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徐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和104国道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检测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2023年度徐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和104国道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检测项目
2023JASS/G104JPLCJ-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徐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和104国道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检测项目已由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徐路计〔2023〕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JASS/G104JPLCJ-JC标段的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徐州市境内,主要包含2023年度徐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和104国道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两个项目,具体概况如下:
2023年度徐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主要对311国道、272省道、253省道、254省道、322省道等部分路段实施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建设。
104国道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全长138.9km,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普通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技术指南》的要求,主要对全线村镇路段、中分带交叉口、沿线交安设施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2023JASS/G104JPLCJ-JC标段。
招标内容:2023年度徐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和104国道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业主方质量检测,包括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质量检测与原材料检测。本次招标原则上标线成品质量检测为建设里程的50%,施工期间抽查3-4次,竣(交)工验收前检测1次,缺陷责任期到期前检测1次;标志、护栏等其他交通安全设施成品质量检测100%;路基路面成品原则按5000m2抽检一次,不足5000m2的按照每个段落或者每个交叉口抽检一次;原材料检测按照施工检验批次的10%抽检。每次检测后要分别提交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I)工程质量检查内容: 1. 交通标志质量,包括:外形尺寸、底板厚度、字体大小、反光膜等级及逆反射系数下缘、内缘净空高度、立柱竖直度、金属构件镀层厚度、基础尺寸、基础混凝土强度、基础顶面平整度、侧向余度等; 2. 路面标线质量,包括:标线线段长度、标线宽度、标线厚度、标线横向偏拉、标线纵向间距、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等; 3. 波形梁钢护拦质量,包括: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立柱壁厚度、镀(涂)层厚度、拼接螺栓(45号钢)抗拉强度、立柱埋入深度、立柱外边缘距路肩边线距离、立柱中距、立柱竖直度、横粱中心高度、护栏竖直度等; 4.路基、路面质量,包括:混凝土强度、结构层压实度、结构层厚度、路面平整度、路面构造深度、路面摩擦系数、路面渗水系数等; 5. 轮廓标质量,包括:柱式轮廓标尺寸、安装角度、反射器中心高度、反射器外形尺寸、亮度性能; 6. 防眩设施质量,包括:安装相对高度、镀(涂)层厚度、防眩板宽度、防眩板设置间距、竖直度、顺直度; 7. 隔离栅和防落网质量,包括:高度、镀(涂)层厚度、网面平整度、立柱埋深、立柱中距、混凝土强度、立柱竖直度。 8、混凝土护栏质量,包括:护栏混凝土强度、地基压实度、护栏断面尺寸、基础平整度、轴向横向偏位、基础厚度; 9、其他图纸、规范包含的检测项目、原材料检测等检测内容。
2.3 2023JASS/G104JPLCJ-JC标段质量检测费约为人民币40万元,
2.4计划检测服务期:30个月,2023年7月25日起,根据项目情况,至后续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截止,由于部分项目开工时间不定,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开工情况对本次招标的检测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并延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1.2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 2020年1月1日(以系统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国省道一级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须含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测)。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试验检测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3.1.4 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或交安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证书(公路或材料或交安专业);
③2020年1月1日(以系统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任国省道一级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须含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测)的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8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68号
邮政编码:221000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17712988817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
联系人:王春雷、刘樊程
电话:0516-85797030、18811939592
电子邮件:xzjty_jyb@163.com
其他
8.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8.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优先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直接生成出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6月28日,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 上午10:00。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7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 上午10:00,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18日 上午10:30,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
8.9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项目专用本和补遗书等组成。《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10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11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8.12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1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3年6月27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标段名称:2023JASS/G104JPLCJ-JC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2023年度徐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和104国道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检测项目
2023JASS/G104JPLCJ-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徐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和104国道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检测项目已由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徐路计〔2023〕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JASS/G104JPLCJ-JC标段的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徐州市境内,主要包含2023年度徐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和104国道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两个项目,具体概况如下:
2023年度徐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主要对311国道、272省道、253省道、254省道、322省道等部分路段实施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建设。
104国道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全长138.9km,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普通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技术指南》的要求,主要对全线村镇路段、中分带交叉口、沿线交安设施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2023JASS/G104JPLCJ-JC标段。
招标内容:2023年度徐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和104国道安全精品路创建工程业主方质量检测,包括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质量检测与原材料检测。本次招标原则上标线成品质量检测为建设里程的50%,施工期间抽查3-4次,竣(交)工验收前检测1次,缺陷责任期到期前检测1次;标志、护栏等其他交通安全设施成品质量检测100%;路基路面成品原则按5000m2抽检一次,不足5000m2的按照每个段落或者每个交叉口抽检一次;原材料检测按照施工检验批次的10%抽检。每次检测后要分别提交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I)工程质量检查内容: 1. 交通标志质量,包括:外形尺寸、底板厚度、字体大小、反光膜等级及逆反射系数下缘、内缘净空高度、立柱竖直度、金属构件镀层厚度、基础尺寸、基础混凝土强度、基础顶面平整度、侧向余度等; 2. 路面标线质量,包括:标线线段长度、标线宽度、标线厚度、标线横向偏拉、标线纵向间距、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等; 3. 波形梁钢护拦质量,包括: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立柱壁厚度、镀(涂)层厚度、拼接螺栓(45号钢)抗拉强度、立柱埋入深度、立柱外边缘距路肩边线距离、立柱中距、立柱竖直度、横粱中心高度、护栏竖直度等; 4.路基、路面质量,包括:混凝土强度、结构层压实度、结构层厚度、路面平整度、路面构造深度、路面摩擦系数、路面渗水系数等; 5. 轮廓标质量,包括:柱式轮廓标尺寸、安装角度、反射器中心高度、反射器外形尺寸、亮度性能; 6. 防眩设施质量,包括:安装相对高度、镀(涂)层厚度、防眩板宽度、防眩板设置间距、竖直度、顺直度; 7. 隔离栅和防落网质量,包括:高度、镀(涂)层厚度、网面平整度、立柱埋深、立柱中距、混凝土强度、立柱竖直度。 8、混凝土护栏质量,包括:护栏混凝土强度、地基压实度、护栏断面尺寸、基础平整度、轴向横向偏位、基础厚度; 9、其他图纸、规范包含的检测项目、原材料检测等检测内容。
2.3 2023JASS/G104JPLCJ-JC标段质量检测费约为人民币40万元,
2.4计划检测服务期:30个月,2023年7月25日起,根据项目情况,至后续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截止,由于部分项目开工时间不定,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开工情况对本次招标的检测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并延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1.2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 2020年1月1日(以系统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国省道一级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须含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测)。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试验检测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3.1.4 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或交安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证书(公路或材料或交安专业);
③2020年1月1日(以系统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任国省道一级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须含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测)的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8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68号
邮政编码:221000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17712988817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
联系人:王春雷、刘樊程
电话:0516-85797030、18811939592
电子邮件:xzjty_jyb@163.com
其他
8.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8.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优先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直接生成出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6月28日,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 上午10:00。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7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 上午10:00,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18日 上午10:30,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
8.9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项目专用本和补遗书等组成。《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10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11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8.12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1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3年6月27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标段名称:2023JASS/G104JPLCJ-JC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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