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襄城县分公司烟包接收装卸排包倒垛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1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roj20240701021418
预算金额288.21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新安
中标联系人马晨阳
公告正文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公司的委托,就襄城县分公司烟包接收装卸排包倒垛服务项目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襄城县分公司烟包接收装卸排包倒垛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 PROJ20240701021418                              

3.项目概况:主要内容为襄城县分公司在许昌仓库及服务部仓库接收烟包的调拨装车、中转装车、卸车、市内转运、烟包倒垛、烟包排包、掀盖篷布、收铺货位等工作,预算金额 2882140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襄城县分公司烟包接收装卸排包倒垛服务项目,招标控制单价为调拨装车2.35元/件,中转装车1.05元/件,卸车1.2元/件,市内转运1.87元/件,烟包倒垛1.65元/件,烟包排包2.37元/件,掀盖篷布5.78元/张,收铺货位86.66元/个。

5.招标范围:襄城县分公司烟包接收装卸排包倒垛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1年。

7.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8.服务地点:许昌市。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发布招标信息。

三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08月16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5楼评标4室

四、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许昌市建安区昌联劳动服务部

投标报价:

(1)调拨装车为 2.30 元/件;(2)中转装车 1.00元/件;

(3)卸车 1.20元/件;(4)市内转运 1.87元/件;

(5)烟包倒垛 1.60元/件;(6)烟包排包 2.30元/件;

(7)掀盖篷布5.50 元/张;(8)收铺货位 85.00元/个。

服务期限:1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史堂村

联系人:马晨阳  

第二中标候选人: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 调拨装车为 2.25 元/件;(2)中转装车 1.01 元/件;

(3)卸车 1.14 元/件;(4)市内转运 1.78 元/件;

(5)烟包倒垛 1.57 元/件;(6)烟包排包 2.25 元/件;

(7)掀盖篷布 5.49 元/张;(8)收铺货位 82.33 元/个。

服务期限:1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草围社区深圳机场航站四路1111号

顺丰华南转运中心综合楼三层、四层

联系人:卫文昊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鲸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

(1)调拨装车为 2.28 元/件;(2)中转装车 1.02 元/件;

(3)卸车 1.16 元/件;(4)市内转运 1.81 元/件;

(5)烟包倒垛 1.60 元/件;(6)烟包排包 2.30 元/件;

(7)掀盖篷布 5.60 元/张;(8)收铺货位 84.06 元/个。

服务期限:1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97号1单元26层13、14、15号

联系人:周新安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公司    

地  址:  许昌市襄城县迎宾路               

联系人:  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元鼎国际B座1612号   

联系人:  蔡女士                              

六、公示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1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日期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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