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喇叭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4.3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206130041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喻滔17749682221
中标公司长池宣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爱力果
中标公司长沙恒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4.3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喇叭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喇叭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XCG-202206130041
二、项目名称: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喇叭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二、项目名称: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喇叭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长沙恒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历经铺街道金南社区六组韶山路79号 | 64398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长沙恒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喇叭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 | 喇叭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两年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海涛(组长)、杨关平(成员)、廖军(成员)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长沙恒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43988元 |
2 | 长沙顺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45890元 |
3 | 宁乡悦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47580元 |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张先生 |
电 话:0731-87790756 |
地 址: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大湾岭村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喻滔 |
电 话:17749682221 |
地 址:宁乡市花明北路人保大厦10楼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成交通知书.pdf成交通知书.pdf
- 分项报价.pdf分项报价.pdf
- 谈判文件.doc谈判文件.doc
2022 年7 月7 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签
成交通知书
鉴证专用章
政府采购编号:NXCG-202206130041
长沙恒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喇叭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政府采购编号:
NXCG-202206130041)于2022年6月30日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委员会认真评
定并报采购人确认,确定贵单位为该项目的成交人,有关情况如下。
采购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喇叭口农贸
项目名称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市场管理服务
中标金额
陆拾肆万叁仟玖佰捌拾捌元整(小写)643988.00元
(大写)
中标
单位联系人15874912739联系电话宋文灿
地址宁乡市历经铺街道金南社区六组韶山路79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13548940948张雄文
采购
单位
地址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大湾岭村
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后30日内,速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
南街道方
特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南DF
市
湖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库欧
D?L印铁
2022年07月月日
附件9—2:
最后报价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喇叭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
包号:1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代码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单价求说明 | 数量 | 合计 | 政策功能编码 | 备注 |
人员工资 | C160101 | 元/人/月 | 响应招2300标文件 | 10 | 552000 | 1 | ||
2 | 车辆+工具损耗 | C160101 | 元/项/月 | 响应招508标文件 | 6 | 73152 | 1 | / |
3 | 管理+税费 | C160101 | 元/项/月 | 响应招标文件 | 18836 | 1 | / | |
合计报价(元) | 643988 | / | / |
1人员工资C1601012300105520001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643988.00
大写:陆拾肆万叁仟玖佰捌拾捌元整
说明:
1、本表包含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
“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
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
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
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分类项。3、服务类含有货物的,供
应商应填写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湖南省
两型产品和长沙市两型产品编号。
管理有
Y
供应商(盖单位章):长池宣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共委托代爱力果7
日期:2022年6月30日
谈性争竞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喇叭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NXCG-202206130041采购人: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喇叭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件文判
第二章谈判须知4第一章谈判通知3目录日期:二○二二年六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编号:HNKQ-2022-ZFCG-013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三、响应文件14二、谈判文件13一、说明11谈判须知正文11谈判须知前附表4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28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3七、其他规定22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1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7
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39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38四、服务方案36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33二、保证金32一、谈判响应声明29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第一章谈判通知十、最后报价44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43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41七、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应)40
5、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22年06月26日17时前以邮件(邮箱:41235563@qq.com)的方式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来函的,视为放弃谈判资格。4、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我单位将于2022年06月24日24:00前将谈判文件发至贵公司项目委托代理人邮箱。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的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喇叭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政府采购编号:NXCG-202206130041,委托代理编号:HNKQ-2022-ZFCG-013)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大湾岭村电话:0731-87790756联系人:张先生采购人: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6、联系方式:
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地址:宁乡市花明北路人保大厦10楼电话:17749682221联系人:喻滔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喇叭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大湾岭村 电话:0731-87790756 联系人:张先生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市花明北路人保大厦10楼 电话:17749682221 联系人:喻 滔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1)发布邀请公告 £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
第二章第2.3款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1) 谈判通知; (2)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无。 |
第二章第3.2款 | 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 | 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类似业绩、专业人才、专用设备)。 ①类似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合同双方的联系方式; ②专业人才要求:提供人才的行业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社保证明; ③专用设备:提供洒水车、垃圾收集车的设备发票扫描件。 注:以上三项,供应商应至少提供一项证明。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 接受 |
第二章第6.2(3)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自行踏勘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其他。 | ■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3)两型产 品;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③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 %。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第二章第9.6款 |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nan.gov.cn)查询 |
二、谈判文件 | ||
第二章第10.3款 | 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无 |
第二章第11.1款 | 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 2022年6月24日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6月30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5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650000.00元。 |
第二章第17.4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7.5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地点 。 |
第二章第18.1款 | 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保证金数额:130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浦发银行长沙宁乡支行 账 号:6617 0078 8010 0000 0204 3、到账时间:投标截止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第二章第19.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 份数 | 3份(1正2副,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双面打印,响应文件须胶装,并提供电子档1份)。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1.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包或品目名: /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3.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宁乡市花明北路人保大厦10楼1003湖南坤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R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预算金额的10%即65000元,履约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予以退还,最迟在项目完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由于成交人原因,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成交人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10000元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附页1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 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附页3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谈判须知正文
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谈判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
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谈判的费用(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谈判须知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8.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谈判文件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谈判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章谈判通知10.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谈判文件的组成
11.1谈判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个工作日。谈判文件提供期限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3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三、响应文件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4.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一般要求
(4)货物说明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保证金(1)谈判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7)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16.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6.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报价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7.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6.4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3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4.1款的有关要求。(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
17.4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17.3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7.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1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8.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8.保证金(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7.5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谈判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8.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8.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有效期(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响应;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4.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1供应商有本章第17.1款情形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供应商资格审查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23.2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3.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6.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6.初步审查25.1谈判程序:初步审查、谈判(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谈判程序24.3除本章第17.1款、第17.2款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27.实质性响应(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1)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9.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谈判),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9.符合性审查28.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澄清
(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不另行通知。(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谈判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谈判。30.谈判29.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
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0.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可以组织多轮谈判。在每一轮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谈判,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32.确定成交供应商31.2按本章第31.1条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1.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2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9.2款、第9.3款、第9.4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31.提出成交供应商30.7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4.谈判终止33.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30.1款、第30.2款、第31.1款、第34.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3.谈判的特殊情形32.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31条的规定。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3)谈判邀请公告公示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3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重新评审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38.询问及质疑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8.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签订合同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1.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2.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41.1成交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
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1、。4.付款:方式:
(3)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
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参照(货物类)专用条款的格式和相关内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流程、考核方式等内容进行编制。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
2.对喇叭口农贸市场进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处理矛盾纠纷,保证市场内商户规范有序经营;1.搞好委托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日常保洁、病毒消杀、垃圾清运及集中处置(包括垃圾转运储存到东城怡园中转站点的相关费用),保持市场内干净整洁;二、服务内容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喇叭口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一、项目名称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为2年(自合同签订日起),合同按一年一签,一年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再续签。三、服务时间:6.加强市场内全天安全防范管理,尤其是维护市场内晚上店外经营秩序。5.喇叭口农贸市场内公共设备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包括公共厕所水电费用)以及维持市场内住户及商铺的日常生活、经营安稳;4.市场内公共路灯、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的日常维护保养,大型的维修维护按一事一议的方式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实施,不纳入此采购范围;3.对喇叭口市场内各栋建筑设施和设备的看护管理;
1.在日常检查中,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以下问题及时告知并督促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扣经费200元/次;六、考核方式两年预算合计金额:65万元。五、资金预算(两年)确保配备保安4人及以上、保洁5人及以上、洒水车1台及以上、垃圾收集车5台及以上、其他清洁保障的基本工具。四、人员及设备配备
3.市场因“脏乱差”或违法经营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引起不良影响的,扣经费2000元/次;2.在遇上级检查过程中,凡是出现通报批评一次扣经费1000元,第二次扣经费2000元,以此类推;1.4.摊位、门店经营不规范。1.3.生鲜、活禽、屠宰门店积水、脏乱、扰民等;1.2.市场内乱堆乱放、乱悬乱挂;1.1.摊位、门店清洗保洁不到位;
3.为满足服务要求,营业执照住所在宁乡市历经铺街道范围以外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里承诺,成交后在历经铺街道范围内设立常驻的办公人员及办公场所,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付款方式:此合同一年一签,每季度付款一次,收款单位票据须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1.委托期限:2022年7月至2024年6月开展甲方委托事项;七、委托期限及付款方式5.如市场内工作人员不服从管理、工作简单粗暴或与商户发生冲突造成恶烈社会影响或引发上访事件的,将酌情处理直至解除合同。4.因市场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越级上访到省进京的,对乙方ー票否决,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个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7、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预算中,由中标人支付。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通过验收、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投标单位须踏勘现场,并提供采购人签章的踏勘证明。有关费用自理,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二、保证金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一、谈判响应声明
附件7-2: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附件7-1: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四、服务方案附件6:联合体协议附件5:供应商的资质条件更新材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9-1:报价一览表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七、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谈判响应声明注:响应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响应。十、最后报价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9-2:分项价格表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
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附件1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5)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2备注: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另外单独携带一份原件至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交由监委查验。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附件3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二、保证金备注: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由委托代理人另外单独携带一份原件至开标现场,身份验证时交由监委查验。
开户行地址:省市开户行:账号:户名:我系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谈判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联系人:供应商(盖单位章):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接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附件6说明: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7.1项“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5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谈判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竞争性谈判。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四、服务方案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的,提交《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说明: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及项目情况自行编制服务方案说明附件7-1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7-2: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供应商名称:2、属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8-1: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提供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或售后服务证明原件。七、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应)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报价一览表附件9—1: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 | 委托代理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包号: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分项价格表附件9—2: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 分类 | 计量 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 能编码 | 备注 |
合计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3、服务类含有货物的,供应商应填写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湖南省两型产品和长沙市两型产品编号。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分类项。1、本表包含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说明:
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谈判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9-1、9-2。说明:十、最后报价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日期:年月日
3、最后报价于开标现场递交,不装入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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