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华镇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第一批省级资金项目--清华镇洪村村委会南坑组、湖村组村庄环境整治和各组公共照明设施修复工程施工简易发包公告
金额
49.9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9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
婺源县清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清华镇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第一批省级资金项目--清华镇洪村村委会南坑组、湖村组村庄环境整治和各组公共照明设施修复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婺源县清华镇
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建筑面积
/
层数
/
结构
/
本项目投资
499161.9元
资金已落实
100%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499161.9元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工 程 质量 要 求
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合格等级标准。
受邀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1、受邀对象: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
2、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3、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4、其他条件: 详见要约文件
摇号流程说明
1、本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现场摇号方式。
2、签到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8时20分,注意每个投标企业勿重复签到,截止签到时间未赶到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各投标单位现场签到编号视为唯一随机编号。
3、建设单位代表第一次摇出的3个号码为候选单位。
4、三家候选单位现场递交加盖公章的投标标书于代理机构,如未递交标书,则该候选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后由建设单位代表补录。
5、建设单位(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标书无误后,由建设单位代表第二次从3家候选单位中随机摇号产生中标单位。
随机抽取受
邀单位时间
2023年3月23日
9时40分
随机抽取受邀单位地点
婺源县清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3年3月21日
招标人: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23年3月21日

监督单位: (公章)
经办人:
2023年3月21日

5.要约文件(洪村村委会南坑组、湖村组村庄环境整治和各组公共照明设施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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