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制作外包服务项目
金额
53万元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0/03/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青海金亚竞磋(服务)2020-004号
预算金额53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金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971-8135133
标书截止时间2020/03/11
投标截止时间2020/03/16
公告正文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制作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委托,拟对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制作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金亚竞磋(服务)2020-004号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制作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530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 招标文件备案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3-04 11:23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0-03-05 至 2020-03-11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电子邮箱:1872655513@qq.com)
招标文件售价
4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4号楼九楼(10928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青海金亚竞磋(服务)2020-004号-1
分包名称: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制作外包服务项目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3-16 10:00
开标时间
2020-03-16 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4号楼九楼(10928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971-5131758
联系地址:西宁城北区祁连路870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金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1-8135133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4号楼九楼(10928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四西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金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202201000040367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城北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5507180

青海金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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