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玉山县七一水库自动化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5/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玉山县七一水库自动化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江苏赛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05月11日起至2020年05月15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玉山县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0793-2552229, 地址:玉山县财政局三楼)和玉山县七一水库管理局本级(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双明镇七一水库,联系人:顾女士,联系电话:18979357878)。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玉山县七一水库管理局本级 | ||||
项目名称 | 玉山县七一水库自动化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项目金额 | 270,000 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玉山县七一水库自动化监测系统设备经招标由江苏赛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投入运行时间已达近十年,近期设备故障不断发生,影响了自动监测的效率,为了确保自动监测数据资料的延续性、有效性与统一性,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统一,实现系统无缝接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吴承琴 | 职 称 | 高级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玉山县交通运输局 | ||||
专家2论证意见 | 玉山县七一水库自动化监测系统设备经招标由江苏赛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投入运行时间已达近十年,近期设备故障不断发生,影响了自动监测的效率,为了确保自动监测数据资料的延续性、有效性与统一性,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统一,实现系统无缝接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邱志敏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玉山县水利局 | ||||
专家3论证意见 | 玉山县七一水库自动化监测系统设备经招标由江苏赛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投入运行时间已达近十年,近期设备故障不断发生,影响了自动监测的效率,为了确保自动监测数据资料的延续性、有效性与统一性,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统一,实现系统无缝接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郑莉剑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玉山县住建局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