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元):$CommonTools.convertDouble2String($!{contractAmount},2)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于2023年7月12日签署了《2023—2024年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及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下称“原合同”),现补充如下:
一、 将原合同第一条第4点提供物业服务人员情况的用人表格修改为:
序号 岗位名称
1 项目负责人兼对外窗口服务员 1人
2 保安员 16人
3 保洁员 10人
4 水电维修工 2人
5 司机 2人
6 对外窗口管理人员 1人
7 非教学时段管理人员 12人
8 文印员 2人
9 食堂管理员 1人
1 0 花工 2人
合计: 49人
也就是减少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员2人、 保洁员2人、保安员2人,合共6人 。
二、原合同中第八条管理服务费用每月改为:
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含税价): 贰拾陆万陆仟叁佰壹拾元捌角贰分(¥266310.82元)(其中每月后勤管理服务费¥266310.82元 ,体育场馆开放管理服务费0元)。甲方须于每月收到乙方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三、原合同其它条款不变。本补充协议从2023年10月1日执行,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关于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区属公办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社会化试运营工作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i深圳”体育场馆一键预约平台学校体育场馆开放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体育场馆应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运营管理。经罗湖区教育局2023年第三十三次局党组会议议定:“同意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三方签订《罗湖区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试运营合作框架协议》,会议要求: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需与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试运营管理合同。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田二街28号
联系电话:0755-25424768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2566667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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