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关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办事处东风湖路269号东森景园2104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39.5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长银联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31日10时至2022年8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403,机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办事处东风湖路269号东森景园2104房,测量号:531233100001。产权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19.76㎡;占用情况:未腾、空置;承租情况:无租赁;装修情况:毛坯;是否可以看房:是。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询价:395208元, 起拍价:276646元,

    保证金:55000元, 增价幅度:3000元。

    【特别提醒】:上述房产竞买参与人,须符合当地政策要求。如有意向者请至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问询。如因不符合购买条件后续会影响过户,本院概不负责,请各竞买人慎重考虑。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9:30-16:30点);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长沙长银联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李先生 18573107035

    3、该标的可自行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8月1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府支行,账号:82010100000167047500036961(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2)湘0103执359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京东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长沙长银联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573107035(李先生)

    监督电话:13755039446(贺法官)(该电话仅为监督电话,样品咨询请联系上述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350号天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网址:http://sifa.jd.com/2403

    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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