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50010320240514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50010320240514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179,5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HWCGZHPGF2023[HW]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时尚文化城项目空调设备采购(26层及以上)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时尚文化城项目空调设备采购(26层及以上)”的答疑及补遗内容通知如下;本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答疑部分 1. 外置控制柜体的制造应符合现行《电气控制设备(GB/T3797)》中的有关规定。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的规定,不应低于IP54。 由于国内品牌基本采用机组外壳防护等级IP24,电机防护等级IP55,为了更多品牌参与,建议修改 答:机组外壳防护等级按《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节 基本要求-1.执行规范”要求执行。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18)外置控制柜体的制造应符合现行《电气控制设备(GB/T3797)》中的有关规定。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的规定,不应低于IP54。”是指机组控制柜外置情况下,控制柜柜体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与机组外壳防护等级不冲突。 2. (14)采用变频轴流式风机,且具备一定静压,以克服因导风筒而增加的阻力。除设备表特别标明,风机最高转速为每分钟1450转。 国内品牌均采用轴流大叶片低噪音定频风机,我司节能实验报告920转,建议增加 答:定频风机在运行时需要频繁启动和关闭,这会导致能耗增加;由于频繁启动和关闭,定频风机在运行时会产生较大的噪音。定频风机的缺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和定位不匹配,因此按设计要求,本次采购风机为变频风机。 3. 每个风冷热泵在满载以及部分负载时的最大允许噪声值必须以ARI575标准或同等国际标准的测量方法进行,机组运行噪音不能超过73dB。该条款局限性太大且ARI575为美国空调与制冷协会相关标准,国内均执行GB/T18430.1、JB/T4330,建议取消该标准 答:可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详见补遗部分。 4.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次货物采购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制造商身份参加投标,前附表第1.4.1第3条业绩要求。 质疑1: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制造商身份参加投标,是只能制造商投标?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能否参与投标?请明确,如果代理商能参与投标,前附表中资格要求提供的业绩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条类似业绩是否可提供制造商类似业绩请明确。 答: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该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标准招标文件》(渝公管发〔2023〕37号)及其使用要求。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4条招标范围:……上述产品的装卸由中标人负责,卸货后的保管、转运、安装、系统调试、成品包含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质疑2:设备的吊装是否包含在本次投标范围中请明确。 答:中标人负责货物卸货吊装到接收单位指定位置,后续的保管、转运、安装、系统调试、成品保护由其他单位实施,若涉及二次组装,由中标人负责。 (3)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条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2节一般要求第(11)设备制造商须提供CFD模拟软件分析 质疑3:CFD模拟软件分析不适宜制造商对设备性能的验证,模拟分析结果不具备权威性,只有CNAS认证的国家级实验室才能对设备性能进行验证。建议此条修改为“设备制造商需具有CNAS认证的国家级实验室” 答:本项目避难层设备安装间距位置受限,中标单位须根据项目实际条件提供设备运行效果的模拟分析(可由中标单位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模拟),如模拟结果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则须提供有效的改善措施方案。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设备的实际制冷效果满足项目设计需求,如因设备安装间距造成设备的实际制冷效果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所采取的改善措施(导风筒除外)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承诺格式见补遗部分。 (4)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条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节第2条具体要求第(1)款:压缩机采用全封闭涡旋式变频压缩机,节流装置满足满负荷和部分负荷时精度调节要求;机组负荷调节范围30%-100%范围内能量调节运行。具体要求第(14)款:采用变频轴流式风机,且具备一定静压,以克服因导风筒而增加的阻力。除设备表特别说明,风机最高转速为每分钟1450转。 质疑4:1、变频涡旋式风冷模块机组与定频涡旋式风冷模块机组的区别在与压缩机的变频技术,而变频技术的应用是在部分负荷使用的时候达到节能的要求,其评判标准为国家或国际的IPLV值(能效标识网备案可查),既然节能的评判标准为IPLV值,那如果定频涡旋式风冷模块机组也能达到其要求,既能符合整体项目的节能要求,又能贴合造价成本。 3、设备本身已经要求的国家或国际的节能标准,其是否采用变频轴流式风机取决于每个厂家不同的技术,只要符合此项目的节能要求,应以厂家相匹配的技术特征为准,建议此条修改为以厂家标准为准。请问招标人投标设备在机组能效达到1级能效即COP值达到3.4、IPLV值达到4.0的情况下,是否可采用定频压缩机及定频风机。 答:定频机组在运行时需要频繁启动和关闭,这会导致能耗增加;由于频繁启动和关闭,定频机组在运行时会产生较大的噪音。定频机组的缺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和定位不匹配,因此按设计要求,本次采购机组为变频机组。 (5)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1条设备采购清单中均对设备的外形尺寸及重量等参数进行了描述,其中130KW机组外形尺寸2200*1200*2500,质量1030kg,水流量22.4m3/h及制冷(热)功率39.4kw/41.1kw;65KW机组外形尺寸1800*850*1700,质量455kg,水流量11.4m3/h及制冷(热)功率19.2kw/17.9kw。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14: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质疑5:按以上要求是否只有完全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外形尺寸、重量及流量一致才能称之为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只要存在差别就是废标?如果是这样就只有某一个品牌能完全满足,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议将该条修改为参考外形尺寸、参考重量及参考水流量,对设备外形尺寸、重量、流量、功率等不作评审要求。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设备采购清单”是对投标内容的基本要求,即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人对此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即可;因本项目安装空间局促,投标设备尺寸不得大于设备采购清单中的规格,否则将无法安装。设备外形尺寸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6)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条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节第2条具体要求第(9)款:液晶显示器至少可以显示:冷冻水进出口温度(调节精度±0.5℃)和水温设定值等参数。 质疑6:1、冷冻水进出口温度(调节精度:±0.5℃)这个是工业级的控制精度,舒适空调冷冻水进出口温度(调节精度一般是:±1℃),如果将空调冷冻水进出口温度的调节精度由±1℃上升到±0.5℃,所有传感器和控制器的精度都要提高,成本显著上升。请招标人进一步明确。同时水温设定值参数,需进一步明确是进水温度还是出水温度(只能设定一个) 答:冷冻水进出口温度调节精度修改为±1℃,水温设定值为设备出水温度。详见补遗部分。 5. 投标模块机组(65KW)在国标名义工况下, COP(性能系数)及 IPLV(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参数同时满足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即 COP≥3.4,IPLV≥4.0)得 2 分,满足任意一项参数得 1 分,其余不得分。该条款为合资品牌量身定做,有排斥国产品牌之意,建议修改。 答:一是,双碳目标下,占据社会总能耗1/3的建筑成为节能降耗的重点。其中,占据约60%能耗的空调系统是重中之重。因此,依据《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2015)关于能效、节能的有关规定设置了该评分项,其目的是为实现节能降耗。二是,该要求不是资格审查,无论是否达到该能效标准,都不影响投标。商务评分本身就是好中选优,而且该项评分只有两分,对于整体而言,影响不是决定性的。因此,该项评分办法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联,不存在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6. 供货为什么业绩需要供同一品牌货的业绩?为某个经销商 量身定做?建议修改为:同类型设备供货即可。 答: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渝公管发〔2023〕37号文件印发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标准招标文件》及其使用说明设置,不存在量身定做。反之,如果投标人A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为B,却用品牌C的供货合同来作为投标业绩,反倒不利于招标人考察产品质量;且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 (1)“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2节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11)设备制造商需提供CFD模拟软件分析 疑问:CFD模拟软件分析只能做定性分析,达不到定量分析的条件,设备性能参数只能在实验室测试得出,国内大多数空调厂家都具有CNAS认证的实验室。CFD模拟软件只是美资企业使用,美资企业不搞实验室,不用实验室验证设备参数,只搞软件分析。本条有严重崇拜美国的趋向。本项目如是美国人投资,可达到很好的限制条件。 答:本项目避难层设备安装间距位置受限,中标单位须根据项目实际条件提供设备运行效果的模拟分析(可由中标单位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模拟),如模拟结果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则须提供有效的改善措施方案。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设备的实际制冷效果满足项目设计需求,如因设备安装间距造成设备的实际制冷效果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所采取的改善措施(导风筒除外)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承诺格式见补遗部分。 (2)招标文件第47页:类似业绩 1.在满足业绩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 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1款业绩的要 求每增加1个投标人业绩得2分,最多得5分。 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3款 相关要求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提供。 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类似业绩条件不能限制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以确保项目的竞争性。本项目只是设备采购,但要求要230万以上同品牌的类似业绩n个(为什么是230万,而不是200万、300万)是否是量身定制?本项目只是设备采购,制造商业绩比投标人业绩是否更重要?同时本项目的难点在于风冷主机设备安装在室内,对设备的散热性能有很高的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人为国有企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范围,本项目适用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法规。本项目业绩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渝公管发〔2023〕37号文件印发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标准招标文件》及其使用要求,即“类似业绩合同金额的设定原则上不高于该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商务部分评分中“每项业绩考察个数不应超过3个”。 (3)招标文件第47页:性能系数 1.投标模块机组(65KW)在国标名义工况下, COP(性能系数)及 IPLV(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参数同时满足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即 COP≥3.4,IPLV≥4.0)得 2 分,满足任意一项参数得1 分,其余不得分。 2.投标模块机组(130KW)在国标名义工况下, COP(性能系数)及 IPLV(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参数同时满足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即 COP≥3.4,IPLV≥4.0)得 2 分,满足任意一项参数得1 分,其余不得分。 疑问:本项目货物要求是变频涡旋式风冷模块机组(自带控制箱),行业中,只要是变频风冷模块机组,它的IPLV均是大于4.6,本项目要求IPLV≥4.0只是定频机组的要求,或者大多数定频模块机组的IPLV≥4.0。请招标人进一步核实。 答:COP(性能系数)及 IPLV(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参数是依据《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2015)的一级能效等级标准设置。 (4)招标文件第94页:第五章 供货要求 “2. 厂家核实设备实际运行时换热效果,衰减不得大于5%;” 疑问:1、请进一步明确衰减的具体内容如冷量功率及检测的方法 2、如果检测后衰减大于5%,后果是什么? 答:取消该要求,详见补遗部分。 8. (1)“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2节技术要求1、一般要求(11)设备制造商需提供CFD模拟软件分析 疑问:CFD模拟软件分析只能做定性分析,达不到定量分析的条件,设备性能参数只能在实验室测试得出,国内大多数空调厂家都具有CNAS认证的实验室。CFD模拟软件只是美资企业使用,美资企业不搞实验室,不用实验室验证设备参数,只搞软件分析。本条有严重崇拜美国的趋向。本项目如是美国人投资,可达到很好的限制条件。 (2)招标文件第47页:类似业绩 1.在满足业绩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 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1款业绩的要 求每增加1个投标人业绩得2分,最多得5分。 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3款 相关要求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提供。 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类似业绩条件不能限制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以确保项目的竞争性。本项目只是设备采购,但要求要230万以上同品牌的类似业绩n个(为什么是230万,而不是200万、300万)是否是量身定制?本项目只是设备采购,制造商业绩比投标人业绩是否更重要?同时本项目的难点在于风冷主机设备安装在室内,对设备的散热性能有很高的要求。 (3)招标文件第47页:性能系数 1.投标模块机组(65KW)在国标名义工况下, COP(性能系数)及 IPLV(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参数同时满足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即 COP≥3.4,IPLV≥4.0)得 2 分,满足任意一项参数得1 分,其余不得分。 2.投标模块机组(130KW)在国标名义工况下, COP(性能系数)及 IPLV(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参数同时满足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即 COP≥3.4,IPLV≥4.0)得 2 分,满足任意一项参数得1 分,其余不得分。 疑问:本项目货物要求是变频涡旋式风冷模块机组(自带控制箱),行业中,只要是变频风冷模块机组,它的IPLV均是大于4.6,本项目要求IPLV≥4.0只是定频机组的要求,或者大多数定频模块机组的IPLV≥4.0。请招标人进一步核实。 4、招标文件第94页:第五章 供货要求 “2. 厂家核实设备实际 运行时换热效果,衰减不得大于5%;” 疑问:1、请进一步明确衰减的具体内容如冷量功率及检测的方法 2、如果检测后衰减大于5%,后果是什么? 答:见问题7答复。 9. (1)招标文件第47页1.在满足业绩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 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1款业绩的要 求每增加1个投标人业绩得2分,最多得5分。 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3款 相关要求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提供。 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项目只是设备采购,用业绩作为评分要求,是否是量身定制? 答:本项目招标人为国有企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范围,本项目适用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法规。本项目业绩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渝公管发〔2023〕37号文件印发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标准招标文件》及其使用要求,,即商务部分评分中“每项业绩考察个数不应超过3个”。 (2)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2节技术要求 冷冻水进出口温度(调节精度:±0.5℃)疑问:1、冷冻水进出口温度(调节精度:±0.5℃)这个是美资企业控制精度,舒适空调调节精度一般是:±1℃。请招标人进一步明确。 答:冷冻水进出口温度调节精度修改为±1℃。详见补遗部分。 (3)“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2节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11)设备制造商需提供CFD模拟软件分析 疑问:CFD模拟软件分析只是美资企业使用,美资企业不搞国家级实验室,不用实验室验证设备参数,只搞软件分析。我们国内企业用实验室验证设备参数。本条有严重崇拜美国的趋向。建议:此条修改为:“(11)设备制造商需具有CNAS认证的国家级实验室” 答:本项目避难层设备安装间距位置受限,中标单位须根据项目实际条件提供设备运行效果的模拟分析(可由中标单位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模拟),如模拟结果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则须提供有效的改善措施方案。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设备的实际制冷效果满足项目设计需求,如因设备安装间距造成设备的实际制冷效果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所采取的改善措施(导风筒除外)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承诺格式见补遗部分。 (4)暖_四十三层~五十七层_平面图中有两个系统共20台65模块为什么不用10台130模块,在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65模块的外形尺寸1800*850*1700,这是标准的美系量身定制。请招标人进一步明确。 答:因本项目避难层层高限制,故该两处系统采用65模块。因本项目安装空间局促,投标设备尺寸不大于设备采购清单中的外形尺寸即可,否则将无法安装。设备外形尺寸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5)在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设备水流量、尺寸、重量是否只是参考?请招标人进一步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设备采购清单”是对投标内容的基本要求,即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人对此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即可;因本项目安装空间局促,投标设备尺寸不得大于设备采购清单中的规格,否则将无法安装。设备外形尺寸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10. 质疑一:招标文件第47页:类似业绩 □ √1.在满足业绩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 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1款业绩的要 求每增加1个投标人业绩得2分,最多得5分。 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3款 相关要求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提供。 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类似业绩条件不能限制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以确保项目的竞争性。本项目只是设备采购,但要求要230万以上同品牌的类似业绩n个(为什么是230万,而不是200万、300万)是否是量身定制?同时本项目的难点在于风冷主机设备安装在室内,对设备的散热性能有很高的要求。 建议:此条修改为:制造商改善室内安装时的散热措施 制造商依据本项目特点,提供改善设备散热的具体措施,依据优劣得1-5分 答:本项目招标人为国有企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范围,本项目适用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法规。本项目业绩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渝公管发〔2023〕37号文件印发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标准招标文件》及其使用要求,即“类似业绩合同金额的设定原则上不高于该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四分之三”,商务部分评分中“每项业绩考察个数不应超过3个”。 质疑二:“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2节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11)设备制造商需提供CFD模拟软件分析 疑问:CFD模拟软件分析不适宜制造商对设备性能的验证,只有CNAS认证的国家级实验室才能对设备性能进行验证。 建议:此条修改为:“(11)设备制造商需具有CNAS认证的国家级实验室” 答:本项目避难层设备安装间距位置受限,中标单位须根据项目实际条件提供设备运行效果的模拟分析(可由中标单位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模拟),如模拟结果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则须提供有效的改善措施方案。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设备的实际制冷效果满足项目设计需求,如因设备安装间距造成设备的实际制冷效果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所采取的改善措施(导风筒除外)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承诺格式见补遗部分。 质疑三:招标文件第94页:第五章 供货要求 “2. 厂家核实设备实际 运行时换热效果,衰减不得大于5%;” 疑问:1、“换热效果”是否指本项目现场安装后的性能效果? 2、“衰减不得大于5%”具体的边界条件是什么?如:环境温度40℃?冷冻水出水温度7℃? 3、检测的依据和机构是什么? 答:取消该要求,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四:“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2节技术要求 2.具体要求“(9)机组电控系统③液晶显示器至少可以显示:冷冻水进出口温度(调节精度:±0.5℃)和水温设定值参数。” 疑问:1、冷冻水进出口温度(调节精度:±0.5℃)这个是工业级的控制精度,舒适空调冷冻水进出口温度(调节精度一般是:±1℃),如果将空调冷冻水进出口温度的调节精度由±1℃上升到±0.5℃,所有传感器和控制器的精度都要提高,成本显著上升。请招标人进一步明确。 2、水温设定值参数,需进一步明确是进水温度还是出水温度(只能设定一个)。 答:冷冻水进出口温度调节精度修改为±1℃,水温设定值为设备出水温度。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五:暖_四十三层~五十七层_平面图中ASHP-53-1-13~20由8台65Kw的模块机组成,ASHP-53-1-1~12由12台65Kw的模块机组成,设备数量多,导致机组间距小,能否将2台65Kw的模块机组置换为1台130Kw的模块机组,可以减少设备数量,节约机房空间。同时T2-T3轴外墙几乎无百叶,通风效果更差。请招标人进一步明确。 答:因本项目避难层层高限制,故该两处系统采用65模块。T2-T3轴外墙百叶问题后期根据CFD模拟效果另行处理。 质疑六:在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设备水流量、尺寸、重量是否只是参考?请招标人进一步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设备采购清单”是对投标内容的基本要求,即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人对此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即可;因本项目安装空间局促,投标设备尺寸不得大于设备采购清单中的规格,否则将无法安装。设备外形尺寸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七:“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第2节技术要求3、工具和工具箱“对每台制冷机组提供一带锁的金属工具箱及一套完整的工具,用于操作和维修用,工具箱应有明确标志” 疑问:风冷模块机组属于小型制冷设备,操作和维修均为手工工具,需要“每台制冷机组提供一带锁的金属工具箱”吗?“一套完整的工具”指的是什么?请招标人进一步明确。 答:是指按系统放置楼层总共提供八套工具,提供的工具满足日常操作和维修使用即可。 11. 针对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2节 技术要求2、具体要求的(14)采用变频轴流式风机,且具有一定静压,以克服因导风筒而增加的阻力。除设备表特别标明,风机最高转速为每分钟1450转。如果提供定频轴流式风机,会不会成为废标项。 答:定频风机在运行时需要频繁启动和关闭,这会导致能耗增加;由于频繁启动和关闭,定频风机在运行时会产生较大的噪音。定频风机的缺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和定位不匹配,因此按设计要求,本次采购风机为变频风机。若提供定频风机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12. 针对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2节 技术要求2、具体要求的(14)采用变频轴流式风机,且具有一定静压,以克服因导风筒而增加的阻力。除设备表特别标明,风机最高转速为每分钟1450转。如果提供定频轴流式风机,会不会成为废标项。 答:见问题11答复。 13. (5)外置控制柜体的制造应符合现行《电气控制设备(GB/T3797)》中的有关规定。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GB4208)》的规定,不应低于IP54。 质疑:本项目是对设备的要求比较高。建议将“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GB4208)》的规定,不应低于IP54”建议调整为:主机风扇电机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 答:机组外壳防护等级按《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节 基本要求-1.执行规范”要求执行。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18)外置控制柜体的制造应符合现行《电气控制设备(GB/T3797)》中的有关规定。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的规定,不应低于IP54。”是指机组控制柜外置情况下,控制柜柜体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与机组外壳防护等级不冲突。 14. (14)采用变频轴流式风机,且具备一定静压,以克服因导风筒而增加的阻力。除设备表特别标明,风机最高转速为每分钟1450转。 质疑:设备本身已经要求的国家或国际的节能标准,其是否采用变频轴流式风机取决于每个厂家不同的技术,只要符合此项目的节能要求,应以厂家相匹配的技术特征为准,建议此条修改为以厂家标准为准。 答:定频风机在运行时需要频繁启动和关闭,这会导致能耗增加;由于频繁启动和关闭,定频风机在运行时会产生较大的噪音。定频风机的缺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和定位不匹配,因此按设计要求,本次采购风机为变频风机。 15. (1)压缩机采用全封闭涡旋式变频压缩机,节流装置满足满负荷和部分负荷时精度调节要求;机组负荷调节范围:30%-100%范围内能量调节运行。 质疑:变频涡旋式风冷模块机组与定频涡旋式风冷模块机组的区别在与压缩机的变频技术,而变频技术的应用是在部分负荷使用的时候达到节能的要求,其评判标准为国家或国际的IPLV值(能效标识网备案可查),既然节能的评判标准为IPLV值,那如果定频涡旋式风冷模块机组也能达到其要求,既能符合整体项目的节能要求,又能贴合造价成本,建议修改为:涡旋式风冷模块机组,要求COP:3.4,IPLV:4.0,双1级能效。 让更多品牌参与投标 答:定频机组在运行时需要频繁启动和关闭,这会导致能耗增加;由于频繁启动和关闭,定频机组在运行时会产生较大的噪音。定频机组的缺点与本项目实际需求和定位不匹配,因此按设计要求,本次采购机组为变频机组。 16. 本次招标参数制冷量130KW;制冷功率39.4KW;冷冻水温度7/12℃;制热量150KW;制热功率41.1KW;热水温度45/40℃;水流量22.4m3/h;工作压力1.0MPa;性能参数C0P≥3.074,IPLV≥3.604;机组外形尺寸2200X1200X2500;质量(运输)1030kg;机组承压1.0MPa; 制冷量65KW;制冷功率19.2KW;冷冻水温度7/12℃;制热量72KW;制热功率17.9KW;热水温度45/40℃;水流量11.4m3/h;工作压力1.0MPa;性能参数C0P≥3.074,IPLV≥3.604;机组外形尺寸1800*850*1700;质量(运输)455kg;机组承压1.0MPa;噪音≤73dB;落地安装和特灵参数一样?用参数来控标?每个品牌参数都不一样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设备采购清单”是对投标内容的基本要求,即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人对此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即可;因本项目安装空间局促,投标设备尺寸不得大于设备采购清单中的规格,否则将无法安装。设备外形尺寸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17. 质疑一: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 (2)(B)评分标准 性能系数 1.投标模块机组(65KW)在国标名义工况下, COP(性能系数)及 IPLV(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参数同时满足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即 COP≥3.4,IPLV≥4.0)得 2 分,满足任意一项参数得1 分,其余不得分。2.投标模块机组(130KW)在国标名义工况下, COP(性能系数)及 IPLV(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参数同时满足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即 COP≥3.4,IPLV≥4.0)得 2 分,满足任意一项参数得1 分,其余不得分。我公司经过对市面现有品牌如格力、美的、海尔等的所有机型进行查询,COP(性能系数)均不能达到≥3.4的要求,得分都最多只能得1分,有失项目的公平公正性。 答:一是,双碳目标下,占据社会总能耗1/3的建筑成为节能降耗的重点。其中,占据约60%能耗的空调系统是重中之重。因此,依据《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2015)关于能效、节能的有关规定设置了该评分项,其目的是为实现节能降耗。二是,该要求不是资格审查,无论是否达到该能效标准,都不影响投标。商务评分本身就是好中选优,而且该项评分总共只有四分,正如你所说,绝大多数品牌至少可以得到其中2分,因此对于整体而言,影响不是决定性的。该项评分办法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联,不存在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质疑二: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 (2)(B)评分标准 换热器型式 为保证换热效率、降低维护成本,投标模块机组采用高效板式换热器得3分,采用壳管式换热器得1分,其余不得分。 我公司经过对市面现有品牌如格力、美的、海尔等的所有机型进行查询,投标模块机组均没有采用高效板式换热器的,得分都最多只能得1分,有失项目的公平公正性。 答:据市场调研,高效板式换热器优点之一是高效的换热性能。与传统的管壳式换热器相比,板式换热器具有更高的换热效率和更小的体积,同时板式换热器能够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下长期稳定运行,减少了设备的维护和更换成本,更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 质疑三: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 (2)(B)评分标准 安全保护功能 投标模块机组具备多重安全保护功能,包括:压缩机过载保护、吸排气或排气温度过高保护、风机过载保护、制冷剂泄漏报警或保护,满足任意 3 个及以上(包含 3 个)得1分,满足任意 2 个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 我公司经过对市面现有品牌如格力、美的、海尔等的所有机型进行查询,都不能达到2个,都得不到分,有失项目的公平公正性。 答:本项评分是基于本项目的机房实际条件所提出的需求,同时也经市场调研,本条所要求功能为模块机所具备的常规功能,绝大部分厂家均可以满足其中任意 3个功能要求,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联,不存在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质疑四: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 (2)(B)评分标准 噪音控制 本项目紧邻商业区,四周人流密集,为满足周边环境因素,要求机组具备低噪音运行功能。机组运行噪音≤60dB,得 2 分;60dB<机组运行噪音≤70dB,得 1 分;70dB<机组运行噪音,不得分。我公司经过对市面现有品牌如格力、美的、海尔等的所有机型进行查询,噪音均不能达到≤60dB的要求,得分都最多只能得1分,有失项目的公平公正性。 答:本项目位于解放碑CBD,紧邻新华酒店、重庆百货,与新华国际、英利IFC购物中心隔路相望,其定位为高端购物中心及5A级办公写字楼,考虑到以上因素,低噪音运行是十分必要的,本条旨在鼓励投标企业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尽可能使用配置更高、功能更强大的产品参与本次竞争。同时,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自行的承诺方式响应噪音控制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可通过降噪措施等手段改善机组运行噪音。 质疑五: 第五章 供货要求 “设备采购清单”1 变频涡旋式风冷模块机组(自带控制箱):(ASHP-31-1-1-1~13、 ASHP-42-1-1~8、 ASHP-42-2-1~6、 ASHP-63-1-1~4)制冷量 130KW;制冷功率 39.4KW;冷冻水温度 7/12℃;制热量 150KW;制热功率 41.1KW;热水温度 45/40℃;水流量 22.4m3/h;工作压力 1.0MPa;性能参数C0P≥3.074,IPLV≥3.604;机组外形尺寸2200X1200X2500;质量(运输)1030kg;机组承压 1.0MPa;噪音≤73dB;落地安装。2变频涡旋式风冷模块机组(自带控制箱): (ASHP-53-1-1~12、 ASHP-53-2-1~8) 制冷量 65KW;制冷功率19.2KW;冷冻水温度7/12℃;制热量 72KW;制热功率 17.9KW;热水温度45/40℃;水流量 11.4m3/h;工作压力 1.0MPa;性能参数 C0P≥3.074,IPLV≥3.604;机组外形尺寸1800*850*1700;质量(运输)455kg;机组承压1.0MPa;噪音≤73dB;落地安装。我公司经过对市面现有品牌如格力、美的、海尔等的所有机型进行查询,其中多项参数如制冷功率、制热功率、制热量、水流量等均出现达不到标准的情况,基本丧失了中标的可能性,那本项目就无法正常竞标,请调整技术参数,让本次招标项目正常的进行。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设备采购清单”是对投标内容的基本要求,即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人对此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即可;因本项目安装空间局促,投标设备尺寸不得大于设备采购清单中的规格,否则将无法安装。设备外形尺寸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18. 质疑一: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 (2)(B)评分标准 性能系数 1.投标模块机组(65KW)在国标名义工况下, COP(性能系数)及 IPLV(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参数同时满足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即 COP≥3.4,IPLV≥4.0)得 2 分,满足任意一项参数得1 分,其余不得分。2.投标模块机组(130KW)在国标名义工况下, COP(性能系数)及 IPLV(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参数同时满足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即 COP≥3.4,IPLV≥4.0)得 2 分,满足任意一项参数得1 分,其余不得分。我公司经过对市面现有品牌如格力、美的、海尔等的所有机型进行查询,COP(性能系数)均不能达到≥3.4的要求,得分都最多只能得1分,有失项目的公平公正性。 质疑二: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 (2)(B)评分标准 换热器型式 为保证换热效率、降低维护成本,投标模块机组采用高效板式换热器得3分,采用壳管式换热器得1分,其余不得分。 我公司经过对市面现有品牌如格力、美的、海尔等的所有机型进行查询,投标模块机组均没有采用高效板式换热器的,得分都最多只能得1分,有失项目的公平公正性。 质疑三: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 (2)(B)评分标准 安全保护功能 投标模块机组具备多重安全保护功能,包括:压缩机过载保护、吸排气或排气温度过高保护、风机过载保护、制冷剂泄漏报警或保护,满足任意 3 个及以上(包含 3 个)得1分,满足任意 2 个得 0.5 分,其余不得分。 我公司经过对市面现有品牌如格力、美的、海尔等的所有机型进行查询,都不能达到2个,都得不到分,有失项目的公平公正性。 质疑四: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 (2)(B)评分标准 噪音控制 本项目紧邻商业区,四周人流密集,为满足周边环境因素,要求机组具备低噪音运行功能。机组运行噪音≤60dB,得 2 分;60dB<机组运行噪音≤70dB,得 1 分;70dB<机组运行噪音,不得分。我公司经过对市面现有品牌如格力、美的、海尔等的所有机型进行查询,噪音均不能达到≤60dB的要求,得分都最多只能得1分,有失项目的公平公正性。 质疑五: 第五章 供货要求 “设备采购清单”1 变频涡旋式风冷模块机组(自带控制箱):(ASHP-31-1-1-1~13、 ASHP-42-1-1~8、 ASHP-42-2-1~6、 ASHP-63-1-1~4)制冷量 130KW;制冷功率 39.4KW;冷冻水温度 7/12℃;制热量 150KW;制热功率 41.1KW;热水温度 45/40℃;水流量 22.4m3/h;工作压力 1.0MPa;性能参数C0P≥3.074,IPLV≥3.604;机组外形尺寸2200X1200X2500;质量(运输)1030kg;机组承压 1.0MPa;噪音≤73dB;落地安装。2变频涡旋式风冷模块机组(自带控制箱): (ASHP-53-1-1~12、 ASHP-53-2-1~8) 制冷量 65KW;制冷功率19.2KW;冷冻水温度7/12℃;制热量 72KW;制热功率 17.9KW;热水温度45/40℃;水流量 11.4m3/h;工作压力 1.0MPa;性能参数 C0P≥3.074,IPLV≥3.604;机组外形尺寸1800*850*1700;质量(运输)455kg;机组承压1.0MPa;噪音≤73dB;落地安装。我公司经过对市面现有品牌如格力、美的、海尔等的所有机型进行查询,其中多项参数如制冷功率、制热功率、制热量、水流量等均出现达不到标准的情况,基本丧失了中标的可能性,那本项目就无法正常竞标,请调整技术参数,让本次招标项目正常的进行。 答:见问题17答复。 19. 如果投标人在部队采购中存在违规行为并且有失信行为记录,是否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请招标给予明确回复? 答: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4.信誉要求”和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补遗部分 1. 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每个风冷热泵在满载以及部分负载时的最大允许噪声值必须以ARI575标准或同等国际标准的测量方法进行,机组运行噪音不能超过73dB。”修改为:“每个风冷热泵在满载以及部分负载时的最大允许噪声值必须以ARI575标准或相关国家标准的测量方法进行,机组运行噪音不能超过73dB。”。 2. 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液晶显示器至少可以显示:冷冻水进出口温度(调节精度:±0.5℃)和水温设定值等参数。”修改为:“液晶显示器至少可以显示:冷冻水进出口温度(调节精度:±1℃)和水温设定值等参数,水温设定值为设备出水温度。”。 3. 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的“设备采购清单”修改如下: 1.设备采购清单
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六)承诺”格式有修改,详见附件一。 5.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07月11日10时30分。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纸质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招标人: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 重庆新华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北青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5日 附件一 (六)承诺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 (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 2、我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的规定。 5、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6、我公司中标后按照招标人要求配置相关技术人员,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技术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如有)、我公司或我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人力外包服务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7、我公司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偏差表》中对招标文件列明的“★”号的条款的响应均为投标货物技术指标的真实体现,相关证明材料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响应内容不一致,按弄虚作假处理。我公司承诺中标后根据本项目设备实际运行环境提供设备运行效果的模拟分析(或由我公司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模拟),以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我公司承诺中标后设备的实际制冷效果满足项目设计需求,如因设备安装间距造成设备的实际制冷效果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所采取的改善措施(导风筒除外)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递交时间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