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等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等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的相关意见,现对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等(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名称:该项目厂区内共建设了三个项目,分别为: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治理工程项目和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况: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位于东经103°07'26.922",北纬26°10'45.724"(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四方地片区),总投资:1504.43万元(其中: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投资500万元、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治理工程项目投资316.2万元、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投资688.23万元)。
三、项目后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位于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四方地片区,2006年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依托工业园区产生的废渣资源优势建设一条以炼铅废渣为主要原料生产次氧化锌的生产线,对炼铅废渣进行综合利用,该项目即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该项目于2006年12月18日通过昆明市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的立项批审批,并于2007年7月31日取得云南省东川再就业特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入驻东川再就业特区的批复》(云东特【2007】50号),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取得立项和取得入园批复后,委托昆明理工大学编制完成了《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8年1月14日取得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原昆明市东川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保【2008】2号),该项目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于2009年7月10日通过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原昆明市东川区环境保护局)的组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老证)。该项目由于氧化锌市场的持续低迷,使该项目生产活动断断续续,直至2014年停产。2018年12月,河北长力集团有限公司为盘活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对其进行了100%股权收购;根据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调查发现,该项目由于多年未生产,该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配套设置的环保设施已无法满足环保需要,主要包括项目配套设置的脱硫设施已损坏、原料车间、废渣场(水淬渣暂存库)未设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场地硬化设施不完全。为此建设单位拟投入316.2万对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完善,完善该项目相关环保措施后进行复产。主要完善内容为:新建烟气脱硫塔,对烟气中的SO2和烟尘进行处理、对原料车间、废渣场(水淬渣暂存库)设置“三防设施”、对全厂生产区域进行场地硬化、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该治理工程项目于2019年8月29日在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备案,并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30113-77-03-051300),该环保设施治理工程项目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9月25日取得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对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昆生环(东)复【2019】18号),该环保设施治理工程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建设完成,并于2020年11月19日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自主验收;该环保设施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后,其服务的主体工程项目(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开始投入正常生产。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投入正常生产后,根据其日常统计,正常生产情况下,回转窑产生的水淬渣约为6.13万t/a;根据属性鉴别,该水淬渣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该水淬渣外售成都众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原料利用。根据企业连续一年来对废渣成分的化验分析结果,水淬渣成分含有大量的铁元素;因此建设单位为进一步提升经济价值,同时减少了水淬渣的处置量,降低了水淬渣对环境的影响,拟建设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对水淬渣或同类企业产生的同类型的水淬渣进行综合利用,通过物理磁选、重选的方式,回收有利用价值的铁。该水淬渣综合利用生产线在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备案,并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7-530113-89-01-406394),该水淬渣综合利用生产线委托云南境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2月19日取得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对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昆生环(东)复【2024】4号),该水淬渣综合利用生产线于2022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3月建设完成,并于2024年6月2日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自主验收。2024年5月24日,建设单位主持修编完成的《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版)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备案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530113-2024-021-L),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要求,建设单位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重新申报,并于2024年5月31日该公司取得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301136655174504001V),有效期为2024年5月31日-2029年5月30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的要求,对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炼铅废渣的综合回收项目等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我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和监测数据,评价本项目对项目影响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为建设项目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查阅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668776319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均可通过信件、邮件、电话交流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的意见。
昆明合旺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