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2F0521220241
二、合同名称:挥发性有机废气泄漏检测红外摄像机(含检测模块)购置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40423193262-00107408
四、项目名称:挥发性有机废气泄漏检测红外摄像机(含检测模块)购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联系方式:021-24011660
供应商(乙方):上海嘉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斯建(男)
地址:
联系方式:1520192115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挥发性有机废气泄漏检测红外摄像机(含检测模块)购置项目
数量: 5.00
单价(元): 35798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品牌:红外摄像机:北京富吉瑞。手持式分析仪(含检测模块):安徽奥马智能
规格型号:红外摄像机:FG100、手持式分析仪(含检测模块):OM3500
2.合同金额(元):
178992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挥发性有机废气泄漏检测红外摄像机(含检测模块)购置项目的合同(11NMB2F05212202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