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个人携行装具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68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gc2020-h-1202
预算金额34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康女士022-23783386
中标公司南京际华五三零二服饰装具有限责任公司68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个人携行装具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个人携行装具购置项目 | ||
品目 |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箱、包和类似制品/手提包、背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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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13日 10:01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广源,武晓东,郑莹,吕艳,罗立京 | ||
总中标金额 | ¥32.5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康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783386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老师,022-273301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康女士,022-23783386 | ||
附件: | |||
附件1 | 中标明细.pdf中标明细.pdf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
附件3 | 个人携行装具 招标文件 终稿-发售.doc个人携行装具 招标文件 终稿-发售.doc |
一、项目编号:SXGC2020-H-1202(招标文件编号:SXGC2020-H-1202)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个人携行装具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际华五三零二服饰装具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中路209号
中标(成交)金额:32.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南京际华五三零二服饰装具有限责任公司 | 个人携行装具 | 5302 | 标准型号 | 100套 | 325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广源,武晓东,郑莹,吕艳,罗立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87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22-2733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室
联系方式:康女士,022-237833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女士
电 话: 022-23783386
中标明细
单位:元
项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采购数量
个人携行装具(不含附
1 标准型号 1152.00 100
件)
2 笔记本 标准型号 12.80 100
3 笔 标准型号 6.00 100
4 折叠脸盆 标准型号 32.00 100
5 13 单兵自发热食品 标准型号 38.4 200
6 13 单兵即食食品 标准型号 76.80 100
7 13 压缩饼干 标准型号 19.20 100
8 餐具 标准型号 128.00 100
9 牙膏 标准型号 12.80 100
10 牙刷 标准型号 12.80 100
11 漱口杯 标准型号 12.80 100
12 洗发水 标准型号 12.80 100
13 沐浴露 标准型号 12.80 100
14 剃须刀 标准型号 153.60 100
15 洗面奶 标准型号 12.80 100
16 擦脸油 标准型号 12.80 100
17 睡垫 标准型号 96.00 100
18 睡袋 标准型号 320.00 100
19 急救包 标准型号 380.00 100
20 口罩 标准型号 9.60 100
21 口哨 标准型号 32.00 100
22 手套 标准型号 25.60 100
23 指北针 标准型号 179.20 100
24 多功能刀具 标准型号 140.80 100
25 防爆手电 标准型号 32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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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个人携行
装具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XGC2020-H-1202)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1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个人携行装具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个人携行装具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SXGC2020-H-1202
二、项目内容
个人携行装具购置100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项目预算:
3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19年度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现场领取。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500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5.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6800元;计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
(2)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保证金提交时间
投标人最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截至规定时间如出现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的电子汇款、网上银行未到账的情况,视同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 9:30
2.开标时间:2021年1月12日 9:30
3.开标地点:天津市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康女士
2.联系方式:022-2378338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老师,022-2733011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783386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384
电子邮箱:SXGC201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
帐号:0302017109300334767(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验收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提供所投产品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交货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在1个月内负责免费更换。
2.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3. 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4.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递交实物样品一套
(三)交货要求
1.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交货地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四)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5%,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满后支付剩余5%(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2.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参加本项目交纳的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未中标单位持未中标单位开具的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未中标单位财务章)及汇款信息至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中标单位开具的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中标单位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按以上要求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出具所提供的产品满足国家技术标准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名称、品牌、生产厂家、产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其在技术、安全、性能、管理、厂家标准、使用年限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提供详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将作为评审依据。
(四)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3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0分
第二部分 客观分(21分) 分值
1 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产品为1项的,且投标产品符合上述要求的:2分
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环境标志产品价值权重×2分
无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0分 2分
2 节能产品 投标产品为1项的,且投标产品符合上述要求的:2分
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节能产品(不含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价值权重×2分
无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0分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在品目清单范围内(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同时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分
3 制造商认证评价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GB/T19001系列/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具备1份证书得1分,最多3分 3分
4 产品认证评价 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所投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具备1份证书得1分,最多2分 2分
5 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完整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复印件,每提供一种产品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得3分,最高得6分 6分
8 投标人实施能力评价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一)合同原件复印件(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今,)。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合同签订日期。
(二)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个业绩2分,最多6分 6分
第三部分 主观分(49分) 分值
1 非“★”技术要求响应性评价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9分。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每条扣1分,最低0分 9分
2 技术材料响应度评价 根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中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技术材料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完全满足需求,响应程度高:8分
根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中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技术材料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基本满足需求,响应程度较高:5分
根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中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技术材料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部分满足需求,响应程度较低:3分
未能提供或其他:0分 8分
3 产品整体性能评价 从产品整体设计先进、性能稳定、安全耐用、技术标准的等级等进行综合评价:
产品整体设计先进、性能稳定、安全耐用、技术标准等级高:8分
产品整体设计较先进、性能较稳定、安全耐用,技术标准等级较高:5分
产品整体设计较落后,性能较稳定、较安全耐用,技术标准等级较低:3分
产品整体设计落后,性能不稳定,不安全耐用:0分 8分
4 关键部件质量评价 从关键部件的品质先进、稳定、安全、耐用进行综合评价:
关键部件的品质先进性、稳定性、安全性、耐用性强:8分关键部件的品质先进性、稳定性、安全性、耐用性较强:5分关键部件的品质先进性、稳定性、安全性、耐用性一般:3分关键部件的品质先进性、稳定性、安全性、耐用性较差:0分 8分
5 供货的质量保证方案评价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对实际情况描述清楚,质量保证措施及制定的方案完全适应本项目特点,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8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的方案较详细,对实际情况描述清楚,质量保证措施及制定的方案较为适应本项目特点,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项目需求:5分提供的方案基本合理有效:3分未提供方案:0分 8分
6 售后服务承诺评价 从制造商服务承诺、投标人服务承诺、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比较:
服务承诺完善、合理,培训方案计划详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8分服务承诺较完善、合理,培训方案计划较详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5分服务承诺不够完善、合理,培训方案计划不够详细:3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0分 8分
第四部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及页码目录对应混乱。
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4.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5..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6.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7.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询标的。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500万 1.1%
500万-1000万 0.8%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1.1%+(680-500)×0.8%=7.34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二)若有补充文件,请供应商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或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为:022-23783386;电子邮件:SXGC2018@163.com。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其他
1. 本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 评标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
3.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凡涉及证明材料类、资质证照证书类的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完成详细的应答文件。
4.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实质性技术条款(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5. 供应商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供应商记录中。
6.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7.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程序。
8.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
项目需求书
1、 采购需求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1 ▲个人携行装具 套 100 规格尺寸:长444mm±10mm,宽278mm±10mm,高650mm±12mm。产品组成:为囊式结构,主要由主囊侧囊、挂袢及携行背带、腰带、支架等部分组成。材料:防水面料,背部有海绵垫,包内有金属支架,确保腰部不易劳损。左右有侧囊,里面有隔层,底部有拉链,使用时可以很方便背包底部抽取物品。面布为600D橘红色迷彩涤纶PU涂白牛津布。4、内装内容详见个人携行装具附件。
个人携行装具附件: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1 笔记本 本 1 A5纸张,60页,横线行距8mm。
2 笔 支 1 重量9g,线幅:0.5mm,产品尺寸:150*9*15mm。
3 折叠脸盆 个 1 600D涂层牛津布。
4 13单兵自发热食品 袋 2 按照13单兵自发热食品规范执行。
5 13单兵即食食品 袋 1 按照13单兵即食食品规范执行。
6 13压缩饼干 袋 1 按照13压缩饼干规范执行。
7 餐具 套 1 05单兵野战炊具,包含:1、迷彩外包一个;2、大号不锈钢饭盒(带盖)一个;3、小号不锈钢饭盒一个;4、折叠式炉具一套;5、调味品盒一个;6、防水袋一个;7、多功能刀叉一套。食品级304不锈钢,重量≤1.3kg。
8 牙膏 支 1 6g
9 牙刷 支 1 GB/9342 中毛
10 漱口杯 个 1 250ml
11 洗发水 瓶 1 80ml
12 沐浴露 瓶 1 80ml
13 剃须刀 个 1 便携式
14 洗面奶 瓶 1 100g
15 擦脸油 瓶 1 100ml
16 睡垫 个 1 1、产品名称:个人携行装具-睡垫(单兵睡垫)
2、主要材料:面布、底布为橄榄绿色TPU涂层布、填充物为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3、规格尺寸:长2000±20mm,宽620±8mm,厚40±5mm。4、产品组成:单兵睡垫由面布、底布、填充物及附件组成。
5、产品重量:1.18kg。6、包装尺寸:Ф220mm×300mm。7、性能:单兵睡垫采用热和工艺一体化成型,主要由面、底料、填充物、止气阀和附件组成,产品结构简单、可实现自充气,柔软舒适。8、单兵睡垫内置软质聚氨酯(PU)泡沫,厚度为40mm,密度为18kg/m³,颜色为白色,使用单兵睡垫软硬适中,在体重80kg一人正常睡卧时,单兵睡垫仍有弹性、压缩厚度不超过50%;通过泡沫膨胀,实现单兵睡垫自充气结构,通过泡沫的压缩,便于单兵睡垫收纳携带。9、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进行冲孔处理,增加产品美观程度的同时还可减轻产品重量,便于携带。
10、单兵睡垫平均无故障展开次数大于500次。
11、用途:主要为野营条件下,替代铺板、折叠床等提供应急保障。样品评测要求(此项只作为投标样品评测要求)1、外观质量:帐篷展开后的外观舒展大方,无明显的扭曲歪斜等现象。2、缝纫工艺:缝纫平展、针码匀称、部件表面平整,无扭曲、抽皱、破损、开线、断线、下炕等严重缺陷。3、辅配料及缝纫线使用合理性:要求辅配料及缝纫线与主体篷布顺色,不得出现跳色等现象。
17 睡袋 个 1 1、产品名称:个人携行装具-睡袋(单兵宿营装具—羽绒睡袋)★2、主要材料:面、里布:210T橄榄绿色涂PU透湿格子布,填充物选用90%白鸭绒。★3、规格尺寸:睡袋长2150±60mm,上宽870±30mm,下宽400±15mm,下高350±15mm。
4、产品组成:睡袋由主体、帽子与携型袋组成。5、产品质量:1.8kg /件±0.1kg6、包装体积:0.017m³±0.001m³,包装尺寸:高400mm×φ230mm±10mm。
7、性能:展开撤收方便快捷,羽绒睡袋从包装袋中取出并展开的时间不大于45S,从展开状态到装入包装袋并压缩好的时间不大于90S。羽绒睡袋材料经防水、防静电处理处理,面料、里料采用210T橄榄绿色涂PU透湿格子布。为了增强睡袋的保暖蓬松度,填充物选用90%白鸭绒,充绒重量为900g,白鸭绒超轻透气的特性,减轻了睡眠时的束缚感和压迫感,提高了睡眠质量,具有保暖性强、轻便、耐寒等优点。
8、用途:供单兵在特种区域野外作训休息时的一种袋式睡具,它可以与帐篷、睡垫共同组成野战睡具系统。
18 急救包 套 1 包含:急救包空包1个,急救毯(160*210cm)1个,创可贴(1.9*7.2cm)10个,一次性使用酒精消毒棉球2个,一次性消毒碘伏棉球2个,无纺布胶布(1.25cm*4.5m)1块,医用纱布剪刀(14cm)1个,呼吸阀1个,医用镊子(13cm)1个,急救手册1个,自粘敷料贴(6*10cm)2个,敷料止血绷带(8cm*4m)2个,医用包装袋(8cm*12cm)1个,2号安全别针2个,无纺布三角巾1个,医用手套1个,不粘敷料贴2个(10*10),自粘敷料帖2个,黄色医用哨1个。
19 口罩 个 1 符合国标GB2626-2006KN95,耳带式,过滤效率≥90%,口罩为折叠式,带有可调节鼻夹,内衬柔软。
20 口哨 个 1 优质不锈钢材质,5.7*1.8cm,150分贝高音,双孔双管设计,带钥匙扣。
21 手套 副 1 劳保手套,带防滑胶。
22 指北针 个 1 62式指北针,带皮套,铸铝机身,微阻尼定位指针,表盘50mm,0.15kg,成品尺寸61*61*25mm。
23 多功能刀具 套 1 420不锈钢,功能1、尖嘴钳2、工具钳3、开瓶器4、锥刀5、锯子6、主刀7、一字起子8、十字起子,净重:230g,带黑色布套。
24 防爆手电 个 1 1、额定功率:1/3W 三档调节
2、额定电压:3.7v3、额定容量:2400mA
4、连续放电时间:强光≥8h,工作光≥16h
5、示警闪光时间:≥24h6、充电时间:正常使用4.5h、电池耗尽5-6h
7、防爆标志:Exdib II CT6 Gb8、防护等级:IP679、外形尺寸:φ35mm*155mm10、净重:194g11、描述:充电口中部,按钮强度耐磨设计,工业级品质,筒身壁厚达3mm,安全防护经久耐用。
注:1、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项目需求书中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第三部分第31.4条款执行。
2、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和“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4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应当完全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除《招标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询问、质疑内容属于采购需求、采购方式、供应商产生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除此之外的询问、质疑内容,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2 询问
(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a.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b.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c.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书应当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4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应当自作出询问答复或质疑答复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并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回执形式予以确认。
11.2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要求
1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3.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3.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4.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4.4 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5. 投标报价
15.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5.3 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7. 技术响应文件
17.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8. 投标保证金
18.1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8.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提交,保证金应当以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8.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8.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8.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供应商不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19. 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9.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0.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1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需包括资信、技术、商务部分并装订成一本)(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0.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20.3 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版本,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20.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20.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
20.6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1.2 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
见下图
21.3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3.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22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和第2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4.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5. 开标
25.1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5.2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6. 评标委员会
26.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6.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6.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7.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7.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7.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7.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若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开标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
(8)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10)围标或陪标的;
(11)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投标文件数量不满招标文件要求的;
(14)投标文件没有胶装装订的。
(1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37、59、60条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
(16)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7.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7.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8.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8.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28.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8.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9.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0.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0.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0.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1. 其他注意事项
31.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1.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1.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1.4 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授予合同
32.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2.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2.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3. 中标通知
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4. 签订合同
34.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5. 履约保证金
35.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5.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6.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7. 合同分包
37.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7.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SXGC2020- )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名称:
货物型号:
制造商:
货物原产地: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
货物总价款:
大写: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 货物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1。
2.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货物与中标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所投及交付产品中如涉及软件,应为正版软件。
3. 供方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 年免费维修保质期(详见附件),并负责终身维护。保质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所供货物在需方或需方指定处交付(具体地点: ),并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
1.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所有货物使用无质量问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 %的货款。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
帐号: 。
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安装和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
3. 如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供方对该货物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
八、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
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商、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
十、由于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需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
十一、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持 份,需方持 份,招标代理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投标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总目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第一包,¥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包,¥ 元(人民币),大写 。
……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8.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元
包号 包名称 品牌 投标总价 交货期 备注
1
2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单位:元
项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商 产地 商品属性 单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
注:
1. 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
2. 开标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3. 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三)交货要求
(四)付款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
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序号 采购项名称 条款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
说明 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用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实施地点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年 月 日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附件8
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项目 承诺内容
1 保修期内
2 保修期后
3 培训方案
4 其他内容
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项目 承诺内容
1 保修期内
2 保修期后
3 培训方案
4 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元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金额合计
监狱企业 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节能认证证书编号 金额
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所投包总价) %
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环境标志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金额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 %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填报要求:
1. 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开标分项一览表》一致。
2. “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4. 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投标产品配置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
1
2
3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如我公司成交,本项目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商)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3: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
附件14: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方案等
附件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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