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西片(一期)、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东北片(一期)、顺德区齐杏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顺德区樵桑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及顺德区中顺大围、南沙围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均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四期)全过程造价咨询答疑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西片(一期)、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东北片(一期)、顺德区齐杏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顺德区樵桑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及顺德区中顺大围、南沙围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均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四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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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西片(一期)、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东北片(一期)、顺德区齐杏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顺德区樵桑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及顺德区中顺大围、南沙围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均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四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西片(一期)、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东北片(一期)、顺德区齐杏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顺德区樵桑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及顺德区中顺大围、南沙围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均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四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第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 GC2024(SD)XZ0061 |
项目名称: | 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西片(一期)、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东北片(一期)、顺德区齐杏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顺德区樵桑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提升工程及顺德区中顺大围、南沙围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均安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提升工程(四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 2024年05月08日 |
原定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24日 |
一、答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4.5.3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5名。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之间相互不得兼任且不得兼任项目管理团队其他岗位,但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专业造价工程师。”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部分第6点咨询人的责任中规定“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需要另外配备3名造价人员,具体专业及资格应与咨询人在投标文件填报的人员保持一致,各项目配备的造价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1.专业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2.造价员2人:具有以下任意一项有效的证书:(1)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2)造价员资格证书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问: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专业造价工程师,则是否每个项目再提供造价员2人即可?
答:
(1)如项目负责人不兼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专业造价工程师,项目团队的最低人数要求:1个项目负责人+1个专业造价工程师+2个造价员。
(2)如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专业造价工程师,项目团队的最低人数要求:1个项目负责人(兼专业造价工程师岗)+2个造价员。
项目负责人和造价人员应与其投标文件拟投入人员应保持一致。
二、澄清修改内容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仅对word版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原PDF版招标文件不做任何修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 第16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本项目报价采用①金额报价及②投标折率报价的方式,均采用金额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如99.99元,金额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及折率报价以百分率形式表示(如99.99%,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投标人考虑自身企业实力和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填报投标报价和投标折率且各项服务费的投标折率均不得高于其投标折率上限。 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折率;填报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报价不得高于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招标控制价的80%。 2.投标人的报价(总价及各分项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各项最高投标限价对应的投标折率上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4.若投标折率报价与投标金额报价折算出的折率不一致时,以投标折率报价为准并对应修正投标金额报价,但投标折率报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投标折率报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投标金额报价为准对应修正投标折率报价。 | 1.本项目报价采用①金额报价及②投标折率报价的方式,均采用金额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如99.99元,金额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及折率报价以百分率形式表示(如99.99%,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投标人考虑自身企业实力和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填报投标报价和投标折率且各项服务费的投标折率均不得高于其投标折率上限。 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折率;填报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报价不得高于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招标控制价的80%。 2.投标人的报价(总价及各分项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各项最高投标限价对应的投标折率上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
2、现就《招标文件》第三 章评定分离办法 第45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3.4.5 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或折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单价金额(或费率或折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或费率或折率)。 | 3.4.5 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各分项投标金额报价与各分项招标控制价乘以对应投标折率报价计算出的各分项投标金额报价不一致时,以各分项招标控制价乘以对应投标折率报价计算出的金额为准,并调整相应的各分项投标金额报价。但投标折率报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投标折率报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投标金额报价为准对应修正投标折率报价; (3)投标金额总报价与填报的各项投标金额报价小计价不一致时,以各分项投标金额报价为准,计算合计价,并调整投标金额总报价。 |
3、现就《招标文件》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85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目 录 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如有) 五、其他材料 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如有) 附表三: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简历 附表四: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 目 录 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如有) 五、其他材料 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如有) 附表三: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简历 附表四: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如有) 附表五: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
4、现就《招标文件》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9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附表五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致:(招标人) 经慎重、认真核查,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况。 二、本单位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本单位未被佛山市中级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单位未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 本单位不会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故意隐瞒上述情况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 附表五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致:(招标人) 经慎重、认真核查,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况。 二、本单位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本单位未被佛山市中级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单位未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 五、本单位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 号),不属于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本单位不存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情形的并处于公告期内的。 本单位不会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故意隐瞒上述情况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
5、现就《招标文件》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101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目 录 一、诚信投标承诺书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三、投标保证金 四、履约承诺书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七、其他材料 | 目 录 一、诚信投标承诺书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三、投标保证金 四、履约承诺书 五、其他材料 |
注:投标人可自行删减本内容,评标时不因此内容而否决投标。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6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附表五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
联系人:黄工 | 联系人:武工 |
联系方式:0757-22973749 | 联系方式:18201562231 |
2024年05月08日 | 2024年05月08日 |
附件:附表五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附表五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致:(招标人)
经慎重、认真核查,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况。
二、本单位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本单位未被佛山市中级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单位未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
五、本单位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 号),不属于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本单位不存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情形的并处于公告期内的。
本单位不会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故意隐瞒上述情况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不签名】1.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20240508v1.pdf - 附件名称 2
附表五企业信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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