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桃花岭饭店2025-2026年度服务类供应商采购项目(标包二、标包三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8.0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5/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04万元
招标公司宜昌桃花岭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曾不凡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韵0717-6218165
中标公司宜昌市新羽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18.0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招标项目概况:
桃花岭饭店 2025-2026 年度服务类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于2025年01月06日在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01月14日14时30分在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层201室(宜昌市港窑路5号)比选,根据比选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现将成交候选人及拟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二标段:饭店本部、点军桃花岭、三峡宾馆、长寿山庄(机场桃花岭)有害生物防治
三标段:点军桃花岭、三峡宾馆绿植租摆
对比选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单位不足三家,本标段予以废标。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日。
四、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桃花岭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7-6089999-2630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7-6218165
监督部门:宜昌桃花岭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
电 话:0717-6089999-3499
桃花岭饭店 2025-2026 年度服务类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于2025年01月06日在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01月14日14时30分在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层201室(宜昌市港窑路5号)比选,根据比选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现将成交候选人及拟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二标段:饭店本部、点军桃花岭、三峡宾馆、长寿山庄(机场桃花岭)有害生物防治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宜昌市新羽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 宜昌市猎鹰有害生物防治科技有限公司 | 宜昌威多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比选总报价(元) | 大写:壹拾捌万零肆佰元整 小写:180400.00元 (供应商根据所报单价及防治面积 22 万平方米计算两年比选总报价) | 大写:壹拾柒万叁仟捌佰元整 小写:173800.00元 (供应商根据所报单价及防治面积 22 万平方米计算两年比选总报价) | 大写:壹拾柒万贰仟伍佰贰拾元整 小写:172,520.00元 (供应商根据所报单价及防治面积 22 万平方米计算两年比选总报价) |
比选单价 | 0.41 元/年/平方米 | 0.395 元/年/平方米 | 0.39 元/年/平方米 |
服务期限 | 两年,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两年,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两年,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评审情况 | 评审工作于2025年01月14日15时00分在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层201室(宜昌市港窑路5号)进行。评审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共有6家。 1、形式评审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宜昌世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缺少“类似业绩情况表”,不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故形式评审不合格;剩余5家供应商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5家供应商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5家供应商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比选委员会对5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宜昌市新羽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宜昌市猎鹰有害生物防治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宜昌威多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人代表:曾不凡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马韵 | ||
拟成交结果 | 根据比选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宜昌市新羽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为拟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为比选总报价小写:1804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零肆佰元整(供应商根据所报单价及防治面积 22 万平方米计算两年比选总报价),比选单价为 0.41 元/年/平方米。 |
三标段:点军桃花岭、三峡宾馆绿植租摆
对比选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单位不足三家,本标段予以废标。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日。
四、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桃花岭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7-6089999-2630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7-6218165
监督部门:宜昌桃花岭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
电 话:0717-6089999-3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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