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文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县文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 文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文发改【2020】3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镇东南方向舍兴干渠下游,开卡新堤南岸水工用地,总占地面积6800m2。文安县文新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0.5万立方米/天,主要内容是在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基础上,对现状进行详细分析,并针对现状情况提出适宜的提标改造方案,主要包括对污水处理厂原有机械粗格栅、回转式细格栅、转盘过滤器、罗茨鼓风机等电气、自控、仪表设备进行更换和改造,新建高效曝气生物滤池及提升泵站一座(27.9*10.5*7.55)、集水井一座(2.2*1.7*5)、臭氧催化氧化池一座(20.1*8.4*6.5)、臭氧发生器间(12.3*12*4.9)、液氧站(11*8)、危废间等,新增除臭系统。排放标准由原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标改造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5-2018)(重点控制区)。 2.2建设地点为:北至防洪堤坝,南至舍兴干渠,西至工业厂房,东至空地。 2.3监理期限: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12月20日,工期178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限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6合同估算价:29.05万元(大写:贰拾玖万零伍佰元整)。 2.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20 09:00至2021-05-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15 09:30,地点为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文安县政通道295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东安路与解放道交口苏荷塘小区9号2单102 |
邮编: |
063000 |
邮编: | 065000 |
联系人: |
刘群 |
联系人: | 韩工 |
电话: |
15303168055 |
电话: | 15076653238 |
传真: |
15303168055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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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36686078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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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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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光明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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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0410000209300212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