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7222022000173
预算金额397.46万元
招标联系人-13350980203
中标公司四川沃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97.46万元
中标联系人-0816-6938557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07222022000173-1
二、合同名称:三台县2022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7222022000173
四、项目名称:三台县2022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三台县北泉路833号
联系方式:13350980203
供应商(乙方):四川沃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科创区加速器B区综合楼301
联系方式:0816-69385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 1(项) ¥3,974,600.00 ¥3,974,600.00 (一)指导思 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依据《土壤污染防行治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6〕63号)的要求,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土壤特性、重金属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污染范围、种植农作物种类等情况,采用生物有效性为主的技术措施,配套农艺综合调控,降低重金属从土壤向农产品转移的风险,构建有效的耕地污染治理技术体系。
2.摸清底数、精准实施。在普查和详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耕地土壤污染的区域分布,掌握耕地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重金属超标情况,因地制宜,精准实施,解决关键问题。
3.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依据耕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突出重点区域,聚焦重点作物,做好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管控和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
4.科学施策、治用结合。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的同时,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投入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避免二次污染风险,确保农业土壤可持续利用,加强对土壤生态安全的保护。科学利用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生产功能,实现农用地安全利用与农业生产的有效结合。
5.实事求是、动态调整。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在已有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的基础上,叠合历年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判定耕地类别发生变化的区域并进行区域的调整,形成新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
(三)目标任务
完成1万亩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措施实施(含7个修复利用综合效果监测点),同时按要求完成耕地生产障碍修复治理效果监测评估及农用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调整。
通过项目实施,探索集成适用于本地区耕地土壤特性和种植习惯的耕地安全利用模式,按照《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区农产品达标率达到90%以上,水稻重金属限量值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标准,且作物产量不低于正常产量的90%。
(四)技术、服务要求
1、开展安全利用类耕地治理修复
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的基础上,在永明镇、芦溪镇、乐安镇、立新镇等4个乡镇选择土地规整连片的区域,建设10000亩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推进区(含7个修复利用综合效果监测点)。实施地点及面积如下表所示。
实施区域分布表
实施区域类型 乡镇 二类地面积(亩) 拟实施面积(亩)
修复利用综合效果监测点 永明镇 16639.09 4
芦溪镇 8378.63 4
乐安镇 5838.46 4
立新镇 2943.36 2
集中推进区(10000亩) 永明镇 16639.09 3000
芦溪镇 8378.63 2500
乐安镇 5838.46 2500
立新镇 2943.36 2000
合计 / 33799.54 10000在安全利用类耕地相对集中连片的永明镇、芦溪镇、乐安镇、立新镇建立10000亩集中推进区,同步建立7个修复利用综合效果评价田间试验点14亩。
根据生产实际,结合当地的种植制度和种植习惯,对《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19年版)》中成熟技术进行筛选与评估,选取优化施肥、叶面调控、原位钝化等单项或综合性技术措施, 区域内主要存在单一镉风险。拟采取酸碱度调节、水分管控、叶面阻控、原位钝化、优化施肥等技术,在不同风险区实施针对性组合技术措施。
通过治理修复,一是要实现项目区农产品安全生产,当季治理效果等级达标,所生产的农产品可食用部位中镉含量降低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的限量0.2mg/kg标准以下。在项目试验区域内每75亩采集一个水稻(玉米)样品,监测镉、铬、汞、砷、铅等指标,共计采集134个农产品,送到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中心统一组织进行编码和分析测试。
二是要保证治理措施不对耕地造成二次污染。治理所使用的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耕地投入品中的镉、汞、铅、铬、砷5种重金属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GB15618-2018)规定的筛选值。
三是治理措施不对治理区域主栽农产品产量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2、修复利用综合效果监测
在项目实施区域范围内,每1500亩建立1个修复利用综合效果监测点,共建设7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不少于1亩。其中一个处理采取项目实施区域措施,另一个处理为常规空白对照。措施落实前后分别采集土壤样品,测定pH,有效镉(设置品种调控或者仅采样叶面阻控剂的可不测此项)、镉、铬、汞、砷、铅等

合同金额: 3,974,6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柒万肆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18日至2023年12月18日
履约地点:三台县境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服务采购合同.pdf
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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