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呆滞料件销毁废料竞价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边角料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飞公司”)公开处理呆滞料件销毁后产生的废料并委托上海边角料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竞标工作。
一、废料明细: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KG)
HS CODE
1
废铝
4194
7602000090
2
废铁
3511
7204210090
3
废铜
63
7404000090
4
废钛
114
8108300000

如公告至交易结束后,合同期结束前,涉及本交易的保税废料(公告中有海关编码)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上升或下降关税比例,增加或减少的税金由中标人承担,该变化视为可预期风险。
废料位于奉贤区。
由上飞公司按照海关相关管理要求,先行支付海关开具的专用缴款书相关税费(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并将专用缴款书提供给中心,中心收到专用缴款书后将相关税费(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支付给上飞公司后,再由中标人回收金属材料废料。上飞公司只开具双台头税单,给上海边角料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中心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另需承担货物关税及每次的报关费。
二、竞标告知会及投标开标时间安排
竞标信息告知及看样时间:2023年9月上旬(待通知)
投标时间:2023年9月上旬(待通知)
开标时间:竞价后即时
三、投标保证金、交易手续费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9月8日上午10:00前到达中心账户,逾期不受理,视为放弃投标,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2、投标保证金一律以投标企业账户为准,不接受个人账户。
3、投标单位以网银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友情提示:请注意网银或转账所需到账时间,以免未能按时到账导致不能投标),投标保证金谢绝以现金方式支付。
4、开标后投标方撤销投标或中标方未在三个工作日进入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缴50%。
5、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须交投标总金额0.2%的补偿费。
6、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并完成第一次商品交割服务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保证金金额为扣除交易手续费后余款部分。
7、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用户名:上海边角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号:0227014210003450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松江支行
(2)交易手续费收取
交易手续费的缴纳周期为:一次性缴纳,费率为3%。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如下证明复印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商务委员会颁发)、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格证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颁发)和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证明(公安局颁发)等;
4、投标人应有此行业的从业经验,并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回收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同规格或类似货物的业绩清单(包括货物类型、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以及用户联系方式),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不少于3份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须能认定签署日期、回收产品内容、合同签订方,否则将作为无效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7、投标人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法》提供涉及招标固废品类的以下资质文件(1)与下游利用单位签署的涉及本标的类别的废料销售合同;(2)利用单位的营业执照;(3)利用单位的环评报告表/书中项目工程分析章节;(4)利用单位环评审批意见;(5)利用单位项目竣工验收意见;(6)运输车辆为自有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果为委外运输,则需要提供与物流公司的货运合同及物流公司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以上资质均需满足且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已经完成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的,可以直接提供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已经批复通过的跨省利用备案表。
以上所述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7均需满足且于9月7日14:00前提供,未提供者视为不参加招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前为中心的驻场会员单位,且合同在有效期内。
五、其他附加条款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如出现以下类似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则该投标将被否决:
“我方(投标人)若中标,将在投标报价基础上降价……金额”;
“我方(投标人)若中标某两个包件,将在此两个包件投标报价基础上降价……金额”;
“我方(投标人)若中标,招标人若选择我方投标中的某方案,则该方案价格将优惠……金额”。
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以电汇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不能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将作为违约处理,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招标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全额退还。
5、中标方请签署并提交廉洁协议;
6、若投标人存在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如潜在投标人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有以下行为,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其投标资格被否决:
第一条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3年内不得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在投标过程中非中标供应商存在挂靠、串标、围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被挂靠公司一并纳入黑名单);
(二)联系人或参加开标活动人员为非正式员工,并对上飞公司招标进度带来影响的;
(三)不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的;
(五)非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招标要求以骗取中标的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六)标的产品交付后,多次验收测试不合格的;
(七)向公司有关人员馈赠任何礼品,价值未超过200元,情节较轻的行为;
(八)拒不按我方有关要求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
(九)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较轻的行为。
第二条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5年内不得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在投标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存在挂靠、串标、围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被挂靠公司一并纳入黑名单);
(二)联系人或参加开标活动人员为非正式员工,并对上飞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
(三)中标后,非法转包、违约分包、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四)合同履约过程中不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或相关凭证的;
(五)合同履约过程中擅自变更、终止履约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业务的;
(六)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七)严重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八)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招标要求以骗取中标的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九)向公司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价值200元以上不足1000元,情节较重的行为;
(十)存在损害上飞公司利益行为的;
(十一)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较重的行为。
第三条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经查实后,其将被列入“上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被永久限制参与上飞公司招投标。
(一)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如对上飞公司从事招标工作的各类相关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安排宴请、旅游、健身及其他娱乐活动,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无偿或明显低价出售(租赁)、出借车辆、房产等大宗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上飞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二)被司法部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六、异议解决
交易中心作为交易服务的第三方,以及特殊监管园区业务的合同签订方,并不由此而对生产企业或回收企业的交易行为及后期执行过程中包括不仅限于商品、服务的相关问题承担相关责任。如出现交易纠纷,交易中心仅进行协调工作,生产企业和回收企业不得以销售合同中涉及交易中心而对中心进行追责。由此,带来对交易各方,包括交易中心形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或过失方承担。
七、物权解释和合同文本
此次竞标完成后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文本采用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的合同文本内容。由上飞公司与交易中心\中标人签订三方销售合同。由中标人将货款和税金支付给交易中心,再由交易中心支付给上飞公司。
上海边角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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