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漳州核电厂气象观测设备运行维护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漳州核电厂气象观测设备运行维护外委 项目
招标编号:CNSC-24ZZHD000547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36
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 3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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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漳州核电厂气象观测设备运行维护外委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核电厂气象观测设备运行维护外委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 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4ZZHD000547
2.2 招标项目名称
漳州核电厂气象观测设备运行维护外委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承担漳州核电厂标准地面气象观测场、气象观测塔、各监测子站中气象观测设备(含气 象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及观测软件)的运行、定期维护与维修工作,气象观测数据获 取、分析、研判、处理以及气象观测月报、年报编制工作。
2.4 招标范围
承担漳州核电厂标准地面气象观测场、气象观测塔、各监测子站中气象观测设备(含气 象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及观测软件)的运行、定期维护与维修工作,气象观测数据获 取、分析、研判、处理以及气象观测月报、年报编制工作。
2.5 项目地点
福建省云霄县漳州核电现场。
2.6 服务期限
30 个月,拟定于从 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方正 式函件通知的时间为准,总服务时间不变)。
2.7 质量标准
满足合同及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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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 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本项目实现的情形。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企业或组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的要 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 年 3 月 27 日 17:00— 2024 年 4 月 2 日 17: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 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 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 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 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漳州核电厂气象观测设备运行维 护外委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 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 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 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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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 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 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提交异议 (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 办法等异议。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 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 有)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 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9.2 开标现场使用线下以及腾讯会议软件进行在线直播,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直播会议室
招标人: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 5 / 6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投标人不 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 (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参与项目时 IP 地址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 致的 (2)被列入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或漳州核电资格暂停供应 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
1.6 | 保密 | 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述格式签署《投标保密承诺函》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1.10.1 | 投标预备 会 |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3 | 招标文件 澄清发出的形 式 | 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以附件上传的形式发出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1.12.3 | 响应和偏 差 | ■不允许 □允许: 偏差范围: |
2.1 |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 1.漳州核电厂气象观测设备运行维护外委服务合同 2.漳州核电厂气象观测设备运行维护外委技术规格书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3 日 17 时 00 分 |
形 式 : 通 过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https://www.cnncecp.com)以附件(附件应包含问题的可编 辑版和盖章扫描件)上传的形式提出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 时间:时间:2024 年 4 月 7 日 |
形 式 : 通 过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https://www.cnncecp.com)以附件上传的形式发出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澄 清 | 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发出澄清文件后 1 个 工作日内 |
形 式 : 通 过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https://www.cnncecp.com)以附件上传的形式回函确认,若 未回函,投标人也将被视为收到该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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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招标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 | 通 过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https://www.cnncecp.com)以附件上传的形式发出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修 改 | 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发出修改文件后 1 个 工作日内 |
形 式 : 通 过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https://www.cnncecp.com)以附件上传的形式回函确认,若 未回函,投标人也将被视为收到该修改。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自身情况提供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 无特殊要求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否决投 标处理。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 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180 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平台电子保函(银 行保函格式见第六章所述格式,银行保函或平台电子保函有效期 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 万元 缴纳方式:在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后可在投标人后台费用管 理-“待缴费”列表中,点击本项目(漳州核电厂气象观测设备 运行维护外委项目)“生成交款账号”,通过网上银行向生成的“收款账号”转账即可。收款单位: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账号:由电子采购平台生成(各投标人生成的专属汇款账 号,因未按电子采购平台生成的专属账号汇款而造成的投标保证 金冻结、无法退还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开立的(■基本账户/□公司账户)转出。以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人 应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或通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对基本账户 进行证明的材料) 如递交银行保函,请投标人单独密封银行保函原件,于投 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相关部分 应附银行保函扫描件,银行保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投标人自行提供的银行保函需要实质性响应保函内容。 如提交平台电子保函,投标文件相关部分应附平台电子保 函扫描件,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在投标人登录账号后的“下载 中心”进行查看 如递交银行保函的投标人要求退还银行保函原件,需按第 六章银行保函格式要求填写银行保函退还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 式,未填写相关信息的投标人视为主动放弃要求退还权利。 |
3.4.3 | 保证金退还 | 投标保证金收取单位最迟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采用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计息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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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利率,计息截止时间以实际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为准。退还投 标保证金利息前,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其财务专用章的资金占用费 正式发票;中标人或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结 果通知书后 30 日内未开具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视为主动放弃退还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退还按照原支付投 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和账号以转账的形式退还。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 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 | 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2.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4.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 转让给他人的。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及 财务会计报表 要求 | □不适用 □适用。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书复印件。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年至年。(投标人的成立时 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适用。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0 年至 2022 年。(投标人的成立 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有财务要求的,应选择两种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一种作为财 务证明资料。 注:如需投标人提供财务报表,则财务报表是评标委员会 对财务状况进行评判的依据之一,提供不完整的财务报表不直 接导致评标被否决,但如因报表的不齐全、不完整、不清晰导 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财务状况的要求进行判 定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 似项目的时间 要求及业绩证 明材料种类要 求 | □不适用 ■适用:投标人应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 第六章所述格式),以证明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应附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 / ■提供一项即 可) ■合同 ■中标通知书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2) | 投标文件纸质 版份数及其他 要求 | □不提供 ■纸质版: 1 份,纸质版必须同电子版保持一致性。当纸质版和电子版 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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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 396 号浦 原科技园 1 号楼 1 层 | ||
3.7.3 (3) | 投标文件排版 及装订要求 | 排版装订要求:见须知 3.7.3 中的要求。 ■电子版: (1)投标文件版面统一采用 A4 纸张大小。 (2)投标文件页码须保持连续。 (3)投标文件中字体、图片印刷需坚持清晰明了,便于分 辨、易于读取、辨识度高等原则。 (4)投标文件应坚持版面整洁、端正、字体清晰、不倾斜 等原则,对于个别横版表格等页面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 习惯。 □纸质版: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 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 □其它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规定的开标有 效时间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线解密。 开标解密有效时间:30 分钟。当投标人数大于 6 家时,开 标解密有效时间可适当延长。 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开标解密有效时间内,使用 CA 数字 证书在线解密。如发生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形,投标人可上传 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系统通过哈希码验证及版本号验证等手段检 测备份文件与已上传加密文件的版本的一致性,通过检测的备份 文件,系统方可成功读取。如投标人拒绝上传不加密的备份文件 或上传的备份文件读取失败,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如遇不可抗力或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全体投标人备份文件均 读取失败等无法正常开标的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 中止本次开标,或改用其他方式重新组织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 人(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中核集团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 评标委员会推荐1-3 名中标候选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 □是 ■否 |
7.6 | 中标结果公告 媒介 | 公示媒介: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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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
9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通过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投标人 CA 数字证 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
10.1 | 招标代理服务 费 | ■是,具体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 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差额 定率累进收费标准打折后收取。(招标服务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 出前一次性支付,不得单独列项,不计入投标总价内)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 1.5 万元人民币的,按 1.5 万元人民币收 取。 中标服务费人民币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账号:1001294809200145018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费率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10000-50000 0.05% 50000-100000 0.035% 100000-500000 0.008% 500000-1000000 0.006% 1000000 以上 0.004% 服务收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中 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1.5% = 1.5 (万元) (500-100)× 0.8% = 3.2 (万元) (1000-500) × 0.45% = 2.25 (万元) (5000-1000) × 0.25% =10 (万元) (6000-5000) × 0.1% = 1 (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 □否 |
10.2.1 | 是否需要提供 样品 | ■不提供 □提供: (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 求:;(3)样品接收联系人及其联系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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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样品递交地点: (5)样品应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递交。超过截止时间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 收。 (6)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 品,招标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7)制作、运输、装卸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 标人自理。 | ||
10.2.2 | 需要补充的其 他内容 | □无 ■有:具体要求: 1、本招标文件前后文之间若存在互相冲突或含糊不清之 处,应按下列优先顺序进行解释: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要求 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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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服务项目 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1.3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和项目地点
1.3.1 招标范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3.2 服务期限: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3.3 质量标准: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3.4 项目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2)财务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3)业绩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4)信誉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5)人员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6)其他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 本章第 1.4.1 项和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分工,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 体,通过联合体协议书约定承担与各方资质范围对应的工作和责任,不得超出资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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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工作。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其分工所需要的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 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以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定书为准);
(1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 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和代理投标。(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格式签署《投标保密承诺函》。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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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可分包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
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设计方案/勘察纲要/监
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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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 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 标将被否决。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 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当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果有不明确或 不一致,除有特别规定外,按下列优先顺序进行解释:
招标阶段,招标文件中各个组成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优先顺序进行解释:(1)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2)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须知正文;
(5)评标办法前附表;
(6)评标办法正文;
(7)招标人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 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 招标人负责解释。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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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 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未来不再 作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依据。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 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 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和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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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费用清单
(7)投标保密承诺函
(8)关于标密文件有关情况的声明
(9)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10)资格审查资料
(11)项目管理机构
(12)服务方案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1.2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 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 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费用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费用清单”中的相应费用清单。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5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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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 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 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 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 本存款账户转出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或通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对基本账户进行 证明的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 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其他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及财务会计报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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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 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财务状况进行评判的依据之一,提 供不完整的财务报表不直接导致评标被否决,但如因报表的不齐全、不完整、不清晰 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财务状况的要求进行判定时其投标将被否 决。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 求及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 序号。
3.5.4 “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 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 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 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 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服务方案,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质量标准、招标 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1)投标文件封面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内容(如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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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体协议书、制造商授权书、银行保 函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
(2)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纸质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版文 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电子版及纸质版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投标人可以根据情况采用竖表或横表。如果格式中的表格不够,投标人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延。
(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费用计算的表格,投标人须同时提交 Excel 电子 版表格。
(6)投标人应认真检查和核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全部内容。如认为规定的格 式不能满足投标文件编制需要,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 形式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修改建议。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投标人 提出的修改建议进行适当修改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及纸质版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加密,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纸质版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 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4.1.2 纸质版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 5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 5 条。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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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6)检查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标准、服务期限及其 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 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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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代理机构(如有)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 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 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 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 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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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 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 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1 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 容包括中标人名称。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 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 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 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 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 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 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 人有权要求招标人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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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4 签约合同价以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及前附表第 3.1.3 项规定为准。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
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同一
事项不允许重复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8.5.3 投标人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或投诉,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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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1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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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 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 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 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 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自行决 定。 □其他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详见附件 1 初步评审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资信部分:/分/权重/% 技术部分:50 分/权重 100% 投标报价:50 分/权重 100%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 法 | 所有有效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 后的算术平均值并乘以 0.95 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投标单位少于 5 家,则计算时不去掉最 高值和最低值)。 在进行基准价计算前,如投标报价超出进入详 细评审投标单位所有报价算术平均值±30%的,该投标价不再作为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基数(该 条款如发生启用,仅使用一次)。 δ =100% ×(投标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 | 商务、技术、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详见附件 2 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标准、附件 3 技 术部分评分标准 | ||
3.1.3 | 评标阶段是否修改 评标价格 | ■是 □否,评标阶段不再修改投标人的评标价 格。按照本章正文第 3.1.3 项对投标报价进行 修正后,修正后的总价与投标函不一致的,修 正后的总价以开标时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的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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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为准,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安全生产费等不宜等比例调整的除外),并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拒不确认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签订合同价以开标时 的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其他: | |||
3.2.1 | 详细评审 | 打分要求 | 每项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 1 位,打分为整 数的也应写至小数点后 1 位,如打分为“1”,应写为“1.0”。 |
3.2.5 | 分值统计 办法 | 适用: | ■适用:评标委员会中各成员应分别对各 投标人进行综合评议和分项打分,并在规定的 分值范围内打分,对于超出规定范围的分项打 分,尚未汇总得分的,由出现此种情形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重新打分;已经汇总得分的,超出 规定范围的分项打分无效,按照其他评标委员 会成员的该分项平均分认定,各项得分汇总后 为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给投标人的评分总分。每 个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得分以评标委员会所有成 员对其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结果 均保留两位小数。 □适用:其他要求: |
4.2 | 评标委员 会成员发 生争议的 处理程序 | 适用: |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投票表决,结 果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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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 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 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 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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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的行为:
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c)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e)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的;
(4)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函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投标函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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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修正后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 决其投标;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 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 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 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 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2.5 投标人得分分值统计办法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选择适用或补充列明。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 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 明。
3.3.2 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 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
4 特殊情况处理程序
4.1 有效投标不足 3 家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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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标过程中,如有效投标不足 3 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 行论证。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 标候选人,否则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生争议的处理程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生争议时,具体处理程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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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初步评审
序 号 | 评审因 素 | 评审标准 | 此评 审项必 须响应 | 电子投标文件关 联建议 (仅作参考) | 模块 |
1 | 投标人 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资质证书一致 | 是 | 资格审查资 料-(一)投标人 基本情况 | 形式 评审 标准 |
2 | 投标函 签字盖 章 | 投标文件封面需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 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内容(如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 书等),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 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由法定 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 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 合体协议书、制造商授权书、银行保函 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 | 是 | 投标文件封 面、要求签字或 印章的相关页 | |
3 | 投标文 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是 | 可不关联 | |
4 | 报价唯 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是 | ||
5 | 备选投 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 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是 | 投标函及投标函 附录、服务方案 | |
6 | 串通投 标 | 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检测出有任一项硬 件特征码相同的(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序列 号或网卡 MAC 地址等)将被视为串通投 标。 | 是 | 不参与串标投标 承诺书 |
序 号 | 评审因 素 | 评审标准 | 此评 审项必 须响应 | 电子投标文件关 联建议 (仅作参考) | 模块 |
1 | 营业执 照(或 事业单 位法人 证书) | 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营 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 务登记证)。 | 是 | 资格 评审 标准 | |
2 | 资质要 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定 | 是 | 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 本情况 | |
3 | 财务要 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定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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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评审因 素 | 评审标准 | 此评 审项必 须响应 | 电子投标文件关 联建议 (仅作参考) | 模块 |
4 | 业绩要 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定 | 是 | ||
5 | 项目负 责人要 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定 | 是 | ||
6 | 信誉要 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定 | 是 | ||
7 | 其他要 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定 | 是 | ||
8 | 联合体 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 定 | 是 | ||
9 | 不存在禁 止投标的 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或废标的情形 | 是 | 可不关联 |
序 号 | 评审因 素 | 评审标准 | 此评 审项必 须响应 | 电子投标文件关 联建议(仅作参 考) | 模块 |
1 | 投标报 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是 | 投标函、费用清 单 | 响应 性评 审标 准 |
2 | 最高投 标限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是 | 投标函、费用清 单 | |
3 | 投标内 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 定 | 是 | 投标函、费用清 单 | |
4 | 服务期 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 定 | 是 | 投标文件相关内 容 | |
5 | 质量标 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 定 | 是 | 投标函 | |
6 | 投标有 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 定 | 是 | 投标函 | |
7 | 投标保 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 定 | 是 | 投标保证金 | |
8 | 权利义 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 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 | 是 | 投标文件相关内 容 | |
9 | 招标人 要求 |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实质性条款的 规定,如投标文件内容缺失导致实质性内 容无法评审,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 是 | 投标文件相关内 容 | |
10 | 分包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 定 | 是 | 投标文件相关内 容 | |
11 | 响应和 偏差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规 定 | 是 | 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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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标准(权重 100%)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1 | 剔除原则 | 所有有效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 均值并乘以 0.95 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投标单位少于 5 家,则计算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在进行基准价计算前,如投标报价超出进入详细评审投标 单位所有报价算术平均值±30%的,该投标价不再作为计算算 术平均值的基数(该条款如发生启用,仅使用一次)。 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δ =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 价)/评标基准价 |
2 | 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1.若评标价数量大于等于 5 家采用以下评分办法: 1) 若评标价超出所有评标价算术平均值±30%,则该评标价应 剔除(该条款如发生启用,仅使用一轮); 2) 按条件 1)剔除后的剩余评标价数量大于等于 5 个的,在剔 除最高评标价与最低评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剩余评标价数 量小于 5 个的,计算算术平均值不剔除最高评标价与最低评标 价)。 2.若评标价数量小于 5 家采用以下评分办法:1) 计算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计算公式:评分基准价 D=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5% |
3 | 3 报价得分 | 当供应商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 D 时得 50 分;每高于 D 一个百 分点扣 0.5 分,每低于 D 一个百分点扣 0.2 分(得分精确到小 数点后 2 位,四舍五入),至零分止。 偏差率δ=(供应商报价−评分基准价)/评分基准价×100 (1)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即 δ=0)时,报价分得满 分,即 A=50; (2)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即 δ>0)时,每上浮 1%扣 0.5 分,即得分 A=50-δ*100*0.5,至零分止; (3)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即 δ<0)时,每下浮 1%扣 0.2 分,即得分 A=50+δ*100*0.2,至零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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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序 号 | 评分要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企业经营 业绩 | 1)具备百米气象铁塔观测系统运行相关服务项目业绩,以项目数 量×已运行年数的积计算得分,每满 1 年·项目数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2)承担过百米气象铁塔观测系统维护维修相关服务项目,以项目 数量×已维护年数的积计算得分,每满 1 年·项目数得 1 分,最多 得 5 分。 3)提供气象设施运维或数据分析服务业主好评资料的,每一个项 目得 0.5 分,最多得 2 分。 说明: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可重复得分;以上项目业绩 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等)。 | 12 分 |
2 | 项目实施 方案 | 1)项目实施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操作性,(0,3>; 2)维修计划及维修保障措施是否得当,(0,3>; 3)充分考虑气象观测质量,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完善、具体,(0,3>; 4)针对技术难度高、作业风险大的工作,编制专项工作方案是否 完善、具体,(0,3>; 5)安全防护用具和部分通用备品备件准备方案是否合理,可行,(0,3>; 6)气象观测设备检定方案是否详尽、具体,(0,3>。 | 18 分 |
3 | 组织机构 及人员配 置 | 1)能够针对本项目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结构合理,执 行力强,履约能力强,(0,3>; 2)项目配备人员专业齐全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0,3>。 | 6 分 |
1)项目经理具备 3 年(含)及以上百米气象观测设施设备运行及 维护相关工作经验并能提供证明,得 5 分; 2)项目经理具备 3 年(含)及以上气象观测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 项目管理经验并能提供证明,得 2 分。 | 7 分 | ||
运维人员具备 2 年(含)及以上气象观测设施运行及维护相关工 作经验并能提供证明材料的,每有一人得 2 分,最多得 4 分。 | 4 分 | ||
4 | 进度控制 | 1)承诺合同签订的开工日期开始,一般维修工作在 3 日内完成,紧急维修工作在 12 小时内完成,得 1.5 分。 2)一般维修工作,承诺可在 12 小时内响应并进入现场工作,得 0.5 分;24 小时响应并进入现场开展维修工作,得 1.5 分。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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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详见附件:漳州核电厂气象观测设备运行维护外委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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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详见附件:《漳州核电厂气象观测设备运行维护外委项目技术规格书(2024-2026 年度)技
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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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本部分规定格式中的表格,投标人可以根据情况采用竖表或横表。
2、如果格式中的表格不够,投标人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延。
3、涉及费用计算的表格电子版必须为 Excel 表。
4、本部分格式为通用格式,根据项目大小、重要性、复杂程度不同,本部 分格式可进行适应性补充或调整。涉及投标报价格式调整的,应在招标文件澄清 阶段征得招标人同意。
5、投标文件页码须保持连续,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7.3 中的要求。
6、初步评审表中对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特指本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内容总 体的格式要求,以上事项如差异问题严重使得严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内容的 判定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以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否决其投标。
7、报价分项价格表的调整格式及标书装订、页码位置的要求不受第 6 条的 约束,除非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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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核电厂气象观测设备运行维护外委 项目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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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费用清单
七、投标保密承诺函
八、关于标密文件有关情况的声明
九、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十、资格审查资料
十一、项目管理机构
十二、服务方案
十三、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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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索引表
序号 | 评分细项 | 商务标/技术标 | 章节 | 页码 |
1 | 企业经营业绩 | |||
2 | 项目实施方案 | |||
3 | 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 |||
4 | 进度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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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 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 )的投标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服务 期限:(请填写满足/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 目,质量标准:(请填写满足/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方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为,身份证号为。】(注:因此段内容已在招标文件 中结构化,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ZH(BJCA)”中完成填写,故建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删除此段【中括号】中的内容。)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费用清单
(7)投标保密承诺函
(8)关于标密文件有关情况的声明
(9)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10)资格审查资料
(11)项目管理机构
(12)服务方案
(13)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
5.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提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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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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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 | 姓名: | |
2 | 服务期 | ……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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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应提交经签字或盖章版纸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形式)(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投标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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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委托书
(应提交经签字或盖章版纸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形式)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同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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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应提交经签字或盖章版纸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形式)(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 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文件签署和合同 谈判活动,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 以承认。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 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2)
(3)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或加盖投标人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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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保证金
(应提交经银行盖章版纸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形式)
投标人采用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同时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和法人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或通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对基本账户进行证明的材料),证明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包含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基本存款账户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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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递交银行保函,请投标人单独加密银行保函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相关部分应附银行保函复印件,投标人自行提供的银行保函需要实 质性响应保函内容。
银行保函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 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
(银行,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 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 无条件支付保函对应金额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年月日之前)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银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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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提交平台电子保函,投标文件相关部分应附平台电子保函电子件,平台电子保函操作 手册在投标人登录账号后的“下载中心”进行查看。
平台电子保函电子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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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号 1 | |||
2 | |||
3 | |||
4 | |||
5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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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费用清单
表 1:合同价格总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 费用名称 | 报价说明 | 费用 | 备注 |
1. | 综合人工费 | 详见表 2 | 包括但不限于人 工费、劳保用品 及安全费、住房 费、饮食费用、技能培训(包括 工作必需的取证 培训)费、差旅 费、管理费及利 润等 | |
2. | 其他费用 | 详见表 3 | ||
3. | 不含税总价(1+2) | |||
4. | 税金(税率 %) | |||
5. | 含税总价合计(3+4) |
①注:上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履行采购技术规格书(附件一)及合同义务 所需的全部费用。
②合同履行期间,项目除税单价固定不变,如遇国家最新税务政策调整,则 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变更令。在支付时,按未 含税价部分加上相应税金进行支付。合同价格组成=不含税价格*(1+增值 税税率)。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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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综合人工费详细报价表(不含税)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人员类型 | 人员数量(人) | 人月总数 (人*月)A | 固定综合单价 (元/人*月)B | 合价 A*B | 备注 |
项目经理 | 1 | 30 | 30 个月 | ||
技术人员 | 2 | 60 | |||
费用总价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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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其他费用(不含税)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 合 单 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耗材及 工器具 | 交流防雷器 | 套 | 3 | |||
信号防雷板 | 套 | 3 | ||||
供电电池 | 套 | 1 | ||||
传感器线缆 | 米 | 300 | ||||
蒸发轴承 | 套 | 1 | ||||
检修工器具 | 套 | 1 | ||||
备品备 件 | 风向风速 | 套 | 8 | |||
温度传感器 | 套 | 3 | ||||
雨量传感器 | 套 | 10 | ||||
其他 | 年 | 3 | 其他可能需要的备件 | |||
仪器检 定 | 风向风速传感器 | 数次 | 66 | |||
湿度传感器 | 数次 | 6 | ||||
温度传感器 | 数次 | 21 | ||||
雨量传感器 | 数次 | 51 | ||||
总辐射传感器 | 数次 | 3 | ||||
净辐射传感器 | 数次 | 3 | ||||
气压传感器 | 数次 | 3 | ||||
巡检 | 交通费 | 月 | 60 | 26个监测子站每月两轮巡检 | ||
费用总价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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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保密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我方,
(投标方名称和地址)在此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我方从你方获得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它资料仅限用于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以响应 投标人须知的要求。
2.由你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投标人须知相关的任何文档、数据和其它资料应严格保 密,在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论该信息是投标前提供的、投标过程中提供的,还 是投标结束后提供的,均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如存在为准备投标文件的目的,需要将你方提供给的相关文件、数据和其它资料提交 给分包商的情况,我方将书面通知你方,并与分包商签订类似的保密协议。
4.由于我方需要,通过你方从第三方可能获得某些敏感文件、数据和资料,比如接口数 据等,在此之前,我方应直接与第三方签定类似的保密承诺或协议。此外,如有要求,我方 应向你方或者第三方交还这些敏感资料。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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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标密文件有关情况的声明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我方提交给贵方的所有标密文件均为我方自定义的文件保密等级,不涉及国家秘密,不 属于国家标准中的密级文件,贵方不必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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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做出 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 标。
二、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串通投标。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的,由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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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 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 行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账 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需根据投标人须知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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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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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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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承担的工作 | |
质量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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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服务期限 | |
承担的工作 | |
质量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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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项目管理机构
投标人应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度进行说明。并提供以下内容:
(一)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 号 | 本项目任 职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 称 | 级别 | 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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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应填写“主要人员简历表”。其 中,项目负责人应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 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 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 上岗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为项目人员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 ||||||
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技术人员/其他 | |||||
工作年 限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毕业学 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 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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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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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相关网站 截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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