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汕公资建202307060125
预算金额1918.5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交易项目编号
汕公资建202307060125
工程名称
汕头市杏花泵站、金砂电排站改扩建工程施工
立项批文文号
汕头发改投审[2022]38号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209-440511-04-01-744812
招标人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设计单位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勘察单位
中国地质科学院工程勘察院
联系人
宋工
联系电话
0754-88866333
工程地点
分别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杏花西路与杏花旁路交叉口、金港水利沟与梅溪河交叉口
建设规模
1.杏花泵站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状0.9m3/s水泵更换为1.5m3/s水泵;将原箱涵直排出口闸门更换为1.0m3/s泵闸;更换现状格栅、进水闸门,增加阳光板隔离罩,变压器扩容至630KVA、配600KW移动式柴油发电机,配电柜更换为变频柜,增设PLC及附件实现自动控制,配套照明、防雷接地等系统;对杏花泵站上游进水渠涵(杏花泵站至金砂西路段)进行清淤。2.金砂电排站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金港水利沟中下游约300米进行清淤;对金港水利沟沿线断面1、3、6、8闸门、桥涵的相关阻水涵闸进行改造或拆除;新建箱式变压器500KVA、户外箱式发电机组(功率360KW);增设PLC控制柜、网络数字硬盘录像机、摄像机、检测仪表、通讯设备、排水信息平台云端组态服务等自控系统设备;更换老旧配电箱、低压配电箱、照明等,增设水泵变频控制柜,直排闸现场更换电气操作箱;维修房屋、更换陈旧设备、建设检修平台、恢复值班室设施等。项目预算总投资19185814.34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5541999.01元,其他费用2557825.84元,预备费1085989.49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按汕市财资环函[2022]145号意见解决
招标内容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汕头市“六个百分百”及相关要求、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包移交等。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中“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没有锁定信息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按投标函格式)。
发布媒体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562182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275115
监察部门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12388
信息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06日
日程安排表
提疑截止
 2023年07月09日 17:00
答疑公告
 2023年07月11日 17:00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7日 10:00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27日 10:00
备注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023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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