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抚顺市公安局采购AED及刑事技术等装备招标公告
金额
6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400-00317
预算金额64万元
招标公司抚顺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024-5781972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丹024-575561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抚顺市公安局采购AED及刑事技术等装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公安局采购AED及刑事技术等装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00-00317
项目名称:抚顺市公安局采购AED及刑事技术等装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8,000.00
最高限价(元):498,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勘验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01包合同签订后20天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771,000.00
最高限价(元):771,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AED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02包合同签订后一周供货、安装完成。免费安装到甲方指定地点(60个办公场所)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40,000.00
最高限价(元):6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排爆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03包签订合同后15天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2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公安局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19号
联系方式:024-57819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024-57556188
邮箱地址:565820699@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171706010200000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 话:024-5755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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