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宁市轨道交通安防中心工程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项目
金额
2269.73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69.73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桦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宁市轨道交通安防中心工程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项目

项目名称 南宁市轨道交通安防中心工程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项目
招标类别 货物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包括南宁市轨道交通安防中心工程消防车辆(城市主战车1辆;12吨泡沫车1辆;32米高喷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A类泡沫车1辆;排烟照明车1辆)、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灭火器材等的供货、及服务(以上各项技术参数的详见设备用户需求书)。
开标时间 2019年03月27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3月2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9年04月01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江苏通兴濠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22697300.00000 元
工期 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浙江浩淼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22741240.00000 元
工期 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安徽布雷沃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22784240.00000 元
工期 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罗桦 (联系电话:0771-2338609 )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5031)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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