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2023园林管理中心修剪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35、36、37服务窗口(中鑫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JY-2023-0301
2、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2023园林管理中心修剪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291023.00元;
5、最高限价:1291023.00元;
6、采购需求:长春市九台区2023园林管理中心修剪工程;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质量标准: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05月01日至2023年09月28日,共15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聘用执业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半年内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至少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2年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至少连续3个月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采购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至少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供应商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评标业绩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证,应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业绩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35、36、37服务窗口(中鑫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园林管理中心
地 址:九台区南山公园内
联系方式:朱东光 0431-82311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鑫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保利金香槟C2栋1704室
联系方式:孙可欣0431-88030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可欣
电 话:0431-88030606
4.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2324298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