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Z13032423003120012023年卢龙县创城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及公交站亭亮化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118.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3042110010014
预算金额118.6万元
招标公司中共卢龙县委宣传部本级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可0335-3045677
中标公司秦皇岛晟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18.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Z13032423003120012023年卢龙县创城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及公交站亭亮化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16: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HB2023042110010014
二、项目名称:2023年卢龙县创城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及公交站亭亮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秦皇岛晟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香格里1栋2-102号
中标金额:1186024
下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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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3年卢龙县创城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及公交站亭亮化项目服务范围:对城区内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宣传标语、道旗广告等进行新增、修复、翻新,部分铁皮围挡进行包装,公交站亭公益广告内容进行更换及亮化。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本项目设计、制作、安装;管护周期为1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兴生(主任)、米志勇、杨银晖、王东军、杨继红(甲方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541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0%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卢龙县委宣传部本级
地址:卢龙县龙城路与102国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335-7206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412号
联系方式:0335-304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可
0335-3045677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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