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商贸学校宦溪校区餐旅实训室提升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wt-2023-33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建商贸学校
招标联系人洪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敏敏0591-8831833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建商贸学校宦溪校区餐旅实训室提升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3-336
项目名称:福建商贸学校宦溪校区餐旅实训室提升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946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946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文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磋商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其它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其他购买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按照格式(详见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未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 0877391201003040379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商贸学校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33号
联系方式:洪老师0591-88036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杨敏敏、郑美、张博艺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敏敏、郑美、张博艺
电 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福建商贸学校宦溪校区餐旅实训室提升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3-336
项目名称:福建商贸学校宦溪校区餐旅实训室提升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946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946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磋商 保证金 |
1 | 福建商贸学校宦溪校区餐旅实训室提升改造 | 1项 | 福建商贸学校宦溪校区餐旅实训室提升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 429468 | 42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文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磋商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其它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其他购买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按照格式(详见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未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 0877391201003040379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商贸学校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33号
联系方式:洪老师0591-88036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杨敏敏、郑美、张博艺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敏敏、郑美、张博艺
电 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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