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1-440306-04-01-683664001
预算金额3991.3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文桃232289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福永街道翠岗公园安全隐患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2311-440306-04-01-68366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福永街道翠岗公园安全隐患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BIM技术应用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311-440306-04-01-683664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福永街道翠岗公园安全隐患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BIM技术应用服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03 09:00 至 2024-04-2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4-12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4-17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曹工
办公电话:27392109
传真:
手机号码:13480915357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文桃
办公电话:2322890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11-440306-04-01-683664001001
标段名称:福永街道翠岗公园安全隐患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BIM技术应用服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22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39.580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BIM设计及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服务、协助编制竣工图、协助报建、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服务等。
招标范围:其他: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BIM设计及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服务、协助编制竣工图、协助报建、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服务等。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3991.3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翠岗西路 52号,总占地面积为40961.10 平方米,改造面积约 22195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道路路网综合整治、公园入口综合整治、无障碍通道改建工程、停车场专项整治、护坡安全及环境提升、构筑物翻新及改造、莲花池景观改造提升、健身区改造工程、绿化工程、文创国潮场地、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总投资约为4100万元,估算建安费3485万元。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无
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重要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10.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