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院(自治区深地探测中心)测井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1.7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zd-2024-03
预算金额21.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咪181524355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6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D-2024-03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院(自治区深地探测中心)测井仪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1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1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工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5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8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注: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至 2024年06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发送至3628238751@qq.com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8号楼1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http://nxdizhiju.nx.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院(自治区深地探测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679号
联系方式:0951-6725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8号楼1101室
联系方式:18152435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咪
电话:18152435521
项目编号:NXZD-2024-03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院(自治区深地探测中心)测井仪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1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17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院(自治区深地探测中心)测井仪器采购项目 | 1 | 地面数字采集面板、变频测井绞车、绞车控制器、5.6mm铠装电缆四芯等 | 217000.00 |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元): | 217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工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5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8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注:3.3、3.4、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至 2024年06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发送至3628238751@qq.com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8号楼1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http://nxdizhiju.nx.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院(自治区深地探测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679号
联系方式:0951-6725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8号楼1101室
联系方式:18152435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咪
电话:1815243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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