源及中型灌区建设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其中:
1、勘察、设计部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设计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后续设计包括包含但不局限于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采购部分:根据项目设计要求进行采购(如:管网等)。
3、施工部分: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合同约定内工作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按国家强制性条文和规范并参照江西省相关规定进行勘察;
(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3)、采购质量要求: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4)、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
(1)、勘察设计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成果满足工程建设需求,具体工期按业主单位要求完成。
(2)、施工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约20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要求,如一个单位不能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任一单位,只能参加一次工程设计、施工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
3.3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方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则投标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则投标施工单位提供)(提供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上传)。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为设计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则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则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4)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的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其他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6)本次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上投标人员的相关证书和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投标单位缴纳,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计分。拟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则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由主管部门的证明替代。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 财产未被接管、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在开标前12个月内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无不良记录公示,没有发生被有关行政部门通报的串标围标、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违法(或)违规分包、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有关部门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安全监管等部门)。投标人(联合体双方)需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7投标人(联合体双方)需提供在“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8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和投标人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已完成登记状态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则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要求,如一个单位不能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任一单位,只能参加一次工程设计、施工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30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2年10月27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于都县四馆一中心)3楼3号。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所需的证书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 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 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 互动交流? 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 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 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 所有投标单位在 1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
8.其它事项说明
8.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或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③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人员。
8.3 本次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8.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于都县振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于中路(濂溪路80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刚 18162196120
招标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达芬奇国际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肖女士 15079726668
招投标监督机构: 于都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单位电话:0797-6210736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县支行
3、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4、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于都支行
5、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6、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7、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前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