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拟对“岭南之窗”项目精品展览全年主视觉设计服务方案项目以公开竞选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岭南之窗”项目精品展览全年主视觉设计服务方案项目
(二)项目类别:创新展览设计服务类
(三) 采购内容及需求:
1、 采购内容:
“岭南之窗”项目精品展览全年主视觉设计服务方案项目需提交以往对于同类型的设计稿件及设计内容详细方案,具体需求如下:
(1)“岭南之窗”文旅融合示范区项目整体视觉识别要素系统设计,主要包含:项目标志、标准用字、标准色、象征图案等;
(2)“岭南之窗”文旅融合示范区项目视觉识别应用系统设计,主要包括: 广告版式形象推广海报、移动媒体视觉等宣传画面的统一使用规范;
(3)现场氛围:配合每期展览主题内容,设计现场氛围的布置效果图。
2、 服务要求:设计内容必须是自主开发完成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设计权等的指控。
(四)设计项目
类别 |
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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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基础部分 |
品牌口号 |
品牌解释及口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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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规范 |
标志设计 |
标志(图形、中英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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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诠释(创意说明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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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标准制图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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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标准化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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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图形、文字、组合制图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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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署名系统 |
标志署名方式规则(直列规格、横式规格、竖式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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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署名形式总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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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最小使用尺寸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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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的安全距离规范(多种情况下应用的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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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组合方式的禁止使用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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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规范 |
标志色彩规范(标准色、辅助色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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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背景色彩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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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特殊印刷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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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在各种媒介上的色彩形式应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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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色彩的禁止使用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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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的特殊色彩应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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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规范 |
英文字体规范和反白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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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字体规范和反白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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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印刷中文字体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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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印刷英文字体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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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与字体组合使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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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元素 |
辅助图形 |
基础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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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图形彩色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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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图形设计和应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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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延展(组合、使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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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号 和/或 全称) |
附属文字与各署名方式的组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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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字体的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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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与标志的组合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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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印刷字体风格规范(应用和错误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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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风格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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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样板 |
标准属名(标志的各种组合方式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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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色版(有涂层, 无涂层) |
类别 |
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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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用元素 |
通用应用规范 |
电子媒介封面图规范 |
文书版式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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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应该规范 |
APM大看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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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出口飞顶玻璃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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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站厅A墙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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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站厅B墙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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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站厅B橱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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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通道B左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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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通道B右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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橱窗灯箱(粤剧名家大舞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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橱窗灯箱(非遗精品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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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剧名家大舞台的ic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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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墟的icon |
类别 |
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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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设计类 |
平面类设计 |
主视觉海报(4次展览) |
展签刻字(4次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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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灯箱(4次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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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览册(4次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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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柜内背景墙(4次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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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氛围布置设计 |
玻璃贴、柱子贴、地贴设计(4次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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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示氛围吊牌(4次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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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示氛围综合牌(4次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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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示氛围立牌(4次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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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移动视觉设计 |
H5主页面(4次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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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页面(4次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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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移动端媒体页面(4次展览) |
*C部分设计类说明:岭南之窗全年举办4次主题精品展览,每次需有符合当期主题的原创主视觉设计及相。即每期需提供一次C类别的展览设计。
二、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40,366元(人民币)以下(不包含340,366元),报价等于或大于此限价的报价文件作废,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力进行下浮报价。
三、合格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合法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服务体系,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竞选采购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 4 月 30 日至2021年 5 月 7 日(公布7个日历日)。
五、采购项目公示平台
本项目将在广州塔官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进行公示。
六、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一) 本项目组织踏勘现场,请潜在参选人自行安排时间对广州塔一层环形通道展览区域进行实地勘察。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答疑会。
七、参选文件要求
所有参选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封口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所有参选材料落款处必须加盖公章,参选文件加盖骑缝章。必须提交资料如下: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请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参选承诺函》(见附件一)。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二)。
3. 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4. 报价书及有关承诺书、说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见附件四)。
5. 参选人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响应,参选文件一式二份,分别标注为正本、副本。
6. 参选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的需求提供有关资信证明文件材料,作为参选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有资格继续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八、递交参选文件
(一)递交参选文件方式:现场递交至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广州塔
(二) 递交参选文件时间:2021年 5 月 10 日10:00—12:00(北京时间)期间统一提交竞选文件,逾期递交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评审会议时间和结果公布
报价且方案符合本项目要求、评分得分最高的参选人,推荐为第一中选供应商。第一中选供应商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得分第二的参选人为中选供应商。
十、采购项目废除处理
本项目出现下列情况将作废除处理:
(一)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一、评审
本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十二、采购失败情形处理
若本项目出现参选人评审后均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情况,采购人将按上述要求重新公开竞选采购。
采购人名称: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
邮政编码:510310
联 系 人:何小姐
电 话:020-89338183
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分公司
2021年4月30日
“岭南之窗”项目精品展览全年主视觉设计服务方案项目公开竞选方案.doc“岭南之窗”项目精品展览全年主视觉设计服务方案项目公开竞选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