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惠州航道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惠州航道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惠州航道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43471
(三)预算金额:30,000.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1月21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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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生 0752-2886758
采购单位:广东省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惠州航道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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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第1页- | 乙方指派律师于 2024年12月1日至 2025年11月30日 期间担任甲方的法 律顾问,协助甲方 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范围: 1、应甲方要 求,参与论证甲方 行政决策与行为的 合法性和可行性, 为甲方重大行政决 策、行政行为、测 绘、物业管理等有 关业务上所涉及的 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意见; 2、应甲方要 求,为甲方及所辖 职能部门正在实施 或准备实施的行政 管理工作和甲方履 行职责所涉及的法 律问题提供咨询意 见; 3、应甲方要 求,就甲方草拟或 提出的有关合同或 其它法律文件进行 审查,帮助甲方完 善合同条款,审查 有关法律事务方面 的文书,提供法律 审查意见,为甲方 修订规章、制度、 规范性文件提供法 律咨询意见; 4、应 甲方要求,规范甲 方常用法律文书和 执法程序,加强实 体证据审查,预防 和避免行政侵权, 减少各种行政复 议、行政诉讼的发 生;根据甲方的需 要,以律师顾问的 名义出具律师函, 或以其他非诉讼方 式帮助甲方解决债 |
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4.12.1 | 权债务纠纷;不定 期指派一名顾问律 师或具有律师资格 的辅助人员提供上 门服务; 5、应甲方 要求,参加有关合 同的谈判和签约, 参与甲方主谈人员 组织的谈判小组, 协助甲方草拟谈判 纲领,做为甲方的 法律助手; 6、向甲 方及时提供最新的 法律信息,帮助采 取预先应备措施。 应甲方要求,对一 些存在争议的条款 及时进行专家解 读; 7、接受甲方委 托,为甲方的重大 法律事件进行律师 见证; 8、定期或不 定期向甲方通报与 业务有关的国家新 颁布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根据甲方的 需要,举办专题法 律讲座,进行法制 宣传、法律培训等 活动; 9、经另行委 托,代理甲方或甲 方下属单位、授权 和委托单位参加调 解、仲裁、诉讼及 行政复议程序; 10、运用法律专业 知识协助甲方对有 关企业、单位或个 人的资信进行审查 或者调查,并提出 相应的建议; 11、提供甲方所需要的 其他法律服务;如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 上述第9项事务的,由双方依据广东省 律师收费标准优惠 20%另行收费;甲 方委托乙方办理本 条规定以外的专项 法律事务的,由双 方根据个案情况另 行协商收费; 12、应按甲方的时间要 求处理日常事物, 若客观原因无法在 甲方要求的时间内 完成,应通知甲 方。 | 1 | 30,000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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