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52050020240001N6
2.项目名称:黔西市花都大道两宗商住用地招租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转让公告的内容
2.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6.标的物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地块用于合法经营,经营范围在该地块职能部门允许经营范围内,并在使用过程中自行承担安全和创文、创卫、环保等工作需要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出租地块必须由承租人本人使用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使用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地块。 (2)承租人不得在该承租地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搭建临时构(建)筑物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同意。 (3)在合同期内,若后期政府需征用该地块,则所建设的挡墙、堡坎及场平按征用时的现值(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或双方协调确定)对拟引进企业进行补偿;若有其他企业接手该地块,则由黔西市城乡建投公司协调挡墙、堡坎及场平费用事宜,协调接手单位进行合理补偿。 (4)承租人经营期间,受不可抗力因素(如因征地,拆迁赔偿,群众上访阻工等因素)造成无法正常经营,经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承租人将土地归还出租人,并不得要求出租人进行任何赔偿。 (5)租赁地块上承租人自行修建的所有临时构(建)筑物等,不满足相关职能部门租赁范畴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责令拆除整改,承租人须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自行拆除,出租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赔偿。 (6)本次土地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土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1)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地块用于合法经营,经营范围在该地块职能部门允许经营范围内,并在使用过程中自行承担安全和创文、创卫、环保等工作需要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承租人不得在该承租地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搭建临时构(建)筑物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同意。 (3)在合同期内,若后期政府需征用该地块,则所建设的挡墙、堡坎及场平按征用时的现值(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或双方协调确定)对拟引进企业进行补偿;若有其他企业接手该地块,则由黔西市城乡建投公司协调挡墙、堡坎及场平费用事宜,协调接手单位进行合理补偿。 (4)承租人经营期间,受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正常经营,经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承租人将土地归还出租人,并不得要求出租人进行任何赔偿。 (5)租赁地块上承租人自行修建的所有临时构(建)筑物等,不满足相关职能部门租赁范畴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责令拆除整改,承租人须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自行拆除,出租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赔偿。 |
2 |
三、租赁方式 |
2.本项目招租底价为318000元/年,无递增。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
2.本项目招租底价为318000元/年,无递增。 备注:起拍价按出租面积20000平方米(约30亩)计算,签订合同时双方根据实际面积,协商约定。 |
3 |
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4日17时00分 |
2024年7月7日17时00分 |
4 |
报名时间 |
2024年6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4日17时00分。 |
2024年6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7日17时00分。 |
5 |
不限时竞价时间 |
2024年7月5日10:00时至12:00时; |
2024年7月8日10:00时至12:00时; |
6 |
限时竞价时间 |
2024年7月5日12:00时至无人应价,每轮限时5分钟,每轮竞价阶梯1000.00元。 |
2024年7月8日12:00时至无人应价,每轮限时5分钟,每轮竞价阶梯1000.00元。 |
3.更正日期:2024年6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意向竞买人于变更公告发布后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更正稿竞价文件,以本次变更公告及附件内容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竞卖代理: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进
联系电话:17784169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